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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二十大】市妇联开展“平安家庭我助力 矛盾调解在身边”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故事展播活动(六)
编辑:社服中心网信部  2022-09-29 小字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妇女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重要论述和相关指示批示精神,做好天津市妇联组织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三年培养计划收官工作,宣传调解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讲好调解故事,进一步增强妇联维权干部和调解员的素质和能力,在化解家庭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妇联组织开展“平安家庭我助力 矛盾调解在身边”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故事展播活动。下面,让我们一起“聆听”精彩的调解故事吧!

  【调解故事展播(六)】

  母子争吵闹矛盾 用心调解促和解

  北辰区双环邨街益春里社区妇联副主席 王样

  我是一名基层妇联干部,也是一名调解员,这些年走东家串西家,了解民生,关注弱势群体,一心一意为群众服务。

  初夏的一天,我正准备入户走访,社区的片警找到我反映情况:我们小区的杨大姐几天前曾报警,说她儿子王某总想拿刀砍她。听到此情况,我立即感觉这起家庭纠纷背后有很大的安全隐患,但如果抓不住根本矛盾,是很难彻底解决的。于是,我和片警经过认真商量,决定对母子二人采取分别谈话,进一步掌握这起家庭矛盾的真实情况。

  谈话中,杨大姐哭诉着:“我的家庭原先是很和谐的,我与丈夫做买卖,儿子在外工作也很勤奋。转折点出现在六年前,丈夫突发疾病,人就没了。生活还要继续,儿子癫痫也需吃药治疗,自己也身患糖尿病……年龄大了,也找不到什么合适的工作,只能做一点打扫卫生的活来维持生计。儿子30多岁了,至今也没个对象。儿子前些年特别好,生活很规律,虽说干过的工作比较杂,但是生活收入有保障。两年前儿子失业了,在家里开始喝酒,由于儿子长期在家与外界脱离,后来发展成长期酗酒导致精神失常,经常与我吵架,我下班回家时间晚,于是儿子产生了疑心,为此我们母子争端开始,且越吵越激烈,最近一次他还扬言要拿刀砍我,我思量再三,终于报了警。希望你们能帮我解决家庭矛盾。”在与杨大姐的谈话中,问及她儿子病情时,她也非常的关注,她想问问像她儿子这种情况,有没有相应的救助政策。

  针对杨大姐的诉求,我随后找到了街道民政口专门负责救助工作的同志,详细汇报杨大姐的家庭情况。经认真对照政策规定,杨大姐儿子没有正规机构鉴定精神障碍的凭证,条件并不符合。正是这个不符合,让我们找到了工作的突破口。我和片警在向杨大姐反复陈述利弊的基础上,联合建议她,尽快送儿子去正规专业医院治疗。经多次劝说,杨大姐表示,只要儿子同意,她愿意送他去治疗,可是目前没法和儿子沟通。

  “这样吧,大姐,你先别着急,我们找您儿子谈谈!”

  我和片警随后来到杨大姐家中,与杨大姐儿子进行了面对面交流。杨大姐儿子承认自己喝酒后自控能力差,但又控制不住自己酗酒。我与片警分析,当前的情况,如果再不进行积极的干预,会十分的危险,酗酒与家庭暴力之间往往有着直接联系。于是我与片警结合各自掌握的知识和政策,对杨大姐儿子作了耐心细致的劝说。杨大姐儿子表示,他本身也很讨厌现在的生活状态,希望自己能够自食其力,帮母亲分忧。临近谈话结束的时候,他向我们表达了想要戒酒、重新站起来的积极意愿。

  我和片警立即开始查询,联系到一家专业医疗机构,当天下午,为杨大姐儿子办理了入院治疗手续,开始进行戒酒及身体康复的全面治疗。

  这几年的调解工作,让我看到了有许多弱势群体需要我们的帮助,这也是群众对我工作的信任和肯定。我愿意更多的服务于群众,解决群众的难题,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妇联干部以案讲法】 北辰区妇联干部 魏士娟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本案中,儿子患有癫痫病,且因长期酗酒精神处于失常状态,经常与母亲争吵,并伴有家庭暴力倾向,严重影响了母子关系。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及时对儿子进行对症治疗和戒酒,冷静处理与母亲的家庭矛盾。本案也启示我们:在家庭生活中,如果与家人产生矛盾,切莫一时冲动采取过激行为,应当分析原因,理智处理,用正当的手段解决问题,共同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文字及视频来源:天津市妇联权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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