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妇联关于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
2021-05-20 15:25:01 编辑:马愿愿 |
根据《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按照《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各相关部门、各区妇联民主推荐,报市妇联党组研究同意,拟推荐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等21个集体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丁琪等21名同志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5月20日至5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妇联反映。
联系电话:83604112(市妇联权益部)
8:30—11:30,13:30—17:30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14号。
邮 编:300042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5月20日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推荐名单(21个)
1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
2
|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
3
|
天津市女子看守所
|
4
|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
5
|
天津吉贤律师事务所
|
6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7
|
天津市滨海新区网格化管理中心
|
8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
|
9
|
天津市南开区法律援助中心
|
10
|
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
11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
12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
13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民三庭
|
14
|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金桥派出所
|
15
|
天津市西青区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科
|
16
|
天津市西青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17
|
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妇女联合会
|
18
|
天津市武清区法律援助中心
|
19
|
天津市宁河区法律援助中心
|
20
|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法制支队
|
21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
|
|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推荐名单(21人)
1
|
丁 琪
|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
2
|
齐颖萍
|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七检察部
|
3
|
李 浩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政策与改革处
|
4
|
王 坤
|
天津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投诉办理处
|
5
|
穆剑秋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处
|
6
|
张金玲
|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权益部
|
7
|
张 艳
|
天津市滨海新区妇女联合会
|
8
|
刘华冉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查部
|
9
|
袁 媛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
10
|
陈晓曦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
11
|
赵刘佳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查部
|
12
|
张 勇
|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警总队红桥交警支队西青道大队
|
13
|
宋艳霞
|
天津市东丽区妇女联合会权益部
|
14
|
王 倩
|
天津市西青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
15
|
郭俭君
|
天津市津南区妇女联合会妇儿工委办
|
16
|
刘叔妹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
17
|
王战梅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
18
|
吴庆娟
|
天津市宝坻区总工会
|
19
|
李思宇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
20
|
李巧亮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
21
|
李晓松
|
天津市蓟州区法律援助中心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