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三、总目标
四、发展领域
1、儿童与健康
2、儿童与教育
3、儿童与法律保护
4、儿童与福利
5、儿童与社会环境
五、主要目标
(一)儿童与健康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率。
2、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4.5%以下。
3、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6‰和8‰,逐步减少5岁以下儿童的意外死亡。
4、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区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
5、15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的发病率控制在2/10万以下。
6、儿童结核病治疗管理率达到95%以上。
7、纳入免疫规划的11种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
8、0-6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88%。
9、降低儿童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率控制在0.8%以下。
10、降低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
11、降低儿童伤害死亡率和致残率。
12、0-7岁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3%以上,提高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保健覆盖率。
13、中小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达到94%以上,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锻炼时间。
14、控制儿童肥胖、视力、口腔等疾病的增长率。
15、提供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咨询指导及不良心理矫正服务。
16、提高青少年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17、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二)儿童与教育
1、推进0-3岁儿童早期教育。
2、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增加公办幼儿园的数量,以乡镇为单位至少建立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推动有条件的村建立幼儿园。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确保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与适龄健全儿童同等水平。
4、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
5、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
6、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
7、提高整体教育质量和教育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三)儿童与法律保护
1、建立和完善保护儿童的法律体系,依法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2、在执法中落实儿童优先和最大限度保障儿童利益的原则。
3、儿童出生登记和身份证登记率达到100%。
4、完善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登记制度,提高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登记率。
5、保持出生人口性别的合理比例。
6、健全完善儿童的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
7、打击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对儿童实施一切形式的暴力。
8、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童工。
9、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财产权益。
10、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普及率达到100%。
11、预防儿童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作案占全部作案人员比重控制在5%以下,降低儿童重新犯罪率。
12、保障儿童依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四)儿童与福利
1、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进适度普惠型福利的建设。
2、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实现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
3、建立儿童大病救助专项基金,实现对贫困家庭大病儿童及时有效救助。
4、保障孤儿生活、教育、康复、医疗、就业、住房等
方面的基本需求,提高家庭寄养率。
5、建立贫困家庭儿童和残疾儿童生活津贴制度,逐步
提高生活津贴标准。
6、提高受人口流动影响儿童的公共服务需求标准。
7、提高残疾儿童的康复率。
8、保障16周岁以上残疾儿童的平等就业权利。
9、保障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和服刑人员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就业等权利。
10、增加孤残儿童养护、流浪儿童保护和残疾儿童康复的专业服务机构数量,尝试探索建立集养育、康复、教育于一体的相关保护机构。
(五)儿童与社会环境
1、营造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使儿童优先理念深入人心,消除一切对于儿童的歧视和伤害。
2、尊重儿童的主体性,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生活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3、为儿童提供必须的闲暇、娱乐时间,保障儿童享有闲暇和娱乐的权利。
4、保证儿童每天30分钟的阅读时间,儿童图书阅读率达到100%。
5、研发健康向上的儿童文化产品,净化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
6、强化家庭教育,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晓率达到100%。
7、提高家长学校的办学质量,增加各类家长学校的数量。
8、各类媒体要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信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9、每个街、乡镇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的儿童工作者。
10、逐步实现每个社区建立1所儿童友好家园。
六、组织实施与监测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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