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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我市创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5-05-24 14:25:00 编辑:柴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及天津市委、市政府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03]2号)的精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部署和安排,现提出我市开展创业培训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从促进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和再就业的实际需要出发,以落实优惠政策、促进创业活动为中心,构建培训、咨询、指导、服务工作平台,整体推动创业促进工作,帮助扶持下岗失业人员成功创业,并带动更多人员实现就业。   二、总体目标   根据我市广大下岗失业人员的实际需要,将项目开发、专家指导、创业培训、融资服务结合起来,为下岗失业人员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形成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的良性机制。2003年要以天津市创业培训中心为基地,调动各区县、各行业的积极性,全面启动SYB培训,全年力争培训3000人,培训合格率达80%以上,创业成功率达60%以上,并带动20000人实现就业,充分发挥创业培训对促进就业的倍增效应。今年三年每年培训人数要保持在2000人左右。   三、主要的工作任务   以全市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为基础、以各区县、各行业、各社会办学机构为依托、以天津市创业培训中心为载体,面向社会广大的下岗失业人员(同时兼顾新增劳动力中的大中专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工作。   (一)、加强对创业培训工作的领导   为搞好创业培训工作,成立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培训(SYB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孔长起同志任组长,成员有:吴承明(劳服企业管理处处长)、杨福玉(就业处处长)。领导小组在劳服企业管理处设项目办公室,吴承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业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综合管理与协调、培训资金的筹措与安排等项工作;项目办公室负责创业培训的组织实施、培训的审批、师资的管理、培训效果的监督评估等具体工作。   (二)搞好宣传工作   依托各种新闻媒体,利用多种宣传形式,搞好全国及我市再就业政策的宣传活动。   1.与《天津日报》联合,开辟“闯市场、争上岗、走创业之路”宣传专栏,详细介绍国家和我市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   2.召开大型创业人员事迹报告会宣传创业典型和创业明星的事迹。   3.综合介绍《创办你的企业》(SYB)项目,使广大下岗失业人员认识并了解SYB培训项目。   (三)实施SYB项目培训   在认真总结分析半年来我市开展SYB培训的经验教训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全面SYB培训工作。   1.宣传和动员   拟在4月初,邀请各区县、街镇劳动保障机构负责人召开SYB培训项目推介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调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其它社会机构参与创业培训的积极性,为大规模开展创业培训候定基础。   2.学员的招收和筛选   以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为依托,动员和推举有志创办企业并具一定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创业培训中心对报名人员根据SYB培训模式的要求进行初步筛选,对明显不具备条件的人员,应动员其参加专业技能和技能鉴定的培训学习。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对我市现有的经PEP项目培训的31名师资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凡是不能胜任培训教学、不服从培训工作安排的人员,经项目办审定并报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其师资资格并收回师资培训合格证书。   项目办会同创业培训中心,加强师资队伍的管理和能力建设。定期举办教学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师资水平。   4.培训的重点和模式   以《创办你的企业》为蓝本,结合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及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突出创业意识、相关法规政策、创业基础知识、成功和失败的案例等重点内容。培训要坚持以成果为导向,学员在培训结束时能够制定出一份较为完备的“创业计划书”,以此作为培训结果的考核依据。同时,“创业计划书”也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要件之一。   5.提供社会服务   天津市创业培训(指导)中心,是目前我市开展SYB项目培训的唯一办学机构,对有意愿按照SYB培训模式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区县、行业、社会办学机构,由项目办和市创业培训指导中心提供师资培训和相关技术的支持、指导和服务。   (四)开发创业项目   1.广泛募集创业项目,开发并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   以创业培训中心现有的创业项目资源库为基础,采取引进、募集、合作开发等手段,积极扩充资源库的内容。   2.紧紧把握创业项目开发的重点方向   创业项目开发要符合下岗失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应在一些“短、平、快”项目上下功夫,特别是要重点抓好社区创业项目的开发。要积极引导创业人员向国家政策扶持和鼓励的领域发展。   3.搞好项目的评估论证工作   为降低创业人员的投资风险,对创业项目必须经可行性调研、论证、评估之后再向创业人员进行推荐。一方面,要发挥现有专家队伍的作用,同时要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积极引进中介公司,共同做好项目的评估论证。   4.对经过论证较成熟的创业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执行人。经过创业培训且合格的学员有优先选择权。   (五)加强培训后的支持服务体系建设   通过培训支持服务体系的建设,做好对创业人员的开业指导、融资服务、税费减免政策的落实及跟踪服务等工作。   1.依托专家志愿队伍,为经过培训的学员提供综合性的咨询、指导服务。年内要建立一支热心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专家志愿团,通过公开招募等形式,专家队伍要达到300人的规模。采取门诊式、上门服务、集中答疑及网上服务等方式为创业人员提供帮助和指导。   2.加强与天津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市商业银行、市农村信用合作社驻市创业培训中心办事处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沟通,为经创业培训合格的学员办理小额贷款申请及担保手续开设“绿色通道”服务。   3.依据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积极协助工商、税务部门,根据学员的需求帮助学员办理税费减免的有关手续,落实相关的优惠政策。   4.认真做好培训后的跟踪服务。要健全培训学员的档案,对其培训情况、创业进展情况、企业运营状况、享受优惠政策情况等进行全程跟踪,并根据其需要提供持续的咨询和服务。组建“创业学员俱乐部”,为创业人员提供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按照自愿的原则,积极稳妥的从创业人员中发展劳服企业协会会员,建立一个长效的服务机制。开办“创业服务网”利用网络形式,宣传有关政策、解答创业人员关心和困惑的问题、指导并帮助学员解决发展中的共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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