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津政人〔1997〕24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简称市妇儿工委)正式成立,取代了原由市妇联牵头的天津市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成为市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市妇儿工委接受国务院妇儿工委指导。 |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人民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外办、市市场监管委、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关工委、市科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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