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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
编辑:柴莹  2014-06-27 小字号

  前言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关注儿童就是关注未来。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儿童工作,认真贯彻儿童优先原则,把保护儿童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2001年12月根据《天津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结合河东区实际,制定了《河东区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实施十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和街道妇儿工委的共同努力下,《规划》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儿童健康状况得到有效保障;儿童的教育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儿童各方面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儿童的社会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儿童事业的发展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维护儿童合法权益,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儿童事业发展的重大任务,做好儿童工作任重而道远。2011—2020年,是河东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时期,河东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儿童事业健康顺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创造了更加有利的社会环境。让全区儿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认真贯彻儿童优先原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神圣使命。根据《天津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河东区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儿童合法权益,优化儿童发展环境,促进儿童事业与河东区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目标

  提高人口出生素质,保障儿童享有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保障;

  提高儿童全面受教育水平,保障儿童得到更高质量的教育;

  提高儿童法律保护水平,保障儿童各项权益;

  提高儿童福利水平,保障儿童享受基本福利待遇;

  优化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保障儿童身心健康。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2、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3、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3%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2%。

  4、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6‰和8‰以下,减少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流动人口中婴儿死亡率。

  5、降低儿童伤害死亡率和致残率,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6。

  6、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区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

  7、纳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街为单位达到95%以上。

  8、6个月以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

  9、控制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

  10、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0%以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3。

  11、0-7岁儿童保健管理覆盖率达到98%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提高流动人口中儿童的保健覆盖率。

  12、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白内障、先心病、髋关节发育不良等6项疾病的筛查率均达到90%以上。

  13、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锻炼时间,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合格率达到94%以上。

  14、控制中小学生肥胖、视力不良、龋齿、营养不良发生率。

  15、加强儿童心理行为矫正工作,减少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疾病的发生。

  16、中小学生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17、普及生殖卫生知识,提高青少年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18、保证儿童游乐设施的安全,儿童游乐设施的定期检验合格率达100%;加强对儿童玩具的执法检查,保证儿童身心健康。

  19、加强对儿童食品的质量监测,确保儿童食品安全。

  20、加强幼儿园和学校的安全管理,确保儿童人身安全。

  策略措施:

  1、努力预防出生缺陷。构建出生缺陷预防体系,对高危孕妇重点服务,开展优生优育知识讲座,提供优生咨询。加强三级预防、出生缺陷监测和婚前、围产期保健,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2、提高儿童营养健康水平。加强儿童营养健康指导,定期进行儿童体检,加强对体弱儿童的系统管理。

  3、降低5岁以下儿童主要疾病死亡率。大力推广新生儿窒息复苏、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适宜技术,降低新生儿窒息、早产与低出生体重、肺炎和先天性心脏病等儿童疾病死亡率。

  4、预防和控制儿童疾病。扩大免疫规划范围,完善免疫服务形式,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加强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提高免疫服务质量。以社区为重点,普及儿童疾病预防基本知识,提高儿童疾病预防技能。积极防治儿童多发性疾病和重大传染性疾病,重视做好儿童眼、口腔、营养不良等保健工作。

  5、提高婴儿母乳喂养率。严格执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推行爱婴医院管理模式,开展科学育儿指导,倡导母乳喂养,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家长科学喂养婴儿的自觉性和产妇母乳喂养的意识。

  6、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为3岁以下儿童免费提供系统保健服务,为7岁以下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将流动儿童纳入辖区公共卫生管理体系,重点做好免疫规划、传染病控制、3岁以下儿童定期健康体检等工作。

  7、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积极落实《河东区贯彻落实〈天津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意见》,坚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和体育艺术“2+1”项目,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锻炼时间,增强学生体魄。

  8、提高儿童心理卫生服务质量。建立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儿童精神疾病预防与治疗,减少儿童精神疾病发生。

  9、加强青少年青春期教育工作。建立青春健康教育基地,设立健康咨询室,完善社区独生子女素质教育指导站,普及生殖卫生知识,提高青少年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10、确保儿童游乐设施安全。加强对在用游乐设施的执法检查,切实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做到安全运行,有备无患。加强对辖区內企业生产的儿童玩具产品质量的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保证儿童身心健康。

  11、做好儿童食品安全工作。认真做好儿童食品日常检查,加强儿童食品的专项治理,加大流通环节儿童食品检测力度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的力度。

  12、加强和谐校园建设。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法治校园等创建活动。健全幼儿园、学校安全保卫制度,加强幼儿园和校园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

