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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
编辑:柴莹  2014-06-27 小字号

  前言

  2001年,河北区政府制订颁布了《河北区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确定了21世纪第一个十年妇女发展纲要。十年来,河北区妇女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取得重要进展,妇女发展水平位居全市前列。今后十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央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要求,市委加快构筑“三个高地”、打好“五个攻坚战”的重要时期。结合河北区妇女发展与男女平等实际情况,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基本原则,依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编制《河北区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作为今后十年河北区妇女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团体履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实现男女平等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河北区妇女事业2011至2020年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和完善推动“五个升级”、实现“四个转变”工作思路,围绕实现“创意河北”功能定位,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妇女社会地位,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促进两性的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事业与河北区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二、基本原则

  河北区妇女事业发展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原则

  从妇女根本利益出发,着力解决事关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身心健康、文化教育、经济参与、决策管理、社会保障、法律保护和环境优化方面的发展。

  (二)坚持男女平等,促进两性和谐发展的原则

  关注社会公平,落实完善促进男女平等的法规规章,构建先进的性别文化,营造优良的社会环境,促进两性协调发展。

  (三)坚持协调发展,促进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原则

  建立健全妇女事业发展公平机制,创新妇女事业发展模式,使妇女事业与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同步发展。通过制度建设、资金投入、项目运作等措施,缩小各阶层妇女在收入水平、生活水平、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

  (四)坚持和谐发展,营造良好妇女发展环境的原则

  妥善解决妇女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改善妇女生产生活条件,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妇女发展环境。

  (五)坚持妇女参与,发挥妇女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作用的原则

  充分发挥妇女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帮助、鼓励和支持妇女在推进河北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实现妇女事业和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第二章 总体目标

  河北区妇女事业2011至2020年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从河北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出发,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保障妇女享有公共卫生优质服务,妇女的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普遍提高;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教育权利和机会,妇女的教育素质明显提高;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妇女的经济地位持续提高;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社会事务决策与管理,妇女参政议政的影响力不断提高;保障妇女权益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保障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妇女的社会福利水平逐步提高;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环境的决策和管理,妇女发展的环境更为优化。充分发挥河北区妇女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使河北区妇女发展水平继续保持全市领先。

  第三章 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发展目标:

  1、妇女的健康寿命延长。

  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

  3、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

  5、确保妇女每两年进行一次以宫颈癌、乳腺癌为重点的妇女疾病检查。

  6、无病理特征的剖宫产率明显降低。

  7、减少妇女不同生理时期精神卫生问题的发生,妇女精神疾病致残率降低。

  8、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降低人工流产率。

  9、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降低。

  10、育龄妇女接受规范的基本生殖服务率达到95%以上。

  11、继续保持稳定低生育水平。总人口控制在75万以内。

  12、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90%,人工流产率5%,年均人口出生率不超过8.5‰,政策生育率达到98%以上。

  策略措施:

  1、提高人口素质。积极推进以知识干预为重点的一级干预,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2、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起稳定增长的财政保障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计划生育政策性、服务性支出。

  3、加大妇幼卫生事业支持力度。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妇幼卫生保健服务经费及科研经费投入。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开展妇幼卫生服务。

  4、提高孕产妇医疗保健水平。为孕产妇提供优质医疗保健服务。巩固孕产妇保健三级服务网络,控制出生缺陷,保障母婴安全。

  5、降低剖宫产率。普及自然分娩知识,为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导和健康教育。加强妇幼保健人员医疗技术培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

  6、提高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力度。加强妇女常见病的宣传普及,预防和减少妇女常见病发生。加强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培训,提高预防和治疗水平。加大预防和治疗“两癌”专项资金投入,对贫困、重症患者的治疗给予补助或免费。

  7、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针对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推广有效干预措施。艾滋病孕产妇及所生婴儿全部服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严格监测孕产妇梅毒感染,对已感染者进行积极治疗,降低先天梅毒婴儿出生率。

  8、完善人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建立流动人口有序管理服务新机制。

  9、全面实施“三促进”工程。加强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以宣传教育、信息咨询、技术服务、优生指导等内容为重点的优质服务。

  10、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体育锻炼。加强各类健身场所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老年妇女、残疾妇女体育活动的指导和服务。

  二、妇女与教育

  发展目标:

