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  >  品牌活动  >  点赞最美女性  >  活动快报                                 返回专题首页
 
2020年点赞“最美女检察官”
2020-09-11 13:51:00 编辑:市妇联网络信息中心

  为进一步弘扬我市女检察官立足岗位、创新实干、建功新时代的精神风貌,按照市妇联、市文明办、市总工会要求,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将各级院推荐的21名先进典型确定为2020年度“天津市最美女检察官”候选人,现予以公布,欢迎大家积极参与投票和评议。市人民检察院将根据候选人先进事迹和投票结果,综合研究确定10名女检察官为2020年度“天津市最美女检察官”,并与市妇联、市文明办和市总工会联合予以命名。

简要事迹

  林晓萌,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先后从事重罪案件二审工作、未检工作、普通刑事犯罪案件指导工作。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立足本职忠诚履职。办理重大刑事案件百余件,无一错案。起草天津市首部《死刑案件情况分析报告》、首部《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白皮书》,被《检察日报》《天津政法报》报道,高检院《检察研究参考》转发。探索建立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方案得全国未检年会二等奖,少年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天津模式”获评“天津市法治实践研究重点课题”。曾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获个人嘉奖两次,获“天津市检察机关先进检察干警”等称号,入选天津市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先后参与和执笔“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题”“天津市法学理论法学理论研究重点课题”在多家论坛获奖。

  韩丽同志1989年从事检察工作,先后在区院、市分院侦查监督、公诉、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刑事执行检察等多个部门任职,现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五检察部四级高级员额检察官。从检30年以来,韩丽同志始终坚守初心,忠诚担当,立足本岗,创新竞进,为检察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和优异成绩,先后被评为“天津市劳动模范”、“全国检察机关特赦检察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天津市十佳检察官”、“天津市优秀女检察官”、“天津市优秀检察干部”,南开区“十大杰出青年”、“三八红旗手”、“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十佳’标兵”,并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曾当选为中共天津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

  魏新,35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从民行转战公诉,公诉岗位十年,她从书记员干到助理检察员,再到入额检察官,办理一审、二审各类公诉案件数百件,先后参与办理了多起全国、全市范围内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涉黑、走私、毒品等案件。检察机关“捕诉一体”改革后,她迎来了新的工作转型,成为一名专业从事重罪检察工作的检察官。为了挚爱的公诉事业,她不仅长期学习刑法、刑诉法等专业理论,更是涉猎法医学、司法精神病学、犯罪心理学等边缘学科,长期深入学习法医学各项分支学科。她表示愿意就这样永远当一名经得起考验、对得起职责的公诉人,带着不变的理想挥斥于这三尺公诉席,兢兢业业的办案,怀揣法律的温度,实现心中的正义。

  李红霞,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四级高级检察官,法学博士,中共党员。入职以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参与办理8·12滨海新区爆炸事故系列案件、扫黑除恶重大疑难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参研省部级重点课题研究多项,参编专著两部,在《人民检察》《河北法学》《广西社会科学》等期刊发表文章10余篇,其中《司法改革背景下的捕诉关系路径选择》被评为2019年度全国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因工作认真负责、完成任务出色,先后荣获“天津市检察理论人才”“天津市优秀公诉人”“天津市公诉标兵”“天津市扫黑除恶专家人才”等荣誉称号,荣立三等功2次,嘉奖2次。

  丁楠,39岁,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一级检察官。自2007年考入检察院,先后在反贪局、案管办、公益诉讼部门工作。从检十余载,不断自我加压,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案件有大小,正义无大小,岗位有轻重,正义没轻重,作为一名检察官,始终保持履行职责的坚韧执着,尽自己所能让法律的阳光普照每一个角落。2019年底在履职中发现,当地水产养殖行业长期非法凿井超量采集地下水,形成了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通过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极大遏制了非法开采地下水行为。通过检察监督,行政机关积极履职,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杨阳,38岁,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2008年开始从事检察工作。作为一名资深的未检检察官,她先后办理各类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00余件。始终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保持“零容忍”姿态,从严、从重、从快精准打击。她与同志们制定了《不起诉听证制度》《帮教规范》等多项制度,创设了“诉前考察”、“异地帮教”、“不捕听证”、“心理疏导”、“羁押必要性审查”等10余项机制,推动了工作深入开展。探索《刑事案件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矫正机制》,建起全国检察系统首家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室—“心语室”,被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优秀事例”;探索“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在全国未检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座谈会上做经验交流。 