  (二)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1、发展0-3岁儿童早期综合教育工作。

  2、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2015年和2020年分别达到96%和98%,公办幼儿园数量逐步增加。

  3、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一年毛入学率达到100%。

  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确保人口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5、保障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与适龄健全儿童同等水平。

  6、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2015年和2020年分别达到97%和98%以上。

  7、缩小校际差距,保障儿童享有公平教育的权利,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8、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减少薄弱学校数量。

  9、强化学生素质教育,全面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10、提高青少年科普知识普及率。

  策略措施:

  1、深化学前教育。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府主导、多元并举、优质协调、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到2015年实现早教中心各街道全覆盖。在基础设施较好的社区成立早教基地,在基础实施较弱的社区,部门联手开展早期教育,并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搞好0-3岁儿童早教工作。

  2、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通过改、扩建和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市教委合作办学等多种途径,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植民办幼儿园,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到2020年,新建或配套接收幼儿园20所,实现园所布局科学均衡。

  3、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保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及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

  4、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达标工作。积极落实天津市教委《关于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的意见》,使我区至2012年全部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达标,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

  5、深度推进素质教育。素质教育理念与教育教学实践有机融合,全面推进课程改革,拓展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显著提高。

  6、普及青少年科普知识。发挥区、校级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职能,加强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定期对学校进行科普专项督导评估,积极争取社会各方的经费支持,提高青少年科普知识普及率。

  (三)儿童与法律保护

  主要目标:

  1、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侵害儿童的各类刑事案件。

  2、禁止虐待、遗弃儿童,禁止对儿童实施一切形式的暴力。

  3、在诉讼中依法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4、儿童出生登记和身份证登记率达到100%;完善人口流动儿童登记制度,提高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率。

  5、禁止违反规定做性别鉴定,保持出生人口性别的合理比例。

  6、健全完善儿童的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

  7、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童工和对儿童的经济剥削。

  8、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普及率达到100%。

  9、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降低未成年人罪犯占刑事罪犯的比重。

  10、保障儿童依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执法人员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执法意识,提高家庭、学校和社会对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实有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2、严厉打击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各类刑事案件。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的性侵犯,禁止虐待、遗弃儿童,禁止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及其他形式的身心伤害,加大对儿童的救助与保护。

  3、积极推进维护儿童权益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儿童维权机构,拓宽维权渠道,形成打击与维权并重,预防与矫治交叉的工作模式,维护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4、加强对儿童的管理工作。深入社区、家庭,宣传人口申报政策,为儿童出生登记和身份证登记提供便利,加强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

  5、保持出生人口性别的合理比例。加强社会宣传,倡导男女平等的社会风尚,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比的人工终止妊娠,加强管理和监督,集中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设立举报电话,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6、积极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预青工作组织网络,壮大预青志愿者工作队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推进青少年司法制度改革。

  7、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大劳动监察和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使用和剥削童工的案件。

  8、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普及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中小学做到“五有”,即有课时、有时间、有师资、有课本、有教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9、开辟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在案件受理方面,尽量简化程序,缩短受案时间,特殊情况下优先办理。

  (四)儿童与福利

  主要目标:

  1、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实现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2、保障孤儿供养、教育、康复、医疗、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提高孤儿家庭寄养率和收养率。

  3、基本满足流动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4、提高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

  5、保障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满18周岁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就业等权利。

  6、减少流浪儿童数量和反复性流浪。

  策略措施:

  1、加强政策宣传。面向学校、幼儿园和家庭加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实现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

  2、关注散居孤儿。开展散居儿童调查,发放“孤儿福利证”,落实孤儿待遇,积极开展救助活动,提高散居孤儿的生活质量。

  3、完善流动儿童服务机制。为流动儿童提供教育、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整合社区资源,完善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人口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

  4、加大残疾人康复保障和预防力度。重点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康复医疗救助,加大抢救性康复力度,增强其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5、加强对特殊儿童的帮助和教育。切实掌握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人子女和艾滋病致孤儿童的生活状况和心理动向,加大社会关爱和救助力度,落实相关救助政策,开展社会慈善活动,推动落实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人子女和艾滋病致孤儿童义务教育工作。

  6、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探索流浪儿童的早期预防干预机制,健全流浪儿童生活、教育、管理、返乡保障管理制度,对流浪儿童开展教育、医疗服务、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和技能培训。

  (五)儿童与社会环境

  主要目标:

  1、教育青少年文明上网、绿色上网,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营业场所。

  2、各类媒体和文化娱乐场所要传播有益于儿童身心健康的生活文化信息,营造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

