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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征求意见稿)
编辑:柴莹  2014-06-27 小字号

  前言

  《南开区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是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天津市妇女发展规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的。十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已基本实现,我区妇女事业取得了明显成效:妇女参政议政、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进一步提高;妇女接受文化教育的程度进一步提高;妇女劳动权益不断改善,就业渠道拓宽,就业比例提高;妇女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实现妇女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服务;维护妇女权益机制日趋完善,有力地打击了各种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行为,并为妇女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有效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区政府全方位建设良好的自然环境和社会发展环境,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人心,使广大妇女全面受益,妇女发展的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我区的妇女事业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区妇女的发展还面临着许多压力和困难,还存在薄弱环节,促进男女平等及更全面提高全区妇女的地位、实现妇女发展与进步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认真研究制定2011-2020年《南开区妇女发展规划》,是继续推进全区妇女事业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为此,根据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远景目标的要求,结合我区妇女的现状,提出如下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妇女社会地位,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促进两性的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南开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从妇女根本利益需求出发,着力解决事关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身心健康、文化教育、经济参与、决策管理、社会保障、法律保护和环境优化方面的发展。

  2、坚持男女平等,促进两性和谐发展。关注社会公平,完善、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规规章,构建先进的性别文化,营造优良的社会环境,进一步缩小男女社会地位差距,促进两性协调发展。

  3、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各阶层妇女均衡发展。加大对弱势妇女群体发展的支持力度,关注下岗失业妇女、老年妇女、残疾妇女、流动妇女等群体的利益需求。通过制度建设、资金投入、项目运作等措施,缩小各阶层妇女在收入水平、生活水平、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

  4、坚持妇女参与,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依法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引导和支持妇女在推动南开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二、总目标

  从南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出发,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保障妇女享有公共卫生优质服务,妇女的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普遍提高;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教育权利和机会,妇女的教育素质明显提高;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妇女的经济地位持续提高;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社会事务决策与管理,妇女参政议政的影响力不断提高;保障妇女权益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保障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妇女的社会福利水平逐步提高;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环境的决策和管理,妇女发展的环境更为优化,使南开妇女在推进全区开发开放实践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中享有较好的卫生保健服务,妇女的健康寿命延长。

  2、提高对孕产妇的服务质量。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住院分娩率达到100%、死亡率控制在12/10万以下。

  3、重点推进自然分娩、干预妇科疾病、促进母乳喂养,减少妇女不同生理时期精神卫生问题的发生,降低妇女精神疾病致残率。

  4、提高妇女健康水平,逐年降低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降低人工流产率、育龄妇女接受规范的基本生殖服务率达到95%以上。

  5、关注流动人口中妇女健康。流动人口中的妇女与本区户籍妇女享有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免费服务率达到100%。

  6、减缓性病的增长速度,控制妇女艾滋病病毒感染率。

  策略措施

  1、加大对妇幼卫生事业的支持力度。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确保妇幼卫生保健服务经费的投入,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开展妇幼卫生服务。

  2、提高孕产妇医疗保健水平。巩固孕产妇保健管理服务网络,控制出生缺陷,保障母婴安全。普及自然分娩知识,为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导和健康教育,创造促进自然分娩的社会环境。加大妇幼保健人员医疗技术的培训力度,提高产科服务质量。

  3、加强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培训,提高预防和治疗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力度。

  4、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的传播。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推广有效干预措施。

  5、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强宣传,帮助妇女选择科学合理的避孕方式。强化男女共同承担避孕节育的责任意识。

  6、提高妇女的营养水平。大力开展健康和营养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宣传,加强合理膳食指导,提倡合理、科学的膳食结构。加强对强化食品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

  7、提高精神卫生工作服务水平。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和干预。

  8、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体育锻炼。鼓励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体质。加强各类健身场所的建设,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加强对老年妇女、残疾妇女体育活动的指导和服务。

  9、做好流动妇女的卫生保健工作。建立对流动人口中妇女计划生育和卫生保健的管理体系,为她们提供良好的服务,提高她们的健康水平。

  (二)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在教育政策法规的制订、实施和评估中,使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得到全面落实。