  刘洋,41岁,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一级检察官。自2013年调入案管办以来,积极协助建立与辖区内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就案件受理移送、法律文书送达等相关工作联络制度,进一步理顺和规范了统一收、送案的流程和标准;积极推进“窗口”建设,规范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采取多项措施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后,以系统应用为平台,扎实做好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案件评查工作,将案件质量评查纳入案件管理日常工作,并与业务考评、执法规范化建设、业务指导、队伍建设等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建立具有河西特色的案件评查机制,为不断推进河西区院案件管理工作全面、有效展开,充分发挥案管部门内部监督和规范司法行为职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王静,1976年11月1日出生,汉族,籍贯天津,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进入检察系统工作,现任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三级检察官、检察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的她,以其扎实的法律功底、优秀的业务能力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忠诚履职,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50余件,涉案人员700余人,始终奋战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的刑事检察第一线,践行着“忠于法律”的誓言。曾获2015-2016年度天津市检察系统先进检察干警。她始终满怀着对人民群众的高度责任感和对法律的无尽忠诚,秉公执法,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她的故事里没有惊天动地,有的是担当和勇气。

  杨蕊,女,中共党员,1980年8月出生于天津市,大学本科学历,在职法律硕士学位,现任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检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首批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第三批天津市检察业务专家,国家检察官学院天津分院兼职教师。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院检察官,杨蕊同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领部门全体干警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切实承担好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检务督察等工作职责,所在区院检察业务管理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综合评价中名列前茅。其本人多次荣获天津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干警称号,其撰写的论文先后荣获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二等奖、环渤海法治论坛三等奖等。

  方圆,1970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1991年进入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200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河北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国家一级检察官。她曾是巾帼不让须眉的国家公诉人,在公诉席上激昂论辩,一站就是十几年;她曾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领航人,为河北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立下汗马功劳;她曾是控申科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的倾听者,化解矛盾、解决来访群众诉求。如今,她是驻所检察室的主心骨,不断完善驻检室工作流程,创新驻所检查工作理念,维护日常监管稳定,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这样一位英姿飒爽、雷厉风行的女检察官,在年轻人眼中是工作中的领路人,生活中的知心大姐姐,给身边的人带来无穷的动力和温暖。

  从检29年,控申接待中,她用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为民服务的热忱展现着控申检察官的风采;在社区百姓眼中,她始终笑脸相迎,细心倾听,耐心解释,是遇到急事首先想到的贴心人。她就是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铁丽虹。她曾经先后被评为天津市信访先进个人、天津市信访系统“优秀督查员”、红桥区“优秀信访工作者”, 并被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聘请为第三方评价及矛盾化解委员会委员。在她的带领下,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建立了“以科包街”式派驻检察工作新模式、采用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参与化解纠纷等创新服务机制15项。疫情期间,妥善处置一起小微企业经营者诈骗案,成为天津市首件入选高检院第十检察厅《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依法妥善处理涉疫典型案(事)例》案件。

  伍淑平,33岁,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检察官。2013年参加工作以来,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55件232人,帮教、挽救涉案未成年人190余人,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讲工作200余次,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94次,发放宣传材料40000余册,受教育人数达数万人。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被评为院级“先进个人”3次;荣膺“天津市检察机关未检业务竞赛标兵”、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个人、天津市“青少年阳光助力服务”优秀志愿者、天津市优秀青年志愿者、天津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荣誉称号。办案中撰写的立案监督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案例《顾伟桥、王某某敲诈勒索案》被评为天津市未成年人检察典型案例。

  徐秉怡,女,198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现任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徐秉怡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进入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十多年来始终奋战在刑事案件检察工作一线,审查起诉、审查批捕刑事案件800余件、1100余人,以“尽职责,不冷漠”为工作准则,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六次荣获个人嘉奖,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荣获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获“爱岗敬业感动北辰文明人”、“天津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被评选为“天津市最美家庭”。疫情期间,始终奋战在本职工作岗位,连日来参与远程提讯数十人,办理多起案件。同时,积极完成下村执勤的任务,冲锋在前、恪尽职守,展现了检察人的初心和使命。

  王丹,1990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2013年进入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为津南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员,三级检察官。她用法律的利剑惩治犯罪分子,她用司法的公正守护千家万户。从检七年,一直奋战在刑检业务第一线,已办理各类刑事犯罪案件近七百件,均无一错案,得到法院的有罪判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审结率达88%以上。她始终相信女检察官一定是眼里有法律的刚性,心中有女性的柔情,必须有惩恶扬善、不枉不纵的正义感,也要学会用法律的温度点亮他人的内心。先后荣获“津南区优秀共青团干部”、院级“优秀共产党员”、区级“优秀公务员”、“津南青年五四奖章”、第五批天津市基层人民检察院“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

