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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
编辑:社服中心网信部  2021-09-26 小字号

公   示

  根据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关于评选表彰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国妇儿工委办通字〔2021〕5号)要求,按照天津市妇儿工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津政妇儿工委字〔2021〕4号)工作部署,经市妇儿工委办组织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妇儿工委进行评选推荐、无记名投票后,评选结果报请市政府妇儿工委主任同意,并报国务院妇工委审核确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报天津市教委学前教育处、天津市卫健委妇幼健康处2个单位为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申报天津市网信办徐峰、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李超、天津市财政局杨静、天津科技馆李响4名同志为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个人。

  先进集体

  天津市教委学前教育处

  天津市卫健委妇幼健康处

  先进个人

  徐峰,男,汉族,35岁,2009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天津市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八级职员

  李超,男,汉族,34岁,2013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三级检察官

  杨静,女,汉族,49岁,199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天津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四级调研员

  李响,女,汉族,42岁,2004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天津科技馆青少年科技教育部副部长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

  受理部门:市政府妇儿工委办

  监督电话:83606320    13820178438

  天津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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