  2、保障女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女童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

  3、高中阶段女性毛入学率达到100%。

  4、逐步建立妇女终身教育体系,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受教育年限达到11.2年以上;妇女参加社区教育的比例达到50%以上。

  5、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着重培养女学生的知识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提高妇女科学技术知识普及率和应用能力。

  6、改善妇女特殊群体受教育状况,充分保障流动人口中女童的受教育权利,逐步提高残疾妇女的受教育水平。

  策略措施

  1、依法坚持男女受教育的平等权利,禁止性别歧视,特别在招生中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2、均衡教育学科领域学生的性别结构。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弱化性别因素对学生专业选择的影响。鼓励更多的女性参与高科技领域的学习和研究。加大对妇女科技人才的培养教育,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妇女科技人才培养体系。

  3、确保适龄女童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加大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及家庭保障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自觉性,支持贫困家庭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优惠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快普通高中的多样化发展,为女学生提供选择多种职业教育的机会。

  4、满足妇女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坚持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组织失业妇女接受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提高失业妇女再就业能力。根据残疾妇女的身心特点,合理设置残疾人职业教育专业。

  5、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建立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为妇女提供多样化的终身教育机会和资源。鼓励妇女接受多形式的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妇女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提高妇女利用新型媒体接受现代远程教育的能力。

  6、促进妇女参与社区教育。加强和完善社区教育机构建设,整合、优化社区教育资源,发展多样化社区教育模式,丰富社区教育内容,满足妇女个性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

  7、完善妇女人才培养的政策环境。完善科技人才政策,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妇女科技人才培养体系。依托重大科研项目,聚集、培养妇女科技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8、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教育布局。新增幼儿园10所,新建示范性职专、示范性高中各一所,形成在全市有吸引力的“一校一品”特色教育。

  9、建立优化教师队伍的有效机制。加大女教师培养力度,使其在我区“三青”、“三名”教师队伍中的比例逐年提高。

  (三)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保障男女平等就业,保障妇女劳动权利,实现男女同工同酬。

  2、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

  3、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不低于40%。

  4、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提高。

  5、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逐步降低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女经济权利的法律保障力度。完善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严格执行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2、消除就业性别歧视。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吸纳妇女就业,任何单位在录用人员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

  3、推动实行男女同龄退休,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保障男女平等退休的权利,体现社会公平。

  4、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对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取得相同业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

  4、扩大妇女就业渠道。继续推进第三产业的发展,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不断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妇女就业的能力。大力推动妇女在新兴产业和新兴行业中就业。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采取全程培训、税费减免、资金支持、跟踪指导等措施,支持和帮助妇女成功创业。

  5、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加强面向高校女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培训和服务,引导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进一步提高应届女大学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引导用人单位转变用人观念,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完善女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创业培训,满足女大学生创业需求。

  6、为就业困难妇女创造有利条件。政府公益岗位安置向大龄、残疾等就业困难妇女倾斜。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

  7、改善妇女的就业结构。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加大对女性技能劳动者的培训力度,提高初、中、高级技能劳动者女性比例。引导推动妇女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与技术领域的发展,为她们成长创造条件。

  8、保障女职工职业卫生安全。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强职业病危害的管理与监督,减少妇女职业病的发生。

  9、保障女职工的特殊劳动权益。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

  护政策法规的宣传,推进企业严格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监察作为劳动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的重点内容,依法处理侵犯女职工权益案件。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主要目标

  1、区委、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至少保持各有1名女领导干部。

  2、逐届提高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比例,人大、政协的女常委数量有所增加。

  3、区政府领导班子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

  4、区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均有1名以上女干部,正职比例逐年提高。

  5、街道党政班子中至少各有1名女干部,且正职比例逐年提高。

  6、局级、处级正职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分别达到20%、25%以上。

  6、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80%以上。

  7、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比例达到40%以上。

  策略措施

  1、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面向全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提高对妇女在推动民主法治进程和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中重要作用的认识。