  1、在贯彻教育政策法规的实施及评估中,全面落实性别平等原则。

  2、性别平等原则在各级各类教育课程标准及教学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3、适龄女童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消除女童辍学现象。

  4、女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

  5、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以上。

  6、高等院校女性学课程普及程度得到提高。

  7、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提高。

  8、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受教育年限达到11.2年以上。

  9、妇女参加社区教育的比例达到50%以上。

  10、发展妇女文化事业,进一步满足妇女精神文化需求。

  策略措施:

  1、贯彻性别平等原则。将妇女教育的主要目标纳入教育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考核范围。

  2、提高教育工作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加大对教育管理者社会性别理论的培训力度。在师资培训计划课程中增加性别平等内容,提高教师队伍的性别敏感度。

  3、改善教育管理者的性别结构。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决策和管理层的女性比例。

  4、均衡中、高等教育学科领域学生的性别结构。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弱化性别因素对学生专业选择的影响。鼓励更多的女性参与高科技领域的学习和研究。

  5、确保适龄女童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加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及家庭保障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自觉性。支持贫困家庭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优惠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6、保障女童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加快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为女童提供选择多种职业教育的机会。

  7、提高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水平。高等院校在校生中的男女比例保持均衡,提高女性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落实对贫困女大学生的资助政策。

  8、满足妇女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坚持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提供更多机会。根据残疾妇女的特点,合理设置残疾人职业教育专业,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

  9、促进妇女参与社区教育。加强和完善社区教育机构建设,整合、优化社区教育资源,发展多样化社区教育模式,丰富社区教育内容,满足妇女个性化学习需求。

  10、举办天津市社区文化艺术节,利用重大节庆日开展喜闻乐见的妇女文化活动。

  三、妇女与经济

  发展目标:

  1、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

  2、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妇女新增劳动力就业。

  3、提高妇女就业率,就业的男女两性收入基本持平。

  4、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女性比例不低于40%。

  5、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提高。

  6、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降低。

  策略措施:

  1、充分激发女职工创造活力。动员女职工广泛开展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提升女职工的竞争力。

  2、提高女职工技能水平。在女职工中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提高”活动,引导女职工提升职业道德水准,成为创新型高素质劳动者。

  3、广泛开展弘扬劳模精神活动。组织广大女职工深入学习劳动模范先进事迹,激发广大女职工主人翁精神,争当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的先锋。

  4、在女职工维权上下功夫。规范和协调女职工劳动关系,对工资福利、保险等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保障各类资金到位,维护女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

  5、对女职工帮扶及时到位。向女职工发放困难补助,尤其是向特困女职工家庭发放困难补助,帮助有困难的女职工解决生活困难。

  6、加大妇女经济权利的法律保障力度。严格执行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

  7、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妇女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性结婚、生育的内容。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惩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

  8、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对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取得相同业绩的劳动者,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

  9、扩大妇女就业渠道。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采取全程培训、税费减免、资金支持等措施,支持和帮助妇女成功创业。

  10、保障女职工特殊劳动权益。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推进企业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发展目标:

  1、街道工委,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中至少要各配备1名女干部。

  2、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及检察审判机关有60%以上的领导班子要配有女干部。其中,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领导班子中必须配备女干部。

  3、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和检察审判机关正职女干部至少要达到10%以上;中层正职女领导干部要达到15%以上。

  4、党政机关及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有计划的招录女干部,确保女干部的比例稳中有升,35岁以下的处级女干部在同级干部中的数量要逐步增加;处级女后备干部占同级后备干部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

  5、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要多选配一些女干部,中层正职中女干部应占一定的比例。

  6、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人大、政协常委中的女性比例达到25%以上。

  7、区级党委、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

  8、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

  9、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比例达到40%以上。

  策略措施:

  1、重点配齐应该选配女干部的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职数未满又缺少女干部的,要定向选配女干部;职数已满但缺少女干部的,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尽快选配1名女干部,今后再逐步调整到规定的职数限额以内。女干部因各种原因退出领导岗位时,采取“退一进一”的办法,继续选配女干部;本地区、本部门没有合适人选的,通过交流解决。

