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  >  妇儿工委  >  纲要规划  >  各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北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草稿)
编辑:柴莹  2014-06-27 小字号

  前言

  本规划所指儿童为生活在北辰区、未满18周岁的社会成员。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贯彻儿童优先和利益最大化原则,对于全面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儿童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儿童时期对人生的发展最为关键。以科学的儿童发展观为指导,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发展需要,为儿童提供必要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及参与的机会和保障,将为儿童健康成长奠定重要的基础。

  《北辰区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实施以来,我区儿童事业取得了明显进步与发展,儿童在健康、教育、法律、环境等方面的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儿童健康和营养状况持续改善;儿童教育普及程度持续提高;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保护儿童权利地方法律体系;贫困、孤残、流浪、艾滋病致孤等弱势儿童群体得到了更多的社会关怀和救助;儿童发展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和制约,我区儿童发展水平仍存在明显差距;儿童健康保障需要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公共资源校际、城乡间存在一定的差距;弱势儿童群体的保障水平有待提高,面向全体儿童的适度普惠福利制度尚不健全;儿童生存和发展的生态及社会环境还有待改善;儿童工作机制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未来十年,继续制定和实施儿童发展战略规划,将为促进我区儿童的健康发展,提升人口整体素质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以及《天津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基本精神,结合我区儿童发展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以优先保护、平等发展、普惠福利为主线,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和儿童事业的健康、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儿童优先原则。在制定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

  2、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处理与儿童相关的一切事务应坚持从儿童身心发展不同阶段的特点和需求出发,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

  3、平等发展原则。任何儿童不因户籍、地域、性别、民族、信仰以及受教育状况、身体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等差异受到任何歧视,为儿童创造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

  4、儿童参与原则。畅通儿童表达渠道,重视吸纳儿童意见,鼓励、支持儿童广泛参与社会生活。

  二、总目标

  全面促进儿童和儿童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儿童的公共卫生保障与服务进一步发展,全面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建立城乡、区域教育发展的均等化,推动普及教育的现代化,保证儿童得到更高质量的教育;建立有效的儿童法律保护机制,保障儿童各项权利;加快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的建设,提升儿童福利水平;营造儿童友好型的社会环境,促进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

  三、主要目标和保障措施(5个领域,57项目标)

  (一)儿童与健康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2、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到2020年控制在4%以下。

  3、降低婴幼儿死亡率。全区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20年分别降至6‰和7‰,逐步减少5岁以下儿童的意外死亡。

  4、降低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2020年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区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

  5、控制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提高儿童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管理水平。到2020年儿童结核病治疗管理率达到95%以上,15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的发病率控制在2/10万以下。

  6、提高疫苗接种率。到2020年国家免疫规划规定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

  7、提高母乳喂养率,到2020年0-6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85%。

  8、提高儿童营养水平,降低儿童贫血率。到2020年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率控制在1%以下,降低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

  9、降低儿童伤害死亡率和致残率。

  10、提高受人口流动影响儿童的保健覆盖率,到2020年0-7岁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8%以上。

  11、到2020年中小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达到94%以上,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锻炼时间。

  12、控制儿童肥胖、视力、口腔等疾病的增长率。

  13、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14、提高青少年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15、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二)儿童与教育

  1、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2、普及儿童学前教育。到2020年学前3年儿童毛入园率达到98%,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增加公办幼儿园的数量,到2020年以乡镇为单位至少建立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推动有条件的村建立幼儿园。

  3、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控制辍学率。到2020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确保受人口流动影响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与适龄健全儿童同等水平。

  4、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20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

  5、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校际差距。

  6、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减少薄弱学校数量。

  7、提高整体教育质量和教育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三)儿童与法律保护

  1、建立和完善保护儿童的法律体系,依法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2、在执法中落实儿童优先和最大限度保障儿童利益原则。

  3、儿童出生登记和身份证登记率到2020年达到100%。

  4、完善受人口流动影响儿童登记制度,提高受人口流动影响儿童登记率。

  5、保持出生人口性别的合理比例。

  6、健全完善儿童的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

  7、打击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对儿童实施一切形式的暴力。

  8、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童工。

  9、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财产权益。

  10、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到2020年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普及率达到100%。

