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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年调研报告(区县):宁河县妇联
编辑:柴莹  2014-07-03 小字号

  农村妇女就业现状调查及思路分析

  ——对宁河县农村妇女就业状况的调查与分析

  宁河县妇女联合会

  【摘要】

  农村妇女是经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合理开发农村妇女劳动力资源,实现妇女创业就业是农村妇女获取生存发展资源的重要渠道,也是彰显女性自主地位的有效途径。通过深入宁河县有关部门及乡镇调查了解农村妇女就业的基本情况,分析探讨了解决农村妇女就业创业难题的几点思路,即引导妇女转变观念、完善就业扶持政策、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协调做好小额贷款、开辟就业安置项目、加强妇女就业的制度保障等对策。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农村妇女是经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更是每个家庭致富奔小康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合理开发农村妇女劳动力资源,加速农村妇女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实现农村妇女的致富增收?关键是实现妇女就业创业。针对这一问题,笔者深入县有关部门及乡镇,调查了解农村妇女就业的基本情况,并分析探讨了对策思路。

  一、宁河县促进农村妇女就业工作初见成效

  近年来,宁河县把推动妇女就业与创业作为促进妇女发展的首要任务,通过打造家政服务名牌、建立创业服务体系、营造真情帮扶氛围,探索了一条帮扶农村妇女就业与创业的路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使广大农村妇女成为发展农村生产、振兴农村经济的主力军。

  (一)管理服务全面,妇女劳动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

  创业就业是广大农村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做好农村妇女创业就业工作,保障农村妇女充分享有就业权,事关广大农村妇女生存发展的根本权益。几年来,为落实发展规划要求,促进妇女就业再就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把强化就业服务、扩大就业渠道,作为推动妇女就业的落脚点和着力点,在工作中始终坚持静态登统,动态管理、主动服务的方针。一是,摸清农村妇女人员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解决好妇女的就业再就业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二是,积极主动收集用工信息,千方百计创造和开发就业岗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用工机制,不断完善就业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和服务措施,搞好中介服务,提高市场就业率。三是,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用足用好政策,促进农村妇女就业创业。四是,积极开展针对女性特点的各类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三年来,安置妇女就业再就业6035人,其中、企业安置4776人,灵活就业745人。

  (二)落实保障政策,社会保障权利进一步加强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是妇女生存与发展的必要条件。社会保险中心、劳动局和卫生局坚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和受益人群,使社会各类群体的妇女都能享受到基本社会保险的原则。认真落实社会保险扩面目标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对劳动密集型和使用女工较多的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进行重点督察,通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积极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扩大覆盖范围,为农村妇女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农村妇女享受医疗保险,2009年有14.2万农村妇女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三)强化教育培训,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提升

  全县各部门针对不同层次妇女的需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加大对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实施“万名女带头人培训”,培养了432名农村女带头人(从事生产并掌握一定生产技能的女能手、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和一定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的女能人和基层妇联干部),激发了妇女的创业热情,提高了妇女的创业技能,培育出一大批妇女创业人才。特别是近两年妇联针对手工编织业发展,充分运用各级政府相关政策,广泛争取社会资源,面向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手工技能培训,组织举办了20余期技能培训、编织大赛和展示展卖活动,为农村妇女素质提高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四)发展特色产业,妇女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展

  农村妇女大都吃苦耐劳、心灵手巧,在从事钩、缝、编、织、绣等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对此,妇联组织农村妇女积极发展以钩、缝、编、织、绣手工劳动为主要方式的手工编织业使广大妇女通过手工编织增加收入、补贴家用、改善生活,以此成为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的好办法、好项目、好途径。经过四年的发展,目前全县已拥有编织站点25个,吸纳就业人员8000名,创造了富有特色的芦绣、泥陶、十字绣、剪纸、木版年画、手编饰物、根雕、木雕、葫芦雕等精品产业,特别是占地2400平方米的宁河县妇女手工编织业发展中心的落成,更是带动了全县妇女手工编织业的广泛发展,成为推动农村妇女就业、创业的强大引擎。

  二、制约农村妇女就业创业的主要瓶颈

  影响农村妇女就业的主要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农村妇女自身文化技能偏低的因素,也有家庭负担、就业信息渠道不畅以及政府就业服务职能不到位等方面的因素。笔者认为,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农村妇女素质偏低

  长期以来,受农村“重男轻女”传统观念的影响,大部分农村妇女文化程度偏低而且技能单一,他们只能从事劳动收入低,劳动强度大的简单体力劳动。在当前开展的432名女带头人培训中,原小学学历水平占48.3%,初中学历水平占37.5%,只有13.2%为高中学历水平。受教育程度偏低的现实直接限制了农村妇女的认知能力和就业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妇女的就业选择。除此,94%的农村妇女除了干农活外没有接受过任何专业技术培训,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妇女的就业竞争。

