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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最美女法官
2018-07-27 15:22:00 编辑:宣传部

  为展示我市法院优秀女法官的时代风采,弘扬女法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公正司法、无私奉献,勇于担当的精神风貌,引导广大干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参与市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立足本岗创新实干,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市妇联、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共同组织开展“点赞最美女法官”活动。

  简要事迹

  01高级法院方哲

  方哲,高级法院民一庭四级高级法官。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连续多年结案在全院名列前茅,调研文章及案例分析多次获奖。作为天津市慈善协会会员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践行人民法官的社会责任。从业20年,荣获“市优秀人民调解员”“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市法院系统办案标兵”,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

  02一中院康艳

  康艳,一中院民一庭一级法官,业务水平精湛,结案数及平均审限连年名列前茅。2014年至今,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640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指令再审、无一投诉举报。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用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神圣誓言。

  03二中院李冬梅

  李冬梅,二中院民四庭一级法官,审判业务精通,近三年,承办审结案件共计696件,无一例闹访和差错案件,各项指标在全院名列前茅。在审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过程中能够勇挑重担,积极拓展审理思路,确保案件平稳有序审结,确保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撰写的调研文章曾获全市学术研讨会二等奖。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

  04海事法院郭建君

  郭建君,天津海事法院巡回审判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从业12年,审理了大量海事海商专业案件,无错案、零信访、零投诉。审理的撤销伦敦仲裁裁决案被评为天津市首届“十大海事案例”,庭审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示范庭。优秀案例成为海事司法领域统一的裁判规则和海商法修法的依据。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主管部门荣立集体三等功。

  05滨海法院 翟婧

  翟婧,滨海法院民三庭一级法官,主要负责融资租赁、保理合同等金融创新型案件的审理。她业绩突出,撰写的调研、论文、案例多次发表、获奖。执笔的《天津法院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标准(试行)》作为全市第三批标准化文件公布实施,为全市法院融资租赁案件审理工作提供了指引。多次被评为区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

  06和平法院 杨扬

  杨扬,和平法院刑庭副庭长、一级法官,从事法院工作16年,审理的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类案件的调解率达到90%以上,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在担任少年庭副庭长期间,非常关注未成年人教育和保护工作,多次应邀前往中、小学校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填补了许多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的空白。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07河东法院 刘辰

  刘辰,河东法院民一庭一级法官,工作业绩突出,案件审理结案数量、平均结案天数、调撤率等各项指标均位居全院前茅,2017年度各项指标考核成绩位列全院民事审判法官中的第一名。撰写的案例、调研多次发表、获奖。荣获区十佳政法干警、区优秀共产党员、区先进个人、区三八红旗手,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1次。

  08河西法院 周奕

  周奕,河西法院民四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区政协委员,民盟天津市委会青年委员会副主任。工作中勤勉严谨、务实高效、廉洁公正,是业务骨干和审判工作带头人。2016年以来共审结案件484件,无一差错;2018年所提有关人身保护令议案,创新了家事审判工作,多家媒体采访和报道。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被评为区“三八”红旗手、优秀政协委员。

  09河北法院 李国艳

  李国艳,河北法院执行局副庭长。拥有扎实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面对无理拒执的“老赖”,她可以强硬有力;面对确有困难的群众,她又能给予温暖的关怀。在案件数量逐年增加的压力之下,她勇于作为,敢于担当,带领所在部门屡创佳绩。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荣获区、市三八红旗手,2017年度被评为“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

  10南开法院 程明

  程明,南开法院民二庭法官。入院以来,始终保持对司法审判事业的热爱和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坚持多结案、结好案,截至今年6月,已结案135件,结案数居全庭前列,且无一发回改判和信访。工作精益求精,心中永持天平,始终坚持廉洁办案、公正办案,真正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11红桥法院 陈国女

  陈国女,红桥法院民四庭庭长,2017年,所在团队结案178件,结案率96.2%,息诉服判率为96.6%,案件无一改判和发回重审。所在部门出台了全国首个危机、死亡婚姻诊断标准,在家事审判中引入心理干预工作机制。主持修改完善了财产申报制度,与多部门合作,探索家事案件联合调解制度。荣立个人二等功,部门荣立集体三等功。

  12东丽法院 王国媛

  王国媛,东丽法院民一庭二级法官。2016年共审结各类案件325件,2017审结321件,在本院名列前茅,无一差错案件,无一信访案件。案件审理中,利用劳动争议五方联动调解机制,多次将劳动争议案件和社会保险补缴一并解决,截至目前,调解结案的劳动争议案件全部如期自动履行,获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一致好评。荣立个人三等功。