  加大选拔女干部的力度,一些适合女干部的岗位,可以面向女干部定向竞争性选拔。

  2、做好女后备干部工作。要将今年竞争性选拔进入考察环节而未被任用,但经过组织考察确实比较优秀的女干部,及时充实进各级后备人才库。要结合年度考核,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女干部充实进后备人才库,切实提高女干部占同级后备干部的比例。

  3、重视培养、选拔基层一线女干部。注重从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选派优秀年轻女干部到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任职,加强培养锻炼,加快她们的成长和成熟的步伐;每年从高等院校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女大学生的比例不低于50%;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时,不应设置性别方面的条件。对条件成熟的基层女干部,要大胆提拔使用。

  4、建立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快车道。在干部选拔和领导班子配备调整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女干部;对特别优秀的女干部,可以破格提拔。特别要把那些年纪较轻、知识层次较高、发展潜力较大的女干部选拔上来,以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的知识和专业结构。

  5、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面向全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

  6、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意识和能力。面向妇女开展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妇女民主参与意识和能力,鼓励和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决策和管理。保障女干部接受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的机会,不断提高女干部的政治文化素质和决策管理能力。

  7、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和公务员管理制度。全区妇女在新兴行业的就业比例由现在的11.2%提高到21%,干部队伍比例保持一定增长。通过培养、挂职、交流等形式让更多的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注重从基层培养选拔女干部。

  8、推动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扩大基层民主,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权利。在未来的十年中,将提高居委会中女性比率为6:1,全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重也将提高到95%。

  9、拓宽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在涉及公众利益和妇女权益的重大方针政策时,充分听取妇联组织、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和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参政议政活动,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机会。

  10、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作用。重视妇联组织在培养选拔女干部、推动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把妇联组织的妇女人才库作为组织部门培养选拔女干部的重要来源。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发展目标:

  1、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女性比例占到求职女性40%以上。

  2、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妇女新增劳动力就业。

  3、扩大妇女就业渠道,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妇女就业比例。

  4、引导女性技能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

  5、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创业和就业,提高女大学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6、为就业困难妇女创造有利条件,提供相关的补贴政策。

  7、加大就业维权,维护女性就业权利。

  8、保障有劳动关系的妇女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实现全覆盖。

  9、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实现全覆盖。

  10、保障特困妇女依法享有社会救助。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女经济权利的法律保障力度。严格执行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2、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禁止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市场中的性别歧视行为,严惩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

  3、扩大妇女就业渠道。加快第三产业发展,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大力推动妇女在新兴产业和新兴行业就业。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和帮助妇女成功创业。

  4、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加强面向高校女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培训和服务,引导用人单位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开展创业培训,满足女大学生创业需求。

  5、为就业困难妇女创造有利条件。政府公益岗位安置向大龄、残疾等就业困难妇女倾斜。落实针对就业困难妇女的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等再就业扶持政策。

  6、维护女性就业权利。坚持以维护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为监察重点,督促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促进女职工劳动关系稳定。

  7、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解决老年妇女养老保障问题,不断完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妇女养老保险水平。

  8、倡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大力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和公民的救助活动,多渠道发展社会救助事业,鼓励社会各类慈善基金组织建立专项救助基金,为特困妇女提供救助。

  9、提高妇女社会福利水平。社区服务设施、便民利民网点数逐年增加,力争新建1万平方米,容纳500张床位的区级养老机构。以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至90%。

  10、为残疾妇女提供社会保障。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推进残疾妇女社区康复。

  六、妇女与法律

  发展目标:

  1、落实完善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

  2、落实完善法规中的性别平等审查工作机制。

  3、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增强。

  4、提高检察官、法官和律师中的女性比例。

  5、预防和严厉打击强奸、拐卖等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6、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

  7、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

  8、保障妇女依法获得法律救济。

  策略措施:

  1、加强维权领导协调机构建设。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努力把本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2、健全完善“妇女儿童维权岗”。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建立更加适应社会矛盾需求的新型维权模式。

  3、加强维权队伍建设。发挥女法官、女律师的重要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共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4、建立健全基层维权服务网络。依托街道综治信访服务中心,探索建立社区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了解掌握妇女儿童的热点问题,妥善处理妇女儿童权益问题和家庭邻里纠纷。

  5、切实解决妇女儿童诉讼困难。加大对生活困难涉诉妇女、儿童的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减、免、缓诉费条件的,执行到位。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困难妇女、儿童打得起官司,构筑起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三道防护网”。

