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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 推报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编辑:宣传部  2016-10-26 小字号

津妇发﹝2016﹞26号

关于评选2016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

推报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各区妇联、各部委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妇委会、天津警备区政治部、天津市武警总队政治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工作会议部署,通过选树典型、宣传先进,引领激励广大妇女着眼大格局,秉持大胸怀,融入大战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为实现天津大发展创造一流业绩,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天津市妇联决定启动2016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天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活动。同时,按照全国妇联文件(妇厅字﹝2016﹞55号)要求,市妇联将组织推报2016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现将推报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天津市三八红旗手200名,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100个,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10名。推报全国三八红旗手7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5个,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1名。

二、推荐方式

(一)组织推荐

  各区妇联、各部委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从本区、本系统所联系的各界女性中,择优推荐“全国三八红旗手候选人”1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1个,“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1名,根据表彰名额分配数量等额推荐“天津三八红旗手”和“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

(二)社会化推荐

  以网络及新媒体作为社会化推荐的主要渠道,广泛吸引社会各界通过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等多种形式参与活动,扩大三八红旗手评选表彰活动的社会参与率和品牌影响力。全国妇联在中国妇女网、“女性之声”两微一端等设立网络推荐平台,面向全国征集社会化推荐2016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共30名。市妇联通过天津女性网、天津妇联官方微博微信等设立网络推荐平台,面向全市征集社会化推荐2016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20名。

三、评选条件

(一)天津市三八红旗手的评选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生活工作在天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天津大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

5.荣获过区县、系统(司局级)、部队师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

6.各推荐单位的推荐人选应向基层一线人员倾斜并占有较高比重。基层一线人员包括: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女农民;在科、教、文、卫、军等各领域的基层单位工作或承担一线任务的女性。

7.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司局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司局级及以上的女性负责人,不参评天津市三八红旗手。专职妇联干部各区原则上不超过1人。

8.天津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二)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员工占该单位员工总数的60%以上。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团结奋斗,甘于奉献。

4.在界别战线和行业领域中业绩突出,具有先进示范带动作用。

5.荣获过区县、系统(司局级)、部队师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

6.所推荐的集体应向基层一线倾斜并占有较高比重。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司局级及以上单位,相当于司局级或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不参评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妇联组织不参评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

7.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一般不重复授予。

(三)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评选条件

1.候选人从历年天津市三八红旗手中产生。

2.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成就卓著,在广大妇女中具有较强的榜样引领作用。

3.各推荐单位的推荐人选应向基层一线人员倾斜并占有较高比重。基层一线人员包括: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女农民;在科、教、文、卫、军等各领域的基层单位工作或承担一线任务的女性。

4.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司局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司局级及以上的女性负责人,不参评天津市三八红旗手。

5.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 全国三八红旗手推报条件

1.18 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 在本职工作中业绩优异、贡献突出。

5.获得过省级三八红旗手或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 或其他省部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等。

6.各推荐单位的推荐人选应向基层一线人员倾斜并占有较高比重。基层一线人员包括: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女农民; 在科、教、文、卫、军等各领域的基层单位工作或承担一线任务的女性等。

7.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司局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司局级及以上的女性负责人,原则上不参评全国三八红旗手。

8.各省区市妇联作为推荐单位,上报的全国三八红旗手候选人中,专职妇联干部原则上不超过1人。

9.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 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推报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员工占该单位员工总数的60%以上。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 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团结奋斗,甘于奉献。

4.在界别战线和行业领域中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先进示范带动作用。

5.获得过省级三八红旗集体或其他省部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等。

6.所推荐的集体应向基层一线人员倾斜并占有较高比重。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司局级及以上单位,相当于司局级或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不参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 妇联组织不参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7.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一般不重复授予。

(六)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推报条件

1.候选人从历年全国三八红旗手优中选优产生。

2.胸怀祖国、志存高远,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 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 崇尚文明、传承美德、弘扬新风、清廉高尚, 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敬业爱岗、勇挑重担、开拓创新、奋发有为, 在各条战线成就卓著, 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召力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在广大妇女中具有榜样引领作用。

5.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司局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司局级及以上的女性负责人, 原则上不参评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

6.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

  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创评结合,充分发动,全面覆盖,务必使本区、本系统所辖基层单位百分之百参与此次评选表彰工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推荐候选人,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创评活动。

(二)征求意见

  推荐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对拟推荐候选人和候选单位在政治和业绩表现方面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无异议后,在本区或本系统相关媒体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公示,广泛听取意见。

(三)择优推荐

  各单位要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对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集体)按照名额分配等额推荐天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1名,推荐全国三八红旗手候选人1名, 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1个。市妇联按有关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四)审核评定

  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人(集体)及社会化推荐天津市三八红旗手等经资格审核后,市妇联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产生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10名、全国三八红旗手7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5个、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1名及社会化推荐天津市三八红旗手的建议名单,报市妇联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

(五)表彰宣传

  全国妇联和天津市妇联将于2017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举行表彰活动, 广泛宣传优秀典型事迹, 组织开展三八红旗手宣讲活动, 从而深化三八红旗手的典型示范作用。

五、工作要求

() 加强领导

  三八红旗手标兵、红旗手(集体)是妇联组织授予妇女的至高荣誉。各区各系统要将评选表彰活动作为落实天津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妇联组织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 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有序地推进。

() 精心组织

  各推荐单位要精心策划、认真实施,确保评选表彰活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要注意将活动重心下移, 进一步增加基层一线优秀女性入选比例。要按照评选表彰的要求和步骤, 认真开展评选、审查、公示等环节活动。

() 扩大参与

  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创评结合,多措并举拓展群众参与途径,最大限度地发动妇女群众自荐他荐并为优秀女性人选点赞支持。要注重开拓创新,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创评活动,推动形成不拘一格、百花齐放的评选表彰工作新格局。

() 深入宣传

 。各推荐单位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传播渠道,深入宣传三八红旗手事迹,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要组织各级三八红旗手深入社区、村镇、校园、企业、军营等开展巡讲、座谈,号召广大妇女群众向优秀典型学习,引领广大妇女在各自岗位上拼搏进取,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

联 系 人:赵强

联系电话:23122255

电子邮箱:tjsflxcb@163.com

通讯地址:天津市妇联宣传部(和平区大沽北路200号)

邮政编码:300042

    附件    1.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2.天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名额分配表

       3.天津市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4.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5.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6.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名单汇总表

       7.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名单汇总表

       8.全国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9.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10.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登记表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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