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琳,女,29岁,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4年参加公安工作,现担任特警一支队七大队三级警长。先后荣获个人局级嘉奖4次,优秀公务员1次,2020年10月被天津市团委授予“第二十届天津青年五四奖章”,2021年2月被天津市妇联授予天津市“巾帼建功标兵”。
刘琳同志曾服役于北京武警特警学院“猎鹰”突击队,从“军人”到“警察”,虽然身份得改变了,但不变的是肩上的责任、心中的信念和神圣的使命担当在不断催促着她不断前进。参加特警工作后,她积极认真,立足本岗,发挥自身在部队学院所学的理论知识、军事技能等长项,行之有效地应用到实际工作中,调动大队民警的对于射击训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起到了“传、帮、带”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作为队里的射击骨干,刘琳曾多次作为金鹰突击队射击队的一员参加集训、表演、接待、反恐演练等任务。业务上,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观念,切实做到立警为公,执政为民,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工作作风有了较大转变,政治和业务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射击能力出众的她,曾多次参加全国及世界级的实战技能比武,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2016年6月,代表天津特警参加“全国公安特警实战技能比武”。在经过一个月的层层选拔和艰苦角逐,最终作为天津特警代表队的一员迎战比武。在为期一周的激烈角逐,比武的最终成绩下来,虽然天津代表队很遗憾与前八擦肩而过,但天津代表队的每个队员都是优秀的,分别获取了总成绩个人第五和个人第四的佳绩,而作为天津代表队唯一一名女将,刘琳获得了“女子长短枪互换射击个人第四名”的好成绩,突破了自己,也赢得了领导和队友的肯定。刘琳同志成为了大队警务技能教官组的一员,将自己所学所知毫无保留的贡献出来,结合“快速射击、一枪毙敌”的实战需要,与队友共同学习探讨,不断研究新的训练方法,使得自己的业务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不断完善个人体技能训练素质;她认真分析每个人的握枪、出枪、击发、应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为大家量身制定有效的训练方法,强基础、提水平,使以往训练方式逐步从比赛转向实战,通过她的努力,女警大队队员整体的射击技能水平得到了明显的进步,大家对于手枪多变打法有了进一步的熟知和运用,对自身的个人技能也有了量的积累。2018年8月,该同志参加了“第24届全国公安系统手枪实用射击比赛”,赛前的选拔集训,她认真刻苦、踏实肯练在历时两个月的艰苦训练,让自身在92-手枪实用射击上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归队后,又积极主动将自己所见所学传授给在队同事,耐心教学。2019年8月,代表中国天津前卫1队参加“第十八届世界警察和消防员运动会”并获得了一金两铜的好成绩。在比赛前期的集训期间,左手手腕严重受伤,医生建议暂停一切训练接受治疗,但她清楚地知道比赛的重要性,所以选择了保守治疗,每天紧绷着护腕进行训练,就这样日复一日的坚持到了比赛,充分的展现了一名党员应有的奉献精神。
刘琳同志担任中队长后,她以身作则,迅速的进入管理角色。凭借着满腔的热情和一身正气,以“我先干”的原则引领大家,切实起到了一个“排头兵”的作用。勇于负责,敢抓敢管,出色地完了上级交付的各项任务,深得领导及其他同事的广泛认可和好评,充分展示了“巾帼不让须眉”的靓丽风采。在2019年年底至2020年年初抗击疫情工作期间,该同志坚守岗位,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任务,在岗位上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帮助需要援助的群众,而且每天坚持为支队民警测量体温三次,积极配合支队进行体能训练,并报名参加了先前处置队,随后又向疫区积极捐款。
作为大队骨干,她不断在本职工作中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强化对自我的约束,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筑牢自身的道德底线和红线,生活中,做到关心关爱同事,积极为新队员答疑解惑,用实际行动引领新队员共同成长进步,始终发扬“舍小家为大家”的爱岗敬业精神,严抓队伍管理及人员思想教育工作,始终确保队伍思想安全稳定,扎实开展训练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积极做好大队的参谋助手,为全面工作的陆续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女子特警队伍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她用实际行动,体现了自我的人生观、世界观与价值观,诠释了特警队伍甘于奉献的良好风范和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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