  2、加大力度,优先选配。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根据班子建设和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任职人选条件和资格等同的情况下,本着优先使用、合理使用的原则,优先选配女干部。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多种形式,解决女干部配备问题。对素质好、政绩突出的年轻女干部加强培养,重点使用。对在副职岗位表现突出有发展潜力的女领导干部,积极创造条件培养担任正职。

  3、退一进一,及时补充。注重女干部在班子结构中的比例,在领导班子出现职位空缺时,优先配备女干部;职数已满但缺少女干部的,采取加大培养、定向选配的原则及时调整。女干部因各种原因退出领导岗位时,采取“退一进一”的办法,及时进行补充。

  4、加强培养,提高素质。强化对女干部的各类培训,进一步提高她们的综合素质。鼓励支持女干部继续学历教育和到高等院校进修,提高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加大女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在进一步做好机关与基层之间女干部交流的同时,加强女干部相对集中与缺乏女干部的部门之间的定向直接交流,充分利用女干部人才资源,合理配置,优化结构;加强对女干部的指导帮助,坚持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帮助、工作上支持,为她们施展才华、健康成长铺路架桥,提供有利条件。

  5、加强管理,备用结合。在后备人才库动态管理过程中,保持女后备干部的合理比例,对新发现的女后备干部及时吸纳补充到党政领导人才库,按不同层次、不同情况,一人一册,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有计划地安排她们到区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等关键岗位和艰苦环境中进行锻炼,到南开在外省市建立的招商基地进行学习锻炼。对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女后备干部,成熟一个提拔使用一个。

  6、拓宽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在涉及公众利益和妇女权益的重大方针政策时,充分听取妇联组织、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和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参政议政活动,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机会。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主要目标

  1、生育保险覆盖全区所有用工企业职工,提高女职工生育保险享有率。

  2、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妇女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3、提高灵活就业和未从业妇女的养老保险覆盖率。

  4、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实现全覆盖。

  5、保障特困妇女依法享有社会救助。

  6、提高妇女的养老服务水平,以社区为单位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策略措施

  1、加强社会保障制度机制建设。制订和完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体系。保证妇女普遍享有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推动社会救助的立法进程,保障妇女的社会救助权利。

  2、形成覆盖全区妇女的生育保障体系。完善女职工生育保障制度,建立并完善生育保障制度,为灵活就业和未从业妇女提供生育保障,提高妇女的生育保障水平。

  3、建立覆盖全区的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灵活就业、未从业妇女医疗保险参保率。

  4、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解决老年妇女养老保障问题,提高妇女养老保险水平。

  5、倡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通过优惠鼓励政策,完善相关救助制度,大力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和公民的救助活动。多渠道发展社会救助事业,鼓励社会各类慈善基金组织建立专项救助基金,为特困妇女提供救助。

  6、加强养老服务建设。建立健全养老社会服务体系,加大老龄事业投入,发展公益性社区养老机构,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高社区的养老照护能力和服务水平。

  7、为残疾妇女提供社会保障。多渠道保障残疾贫困妇女的基本生活。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建立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推进残疾妇女社区康复。

  (六)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1、健全和完善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

  2、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增强。

  3、提高检察官、法官和律师中的女性比例。

  4、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为妇女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5、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

  6、预防和严厉打击强奸、拐卖等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7、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加大对家庭暴力案件的查处力度。

  8、严厉打击吸毒、赌博、卖淫、嫖娼和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策略措施

  1、不断完善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体系。针对妇女权益保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保障妇女的政治、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人身、财产、婚姻家庭等各项权利。

  2、广泛深入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知识。加大普法力度,将妇女权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全民普法规划,面向广大妇女开展多渠道、多形式专项普法活动,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增强妇女的自我维权能力。

  3、在司法、执法人员中普遍进行性别平等意识教育及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培训。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和执行侵害妇女权益案件时,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完善合议庭制度,确保妇女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4、加大反对拐卖妇女的工作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提高全社会的反拐意识和妇女的防范意识,加大对拐卖妇女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被解救妇女身心康复和回归社会的工作。

  5、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自觉抵制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受家庭暴力侵害妇女的自我保护能力。完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多部门合作、预防、制止、救助一体化的工作机制。

