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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天津市巾帼家政、手工编织 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2015-06-16 17:03   稿源:   编辑: 发展部
 

  各区县妇联、人力社保局:

  按照《2015年天津市职业技能竞赛安排方案》要求,天津市妇联、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将共同举办第二届天津市巾帼家政、手工编织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意义

  通过举办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引导全市广大妇女群众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热潮,激发广大妇女学技术、钻技能的热情,增强岗位创新能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妇女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展示我市妇女职业技能水平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风貌。

  二、竞赛项目及标准

  (一)竞赛项目

  本届竞赛设置市级一类竞赛项目4个:

  1.育婴员

  2.养老护理员

  3.手工钩织

  4.十字绣

  (二)竞赛标准

  育婴员、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按照《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执行;手工钩织、十字绣职业技能竞赛按照《天津市专项职业能力培训手工编织教材(试用本)》执行。

  三、组织机构

  (一)竞赛活动由天津市妇联和天津市人力社保局联合主办,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竞赛活动由天津市妇女家庭服务业协会和天津市妇女手工编织业协会分别承办,负责审核各区县初赛方案,并做好指导服务;负责制定决赛实施方案,承担决赛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竞赛命题,评判标准,聘请评委以及竞赛场地、设备等相关事宜。具体工作分工:



  1.天津市妇女家庭服务业协会承办育婴员、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



  2.天津市妇女手工编织业协会承办手工钩织、十字绣职业技能竞赛。



  四、参赛范围

  为挖掘更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和妇女手工编织能手,在2014年首届天津市巾帼家政、手工编织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各单项一等奖的选手不能参加本届同一比赛项目。

  (一)育婴员、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

  1.年龄在18—55周岁,身体健康,热爱家政服务事业,并在本市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女性均可报名参赛。

  2.为鼓励在家政服务工作一线的人员参赛,保证大赛公开、公正、公平,凡目前专职从事护士、幼教工作的人员不能参加本次竞赛,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二)手工钩织、十字绣职业技能竞赛

  年龄在18—5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竞技的女性手工编织从业人员、手工编织爱好者、大专院校相关专业教师和学生等均可报名参赛。对确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竞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符合参赛条件的人员到户籍或工作、居住所在区县妇联报名;也可将报名表交至市妇联。参赛选手可登录天津市妇女网(www.xinddy.com)下载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19日—7月3日。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1寸证件照片1张(有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还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张),并填写《第二届天津市巾帼家政、手工编织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1)。

  (二)初赛

  1.各区县妇联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初赛方案,并于2015年7月10日前上报承办单位,批准后可组织开展初赛。

  2.2015年7月31日前各区县完成初赛,并推选出进入决赛的选手和代表队。

  (三)决赛

  1.2015年8月10日前,各区县参赛代表队向承办单位报送《第二届天津市巾帼家政、手工编织职业技能竞赛决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2)。

  2.2015年8月20日前,承办单位完成参加决赛选手的资格审核。

  3.2015年9月中旬前,承办单位完成决赛前的培训工作。

  4.2015年9月中旬—10月上旬

  (1)承办单位完成决赛的相关准备工作。

  (2)举办天津市巾帼家政、手工编织职业技能竞赛决赛。

  各区县报名参加决赛的各单项参赛人数为5人,参赛代表队需设领队1人。决赛单项报名参赛的选手少于10人(含10人),则此项目不开赛。

  六、表彰奖励

  (一)个人奖

  1.决赛各单项取得名次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2.育婴员、养老护理员两项职业技能竞赛:根据天津市人力社保局《2015年天津市职业技能竞赛安排方案》文件规定,各单项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7名。获得一等奖的选手授予“天津市技术能手”称号,获得二等奖的选手作为参评天津市技术能手候选人。获得一、二等奖的选手授予天津市“三八红旗手”称号;选手所在单位工会按程序向市总工会申报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年龄在35岁以下的,授予天津青年“创新、创业、创优”先进个人称号。获得一、二等奖的选手可晋升高级工、技师职业资格,获得三等奖的选手可晋升中、高级工职业资格。

  3.手工钩织、十字绣职业技能竞赛:根据竞赛组委会规定,各单项竞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获得一等奖的选手授予天津市“三八红旗手”称号,并可按程序申办天津市手工编织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获得二、三等奖的选手授予天津市“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称号;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授予“天津市编织技术能手”称号;其他参赛选手颁发纪念证书。

  (二)优秀组织奖

  对竞赛活动中宣传报道及时、竞赛组织严谨、参赛人数多、参赛项目多、参赛选手技能水平有明显提高的代表队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是加强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营造大众创新创业氛围的重要措施,请各区县妇联、人力社保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抽调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切实组织好此次竞赛活动,为广大巾帼家政从业人员、手工编织爱好者搭建展示技能的舞台。

  (二)强化管理,注重质量。要按照今年竞赛活动计划安排,认真制定竞赛组织实施方案;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组织竞赛命题,不断提高竞赛的技术含量,保证竞赛技术技能的先进性;要加强对竞赛过程的动态管理,确保竞赛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通过广泛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使广大妇女了解、关注赛事,踊跃报名参赛,通过竞赛活动鼓励广大女性从业人员立足本岗,钻研技能,提升素质,带动更多女性走技能成才之路。

  附件:

  1.天津市巾帼家政、手工编织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2.天津市巾帼家政、手工编织职业技能竞赛决赛选手汇总表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1日

  附件1:

  第二届天津市巾帼家政、手工编织职业技能竞赛

  选手报名表

  区县妇联:(盖章)

  姓 名

  

  身份证号

  

  照片

  性 别

  

  民 族

  

  文化程度

  

  移动电话

  

  参赛项目名称

  

  电子邮箱

  

  从事竞赛职业(工种)年限

  

  现有证书职业

  

  现有证书

  等级

  

  现有证书编号

  

  现工作(学习)单位

  

  通讯地址

  

  培训经历

  培训内容

  培训时间

  

  

  

  

  曾获荣誉

  

  

  

  此表复印有效 竞赛组委会制

  附件2:

  第二届天津市巾帼家政、手工编织职业技能竞赛决赛选手汇总表

  区县妇联(盖章) 年 月 日

  

  编号

  参赛项目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职业资格

  名称及等级

  首届大赛

  获奖情况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此表请各区县参赛代表队于2015年8月10日前填写完成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竞赛活动承办单位(各参赛选手的报名表请一并报送,以便审核),同时报送电子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