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表彰天津广大妇女在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上取得的优异成绩,市妇联决定在2021-2022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工作中,继续通过社会化渠道评选出“天津市三八红旗手”10名,“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5个,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时间
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2日。
二、推荐方式
本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以单位、集体、组织等名义进行推荐)。
三、基本条件
(一)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在津工作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跟党奋进新征程、巾帼建功新时代。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须获得过区级或系统授予的三八红旗手或其他荣誉称号和专业奖项。
5.职级为副处级以下(企事业单位中所担职务相当于副处级以下)。
6.未获得过天津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二)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基本条件
1.女性比例为6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跟党奋进新征程、巾帼建功新时代。
3.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乐于奉献。
4.积极投身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在地区、界别和行业工作中影响力广泛,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5.须获得过区级或系统授予的三八红旗集体或其他荣誉称号和专业奖项。
6.未获得过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四、材料申报
1.《2021-2022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登记表》(社会化推荐),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一式三份。
2.《2021-2022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社会化推荐),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一式三份。
3.红旗手(集体)3000字详细事迹材料和500字简要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撰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
4.红旗手(集体)证件照1张,工作照、生活照各3张(只报电子版,jpg格式、2M上)。
5.曾获荣誉证书的电子扫描件和复印件1份。
2022年12月12日前,将所需材料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qqqqgz01@163.com);纸质版以EMS或挂号信形式邮寄市妇联宣传部(和平区湖北路14号),时间以邮戳为准。
五、资格审核、评审及表彰
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人和集体通过社会推荐渠道积极参评天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市妇联对参评个人(集体)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初评。
初评后由申请人(集体)的主管单位、行业协会或属地管辖妇联组织,按申报天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组织审查。
组织审查通过后,在市妇联官网、官微进行公示。公示后开展终评,最终确定2021-2022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社会化推荐)名单。在2023年三八节期间对获评2021-2022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
联系电话:83605947
市妇联宣传部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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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登记表(社会化推荐)
2021-2022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社会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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