  13西青法院 徐晓红

  徐晓红,西青区人民法院中北法庭副庭长。从业三十余年,以丰富的审判经验和工作技巧处理多起疑难案件,为辖区的安定繁荣尽心尽力。2017年共审结432件,审结率89%,调解99件,撤诉235件,调撤率77%,平均审限39.62天,收到了当事人的锦旗和感谢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荣立个人三等功,被评为区三八红旗手、办案能手。

  14津南法院 王好

  王好,津南法院民二庭三级法官,主要承办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以及公司解散、公司盈余分配权纠纷等商事案件,并承办全区所有破产清算类案件。她审理的案件,件件过硬、件件合格,无一激化矛盾,无一错判超审限,无一司法不公、执法不廉的投诉和举报,始终保持“高收案数、高结案率、高调撤率、零超审限”。

  15北辰法院 刘婧

  刘婧,北辰法院宜兴埠法庭庭长,从业多年无一错案。2017年,所带团队全年结案722件,个人审结案件248件,调撤率达71%。撰写论文获得了天津市学术征文三等奖和优秀奖,参与编写的《人民法院司法标准化理论与实践》受到市高院通报表扬。多次被评为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干警,区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所在法庭荣立集体三等功。

  16武清法院 齐志双

  齐志双,武清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爱岗敬业、业务精通。2017年共收案285件,审结285件,结案率100%,调撤率78.6%,一审服判息诉率94.92%,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0.00%,案件全部在审限内审结。从业二十余年,多次被评为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武清区优秀政法干警、院级先进工作者、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等,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17宝坻法院 胡艳阳

  胡艳阳,宝坻法院方家庄法庭副庭长,一级法官。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对承办的所有案件,都做到手握刑罚戒尺、审慎精准裁断,案件质效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开展少年犯的回访帮教工作,参与校园法治宣传等活动。2015至2017年连续荣立个人三等功、个人二等功,先后被评为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优秀法官等,并被推选为天津市青年联合会委员。

  18宁河法院 岳孟秋

  岳孟秋,宁河法院民三庭审判员。在派出法庭工作期间,她因地制宜、因案施教,探索出了适合乡镇百姓的纠纷解决方式,并将庭审现场作为普法教室。这种公开透明的审判模式给百姓带来了生动直观的学习和观摩机会,提高了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为地区法治化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多次被评为院级先进个人。

  19蓟州法院 潘晓哲

  潘晓哲,蓟州法院刑庭一级法官。充分发挥女法官的优势,用爱心去温暖、用真诚去感化、用良知去教育、用行动去挽救,全方位、多层次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收获了“法官妈妈”的称号。曾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被评为优秀法官、“十佳政法干警”“十佳调解能手”、三八红旗手和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20塘沽审判管理委员会 崔忻亭

  崔忻亭,滨海法院塘沽审判管理委员会民三庭法官。现任天津市第十一届党代表、天津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办案数量、质量在法院名列前茅。成功化解了多起社会关注度高,涉群体性案件。被评为区“杰出女性”“平安卫士”、市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及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立个人一等功、三等功。

  21大港审判管理委员会 谭振荣

  谭振荣,滨海法院大港审判管理委员会执行局副局长。工作能力强,执行工作中,坚韧执着,讲究执行艺术,创新执行方法,塑造和谐执行典范。科研水平高,案例《好意同乘引发交通事故构成侵权的责任承担》被载入《中国法院年度案例》,论文连续七年获得国家级奖项。先后荣立二等功、三等功,被评为区三八红旗手、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办案标兵。

  22功能区审判管理委员会 张艳

  张艳,滨海法院功能区审判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常年坚持承办案件,处理、化解了大批疑难复杂、特别是有不稳定因素的群体性案件,受到市委、高院等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表扬;撰写的论文、主持的市级重点调研课题多次在全国、天津市获奖。曾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干警、审判业务拔尖人才,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

  23铁路法院 刘光顺

  刘光顺,天津铁路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2017年带领庭室顺利完成从民事、刑事、行政到综合审判的过渡。为尽快适应综合审判模式,她加强学习,案件处理注重理思路、抓重点、查事实、注重细节、挖根源,保证案件在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上的正确性。2017年独自承办各类案件342件,审结299件。荣立个人三等功,被评为天津法院办案标兵、天津市优秀政法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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