  6、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分子。依法保障女性被告人、女性罪犯的人权,尊重和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7、开展妇女法制宣传教育。面向妇女和社会,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妇女儿童法律素质,形成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8、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改进审判方式,在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上,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以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为主线,大力推行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庭前了解情况、庭中细致调解、庭后续做工作”的审理新模式。

  9、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力度。区人大要加强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执行办法的执法检查,深入了解法律执行中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10、以“法治城区”创建活动为中心,结合“六五”、“七五”普法部署,推动检查和落实。健全完善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

  11、大力开展面向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教育。培养妇女儿童的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充分利用法律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等活动载体,实现法律知识普及率100%的目标。

  七、妇女与环境

  发展目标:

  1、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力度,营造两性和谐的社会环境。

  2、性别平等原则在环境与发展、文化与传媒等相关政策中得到充分体现。

  3、建立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

  4、以《国家卫生区标准》为依据,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区活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5、创建工作目标。2011年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区活动,2014年底申报国家卫生区,2015年底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区目标。

  6、倡导妇女参与节能减排,实践低碳生活。

  7、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程度明显降低。

  8、提高妇女应对气候变化和预防灾害风险的能力,满足妇女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减灾中的特殊需求。

  策略措施:

  1、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研究和宣传落实。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男女平等的社会性别意识,创建两性和谐发展的人文环境。

  2、加强妇女活动阵地建设。把妇女活动中心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逐步建设社区妇女活动中心,满足妇女教育、维权、健身、娱乐等多方面需求。

  3、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开展以家庭美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和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4、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的危害。在2010年末绿化存量基础上,全区增绿175万平方米。到2015年末,全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5%,跨入全国城市绿化先进区(县)行列。

  5、按照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标准,对全区主干道路市容环境进行高标准全面提升。对社区进行综合整治工程,创建更加符合小区特色的宜居生态市容环境。

  6、组织动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运用政策、行政、经济等手段,促进妇女主动参与节能减排,绿色消费,低碳生活。

  四、组织与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河北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本规划。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团体,结合各自职责,承担落实规划的目标任务。区属各部门、各单位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

  (二)制定实施方案

  区政府依据本规划,按照任务分解,实施方案,形成河北区妇女发展规划体系。将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三)优化法治环境

  完善促进妇女发展的政策法规,在执行中充分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保障妇女合法权利的实现。

  (四)保障经费投入

  区财政要加大妇女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的投入,将实施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女性人数划拨专门经费,与妇女事业发展需求相适应,与经济增长水平同步增长。

  (五)健全工作机制

  将发展目标纳入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纳入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

  健全报告制度。各部门、各单位每年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

  健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委会、联络员会议,汇报、交流实施规划的进展情况。

  健全监测评估制度。成立由各部门、各单位组成的监测组,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工作。成立由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的评估组,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

  加强妇儿工委办公室建设。确保机构、编制单设,配置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六)探索总结方法

  开展妇女发展和权益保护调查研究,总结探索妇女发展规律和工作模式。在规划实施中创新工作方法,总结推广经验,加快规划实施。

  (七)加大实施力度

  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促进妇女保护和发展的国际公约、法律政策,营造有利于妇女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的社会环境。

  (八)加强能力建设

  对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增强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实践能力。将实施规划所需业务知识纳入部门培训计划。

  (九)鼓励妇女参与规划实施

  注重发挥妇女的作用,听取妇女的意见建议。鼓励妇女参与规划实施,提高参与意识和实施能力。

  五、监测与评估

  (一)监测评估年限

  本规划实行年度监测评估,3至5年中期评估和10年终末评估。

  (二)监测评估机构、职责

  区属各单位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监测组负责规划监测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研究监测方案;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和信息;撰写并提交年度监测报告等。

  (三)监测评估步骤

  确定监测指标和重点评估指标。建立专门的监测方案和评估方案,开展监测评估并撰写报告,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质量审核,全面客观评价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和实施成效。

  (四)监测评估工作要求

  政府要将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健全性别统计制度,规范并完善分性别统计指标,纳入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规范各级数据信息的收集、发布和展示,实现数据信息的交流、反馈和利用,逐步实现数据的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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