  3、严禁在中小学周边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

  4、建立适应社会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强化家庭教育,提升家长素质,保证儿童家长每年至少接受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参加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5、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的办学体制,增加各类家长学校的数量。

  6、保证儿童每天1小时的阅读时间,图书阅读率达到100%。

  7、增加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每个街道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儿童社会工作者。

  8、加强对空气环境的监测,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保障儿童成长的健康环境。

  9、以“半边天家园”为依托,逐步实现每个社区建设1个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

  策略措施:

  1、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制定《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管理条例》,签订文明经营责任状,建立社会举报制度,开展专项治理,努力实现青少年文明上网、绿色上网。

  2、强化维护儿童权益的舆论导向。利用河东有线电视台、《天津日报·今日河东》等宣传平台,抓住“六一”儿童节及寒暑假等契机,着力宣传维护儿童权益的信息和典型,营造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

  3、严格有关儿童权益的行政审批和执法程序。规范审批流程,严禁在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设置游艺厅、歌舞娱乐厅、网吧等,搞好稽查和监督,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

  4、努力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充分利用学校、社区的教育资源,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提升家庭素质。构筑多元化家长学校办学机制,不断完善家庭、社区、学校“三位一体”的家庭教育工作网络。

  5、积极为儿童提供健康的精神食粮。发挥社会、学校图书馆文化服务设施的作用,开展“好书伴我成长”读书系列活动,不断完善校本课程、丰富学生课外活动,保证儿童的阅读时间和图书阅读率。

  6、丰富儿童的文化生活。充分挖掘社区资源,利用社区及周边幼儿园、学校的设施,聘请热心青少年教育的志愿者,组织散居儿童和青少年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7、加强对空气环境的监测。对重点污染源及其污染治理设施的现场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对一般污染源及其污染治理设施的现场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保障儿童成长的健康环境。

  8、强化街道、社区的儿童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半边天家园”的载体功能,挖掘和合理利用社区资源,动员学校、幼儿园、医院等机构和社会团体、志愿者参与儿童保护。

  四、组织与实施

  (一)加强领导。区政府是实施河东区儿童发展规划的责任主体,河东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河东区儿童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组织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沟通、督查工作。

  (二)强化落实。河东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和街道妇儿工委是落实《规划》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纳入本单位总体工作安排之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实施力度。

  (三)加强统筹协调。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体现儿童优先原则,将河东区儿童发展规划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同步发展。

  (四)保障儿童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区政府将实施河东区儿童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根据实施中的重难点问题安排专项经费,并随着经济增长逐步增加。

  (五)建立健全实施儿童发展规划的工作机制。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和街道妇儿工委每年向区妇儿工委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建立调研制度,区妇儿工委和各成员单位、街道妇儿工委针对所承担的重难点指标加强调研,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加强重点督导,确保各项指标的落实;建立监督机制,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对实施儿童发展规划的检查与视察,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建立年度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妇儿工委会议,汇报、交流实施《规划》进展情况,研究制定有关措施。

  (六)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区妇儿工委和各责任单位及时总结儿童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对在实施儿童发展规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适时予以表彰和奖励。

  (七)加大宣传力度。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妇女工作者、广大妇女和全社会广泛宣传儿童优先原则,宣传实施儿童发展规划的重要意义,宣传《规划》的内容。发挥新闻媒介作用,采取多种手段,加强对儿童发展规划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参与儿童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八)加强培训。区妇儿工委要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和街道妇儿工委的培训工作,学习传达国家和市妇儿工委工作精神,采取多种形式,针对实施《规划》的方法及相关业务知识开展培训,提高有关人员的工作能力。

  五、监测与评估

  (一)对河东区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采取分阶段监测评估,分为年度监测、五年中期监测评估、十年终期监测评估,全程掌握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

  (二)对河东区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采取分层级监测评估,各个承担指标的单位为一级监测评估单位,区妇儿工委为二级监测评估单位,对实施儿童发展规划实行全面监测评估。

  (三)建立儿童发展综合统计制度,规范和完善与儿童生存、发展有关的统计指标。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交流工作,

  (四)建立健全监测评估工作体系。分层次开展监测评估工作,区妇儿工委建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对监测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制定监测评估实施方案,收集、整理、分析统计数据,提交监测评估报告,对各单位监测评估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验收。各责任单位负责对单位实施《规划》情况分阶段开展监测评估工作,并向区妇儿工委提交监测评估报告。

  河东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12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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