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在没有留下遗嘱,又没有遗赠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前提下,按法定继承方式进行继承。为了私人财产尽量在血亲家族中流转,而非收归国家,《民法典》更进一步对代位继承进行了规定,将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划进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突破了原先晚辈直系血亲的范围限制。
举案说法
老王早年丧偶,膝下无子无女,自己父母也已离世多年,妹妹两年前也先他离世。听起来老王晚景很是凄凉,但事实上老王的日子还算过得去的,因为妹妹的儿子在他有病有灾时一直照顾他。假如老王不留下遗嘱,那么,老王的外甥能按法定继承规定继承老王的遗产吗?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法定继承有两个顺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也没有继承人,那么该怎么办?这些遗产将被归入国有?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继承编增加了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具体修改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如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也就是将被继承人的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也纳入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相当于将法定继承人范围又扩大了一圈。
Q&A
问题:亲子女的继子女有代位继承权吗?
答案:没有。
因为亲子女的继子女既不属于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中“直系晚辈血亲”的规定,亦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中拟制血亲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第十四条 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第十五条 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第十六条 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第十七条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以适当分给遗产。
第十八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无论其是否再婚,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熟悉以上的法条和司法解释,可以让你对代位继承了如指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