  6、维护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妇女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和继承案件中,坚持性别平等原则。在离婚和继承案件审理中,考虑妇女离婚后的生存发展以及抚养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实现公平补偿。

  7、维护妇女在司法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司法机关应及时受理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对涉及妇女个人隐私的案件,在诉讼中采取有效措施,使受害妇女免受二次伤害。

  8、依法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加强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全面放宽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范围,让更多有困难的妇女平等享受法律保护。

  9、规范文化娱乐场所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打击卖淫嫖娼活动,坚决取缔色情服务。

  (七)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

  1、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社会性别意识,逐步消除对妇女偏见、歧视的社会观念,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广泛普及和宣传环境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倡导妇女参与节能减排,实践低碳生活。

  3、降低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程度。

  4、继续推进社区建设和家庭美德建设,建立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

  5、大力发展残疾妇女、孤老妇女的社会福利事业,使她们的特殊权益得以切实保护。

  6、提高妇女应对气候变化和预防灾害风险的能力,满足妇女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减灾中的特殊需求。

  策略措施

  1、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研究和宣传落实。加强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理论的深入研究,构建先进的性别文化。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内容纳入党校级干部的培训规划。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男女平等的社会性别意识,创建两性和谐发展的人文环境。

  2、宣传妇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在多领域充分展示妇女参与和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就、价值和贡献。大力宣传妇女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

  3、加强妇女活动阵地建设。把妇女活动中心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满足妇女教育、维权、健身、娱乐等多方面需求。

  4、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开展以家庭美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5、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的危害。完善环境监测和健康监测数据库,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控制和治理,有效减少化学污染、工业污染和水污染。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加强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改善家庭能源结构。

  6、组织动员妇女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妇女的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运用政策、行政、经济等手段,促进妇女主动参与节能减排,绿色消费,低碳生活。

  7、提高妇女应对气候变化和灾害的能力。通过宣传培训,提高妇女预防和应对气候变化和灾情的能力,生产自救和就业服务的能力,并吸收妇女参与相关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南开区妇女发展规划》是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2020年长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应纳入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议事日程,纳入主管领导的政绩考核,要统筹安排,有计划地组织实施,保证如期达标。

  (二)保障妇女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各级财政加大妇女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的投入,将实施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女性人数划拨专门经费,并与妇女事业发展需求相适应,与经济增长水平同步增长。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设计实施相应项目,安排专项经费,保证目标如期实现。

  (三)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共同做好规划实施工作。

  建立目标管理考核问责制,将主要目标纳入相关部门、机构和社会团体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

  健全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每年向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

  健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委会、联络员会议,汇报、交流实施规划的进展情况。

  健全监测评估制度,成立由统计部门牵头的监测组,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工作;成立由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的评估组,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

  加强妇儿工委办公室建设,确保机构、编制单设,配置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加强调查研究,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先行,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四)加大实施规划的宣传力度。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妇女工作者、广大妇女和全社会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规划的重要内容,宣传规划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宣传促进妇女保护和发展的国际公约、法律政策,营造有利于妇女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的社会氛围。

  (五)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检查、监督,注意发挥社会各界对政府实施《妇女发展规划》情况的监督作用及新闻媒体的宣传、推动作用。

  五、监测与评估

  (一)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立《妇女发展规划》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妇女发展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

  (二)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由统计监测和专家评估组成。统计监测由区统计局负责,主要职责是制定《规划》的分性别统计监测体系,提出监测的重点指标;确定方法,收集监测数据,建立和完善分性别统计数据库;每年向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全区的妇女状况统计监测报告。

  专家评估由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主要职责是制定检查评估方案;评审监测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阶段性评估,由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建立区妇女状况监测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科学规范的监测评估方案。全面、动态地监测妇女发展状况。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卫生监测、教育监督、统计评估、法律监督机构,完善监测机制,确保《规划》的实施。

  (三)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每年要向去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监测数据及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并对报送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实施效果。委员会每年择点进行抽查或专题评审。区级监测评估周期分为年度监测、每3-5年的阶段性监测和10年的终期监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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