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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天津市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
编辑:社服中心网信部  2018-10-08 小字号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09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本市妇女、儿童提供法律维权、身心健康、文化素质、家庭服务等方面的公益咨询和培训服务;负责培育、孵化女性社会组织,并定期开展交流和展示活动;开展服务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的策划推广工作。

  (四)招聘单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天津市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于2018年8月27日成立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高媛同志任组长,活动中心副主任朱珍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综合办公室职员赵秀丽。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1.天津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专技岗(财务专员)1名

  招聘岗位职责:从事事业单位会计或出纳等财务相关工作,以及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及政府采购等工作。

  2.天津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培育发展部(职员)1名

  招聘岗位职责:从事社会组织培育孵化,社会组织活动项目的策划与咨询,社会服务资源协调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6.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0月24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10月24日(含)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参加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6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网址:www.tjkpzx.com)和市妇联官方网站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0月17日8:00至10月22日16:00,考生登录http://rsks.hrss.tj.gov.cn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资格初审

  由社服中心于10月17日8:00至10月23日16:00,在网上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公开招聘岗位的比例不低于3: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考试或考核

  1.考试

  (1)笔试

  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则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8号)相关规定执行,主要测试考生担任报考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采取闭卷形式。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1月27日,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将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社服中心将在本单位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面试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报名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将于11月28日至12月4日间开展,由社服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要切实做到对考生所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等相关资格证件严格审核,确保证件真实无误,切实做到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相符。

  对存疑的资格证件,将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资格条件不符或证件有问题的考生进入下一步程序。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下一步程序,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依次递补。考生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者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由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将资格复审情况(自动放弃、取消资格、递补人员情况表),加盖公章的纸质及其电子文件交市人才考评中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由社服中心向市人才考评中心递交《面试题本预订单》,委托市人才考评中心对结构化面谈出题,面试工作将于12月15日至12月16日期间开展。面试考官人数不少于7名,其中主考官1名。由市妇联相关领导、社服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专家学者组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公布考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由市人才考评中心合成笔试、面试总成绩,并在报名网站公布总成绩,社服中心在本单位张榜公布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2.考核

  应聘工勤技能岗位和专业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采取考核办法公开招聘的岗位,可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对应聘者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考核。

  (三)体检、考察

  1.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人员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招聘职位的职责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妇联组织部审定,并按规定在公告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依法办事,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09号

  咨询电话:23331038-8077

  监督部门:市妇联机关纪委、市妇联组织部

  监督电话:83607051、83605729

  天津市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8日

  点击下载: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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