  王倩,女,198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任西青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曾获“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天津市检察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其所在的青禾未检工作室于2019年先后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10年来承办刑事案件900余件,先后承办本区首例外国人犯罪案、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首例监察体制改革后移送案件等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做到“零无罪、零错案、零违纪、零投诉”。她将法治宣讲平台由“线下”搬至“线上”,以防疫期间的典型案例为素材,通过录制微视频、微动漫形成一批涵盖不同年龄段的形式生动活泼的网络普法课程,收益学生达1万余人。

  朱启鹤,武清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她把每天工作时间定义为“8+2”小时,上下班全程70余公里,以法律利器严惩犯罪,以真心爱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无怨无悔的青春奉献检察工作。多年的努力汇聚出工作的亮点,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认可,曾荣立市院个人三等功;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批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 市级新长征突击手;天津市检察调研人才;天津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平安志愿者;2018年第四季度武清好人;2018年武清区三八红旗手;天津市检察官学院第二批检察教官;专题讲座《让青春在自护与自律中熠熠生辉 》评选为天津市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课程;2020年天津市三八红旗手。

  毕文丽,38岁,宝坻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二级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十三年来,毕文丽同志一直坚守在刑事检察办案工作一线,由一名非法律专业的检察新兵,逐步成长为能捕能诉的优秀女检察官。对待工作她任劳任怨、踏实肯干,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审查案件她细致入微、不枉不纵,严格坚持办案底线;家庭生活中她无悔付出、敬老爱小,毅然承担起家庭重担。梅花香自苦寒来,凭借不懈的努力和领导、同事们的支持、认可,她多次被评选为院优秀检察官、优秀共产党员、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要把每一个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是毕文丽一直奉行的工作标准和原则。

  李思宇,33岁,静海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二级检察官。从检六年,她一直坚守在刑事检察一线,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500余人。在岁月更迭中,甘之如饴地为自己当初的梦想奋斗、付出,几年间取得了很多的荣誉,获得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认可。2014年获得第二届静海检察论坛三等奖,2015年获得院优秀共产党员、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调研信息先进个人,2016年获得静海区三八红旗手、最美女干警、静海检察论坛优秀奖,2017年获得本院优秀检察干部、优秀公务员,2018年获得本院案例汇报比赛第一名、静海检察论坛优秀奖,2019年获得天津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竞赛标兵、“刑事检察实务笔试优胜奖”,荣获2019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王晶晶,中共党员,现任蓟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2008年3月,23岁的王晶晶,怀揣对检察事业的崇敬,以该年度全院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了蓟县人民检察院,被分配到公诉科工作。从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员额检察官到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晶晶同志在每个岗位上都交出了一份优秀的答卷。先后获得天津市“七五”普法先进个人、区“三八红旗手”、“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并入选天津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在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人团体论辩赛中,王晶晶以一分检赛区个人总分第一名的成绩挺进决赛,后与其他单位的队友一起在决赛中取得了团体三等奖的好成绩。在2019年受邀为蓟州区公安机关干警讲授在刑事办案中的取证问题,受到了公安干警的一致好评。

  李菁华同志,现任宁河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第一党支部书记。入院17年,曾先后担任公诉科副科长、未检科科长等职务,现从事民行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她始终秉承细致、沉稳、严谨的工作作风,兢兢业业,踏实肯干,在宁河区院四大检察业务沃土上精耕细作,奋发有为。六年公诉生涯,李菁华共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248件548人,纠正适用法律不当24件28人,改变定性25件30人,追加被告4名,建议公安机关撤案3件16人,有罪判决率达100%。未检工作期间,被评为天津市“青少年阳光助力服务”优秀志愿者,撰写的论文《当前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发展概况与现状》获天津市检察论坛三等奖,于某猥亵儿童、强制猥亵案案例分析被选送到高检院,她带领的课题组调研成果在《天津法学》期刊上发表。

  徐璐,女,1975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铁检院综合业务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该同志从事检察工作26年来,始终坚守对法律无比忠诚的信念和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始终坚守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办案理念,始终坚守秉公执法、清廉执法、为民执法的检察职业道德,始终坚守勤勉务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在检察工作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曾荣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之星”、天津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和嘉奖;在她的带领下,所负责的部门先后被评为2013-2014年度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先进集体、2017-2018年度院先进集体,历年考核中个人多次被评为优秀检察官等次。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14号 邮编:300042
津ICP备050010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