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关于开展2016-2020年天津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区妇联民主推荐,报市妇联党组研究同意,拟推荐红桥区妇联权益科为“2016-2020年天津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东丽区妇联王维艳同志为“2016-2020年天津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2日至11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妇联反映。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