  11、预防儿童违法犯罪,到2020年未成年人作案占全部作案人员比重控制在5%以下,降低儿童重新犯罪率。

  12、保障儿童依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四)儿童与福利

  1、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实现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

  2、保障孤儿生活、教育、康复、医疗、就业、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提高家庭寄养率。

  3、建立贫困家庭儿童和残疾儿童生活津贴制度,逐步提高生活津贴标准。

  4、提高受人口流动影响儿童的公共服务需求标准。

  5、提高残疾儿童的康复率。

  6、保障16周岁以上残疾儿童的平等就业权利。

  7、保障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和服刑人员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就业等权利。

  (五)儿童与社会环境

  1、营造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使儿童优先理念深入人心,消除一切对于儿童的歧视和伤害。

  2、尊重儿童的主体性,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生活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3、为儿童提供必需的闲暇、娱乐时间,保障儿童享有闲暇和娱乐的权利。

  4、保证儿童每天一小时的阅读时间,儿童图书阅读率达到100%。

  5、强化家庭教育,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到2020年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晓率达到100%。

  6、提高家长学校的办学质量,增加各类家长学校的数量。

  7、各类媒体要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信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8、每个街、乡镇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的儿童工作者。

  四、组织与实施

  1、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督促。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并结合各自的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落实规划中相应的目标任务。

  2、制定妇女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各镇街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妇女发展规划;并按照任务分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3、优化规划实施的法律政策环境。制定完善促进儿童发展的法规政策,在制定和执行中充分体现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和司法保护,保障和促进儿童规划的实施,保障儿童各项合法权利的实现。

  4、保障儿童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各单位领导要提高对实施《儿童规划》的重视程度,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儿童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的投入,并随着经济增长同步增加,保证本单位专(兼)职干部的稳定,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5、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继续坚持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的原则。定期召开各责任单位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委会、联络员会议,各责任单位每年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每年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工作。健全监测评估制度,做好对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工作。

  6、探索总结实施规划的工作方法。及时开展儿童发展和权益保护状况的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分析新问题,为制定法规政策提供依据。加强对儿童发展领域的理论研究,总结探索儿童发展规律和儿童工作规律。在规划实施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实施项目带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分类指导、示范先行,总结推广经验,推进规划实施。

  7、加大实施规划的宣传力度。向各级领导干部、儿童工作者、广大儿童和全社会广泛宣传规划的意义、重要内容和实施规划的典型经验与成效,宣传促进儿童保护和发展的国际公约、法律政策,营造有利于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社会氛围。

  8、加强实施规划的能力建设。强化政府职能部门落实规划指标的实施。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实施《儿童规划》的重点、难点指标的对策研究,协调有关单位推动重点、难点指标的落实。

  9、鼓励儿童参与规划的实施。儿童既是规划实施的受益者,也是参与者。在实施规划过程中注重发挥儿童的作用,听取儿童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儿童参与规划实施,在参与中实现自身的发展。

  五、监测与评估

  (一)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儿童规划》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区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办、区妇联、区统计局主要领导担任,下设评估组、统计监测组。评估组和统计监测组分别由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区统计局牵头,有关责任单位的领导组成。

  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监测评估方案,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

  评估组职责是:负责制定监测评估方案;评审监测评估报告;对重点、难点指标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阶段性和终期监测评估,并向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同时负责指导各成员单位《儿童规划》的评估检查工作。

  统计监测组职责是:收集监测数据,定期对业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每年向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儿童状况统计监测报告。同时负责指导各成员单位《儿童规划》的统计监测工作。

  (二)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有关信息收集、管理、反馈和交流,采取多种方法及时反映北辰区儿童发展的状况和变化,为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三)各成员单位和镇、街每年向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报告监测数据及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归纳、综合,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本地区《儿童规划》的实施情况。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14号 邮编:300042
津ICP备050010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