  (二)扶持政策尚待完善

  解决就业性别歧视的有效办法之一,就是政府应出台一系列安置妇女就业的保护政策。然而,农村妇女在就业过程中存在扶持政策限制仍然很大,使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村妇女就业困境仍较明显。如,部分用人单位门槛过高,条件限制过多,适合农村妇女就业的岗位不足;有些企业应聘时,同等条件下,许多妇女被拒之门外;有的企业在招工条件中公然标明不招女性;有时即使有扶持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大,宣传面不够广,也造成很多优惠政策没落到农村妇女头上,或者对就业优惠政策理解不够深入,掌握不透彻,解释不清楚,缺乏农村妇女就业政策性扶持。这些情况使农村妇女就业创业难度逐步加大。

  (三)创业资金缺乏保障

  创业,必须有必要的资金支持。对于有创业愿望的农村妇女,缺乏资金是制约其创业的最主要瓶颈。有些年轻妇女认为打工不是长久之计,种地也不是理想的职业,希望找些小生意做,但资金的缺乏限制了她们的创业行为;有些中年妇女家庭负担较重,或子女上学学费较高,或子女面临结婚压力,或公婆有病急需治病,虽较强的就业意愿,但资金缺乏隔断了她们的就业之路。这些情况必然使妇女就业受到极大的困扰和阻碍。

  三、农村妇女创业就业的几点思路

  根据农村妇女就业中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就业的主要原因,我们认为解决农村妇女就业创业难题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破解。

  (一)引导妇女转变观念

  观念是妇女就业的一把双刃剑,它可以助你乘风破浪,走向成功;也可以使你倒转龙头,一事无成。多年来,许多农村妇女就业不成、创业受阻,关键是没有走出“以农为本守家园”的保守观念的影响,满足现状、唯唯诺诺、缩手缩脚。对此,有关部门要积极通过宣传教育、典型示范、舆论引导等方式,积极引导农村妇女走出观念误区。一是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传媒,向农村妇女宣传党的政策和有关促进妇女创业的政策规定,宣传农村妇女就业创业的重要性,宣传再就业形势和政策,宣传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前景,用正确的舆论影响并促进农村妇女思想观念转变,引导广大妇女树立“四自”精神,激发农村妇女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敢于拼搏,敢于创业的就业观。二是选树典型带动引领。通过组织“优秀企业家”、“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等各类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使她们围绕各自实际汇报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岗就业的先进事迹,用身边活生中的事例去激励广大农村妇女,影响和带动越来越多的下岗失业妇女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走上创业和再就业之路,使她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增强自主创业的信心和决心。三是谈心交流,沟通情感。深入农村妇女家中,面对面地与农村妇女谈心交流,了解她们的思想和生活,鼓励她们自强不息,自主择业,有针对性地对妇女进行思想帮助和疏导。定期组织讲座、答疑、恳谈会等各具特色的交流活动,为下岗失业妇女解疑释惑,

  (二)完善就业扶持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指出,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是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任务。对此,我们要提高对农村妇女就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政策为导向,以优惠作扶持,在制定一般就业政策的同时,考虑到农村女性劳动力的特殊需求,对农村妇女给予更多关注,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形成妇女就业优先的政策导向,扶持农村妇女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家政服务业、妇女手工编织业等适合就业的岗位,保障农村妇女平等就业的权利;要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过程中,尽可能地推出优惠政策,如补贴大棚、减免税费、小额信贷等,鼓励农村妇女自谋出路,确保妇女就业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妇联组织要敦促、监督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时要按照发布信息、进行面试、组织体检、组织运送、签订劳动合同六个程序进行,防止用人单位在用工过程中侵犯妇女的合法权益。

  (三)协调做好小额贷款

  实现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妇女,最大的难点是农村贫困妇女,特别是去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大批农村妇女面临着资金短缺的困难,使妇女创业就业面临着很大的压力和挑战。如何让更多的农村贫困妇女得到更有力的资金扶贫,进而改善她们的社会地位,促进和谐小康社会建设?这需要各级地方政府在筹集信贷资金和出台政策等方面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目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明确指出,要通过适当提高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扩大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渠道,推动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创业就业工作。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此,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和贷前相关创业基础服务,做好农村妇女贷款登记工作,全程指导妇女完成贷款申请,跟踪项目实施,积极帮助承贷妇女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颈问题,使符合规定条件的农村妇女在自愿基础上,按规定程序向当地妇联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协助做好贷款回收工作。同时,配合小额信贷的发放,为借贷妇女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提高妇女生产经营能力,为她们创造自营职业的机会。

  (四)积极开展技能培训

  教育培训是促进农村妇女创业就业的基础性工作。我们要全面贯彻中央和市委有关农民教育培训的指示精神,紧密围绕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和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坚持把实施农村妇女培训作为进一步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村妇女收入的一项重要措施。借助“万名女带头人培训工程”,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文化科技培训工作,根据妇女的文化层次、技能水平,组织妇女学文化、学科学、学管理、学营销、学习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所需的各类知识,通过开展常规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发展需求的妇女进行针对性、实用性的培训,使广大农村妇女群众通过培训掌握新知识、新技术,增强创业意识和开拓精神,探索“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模式,为建设新农村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村妇女。

  (五)开辟就业安置项目

  提供就业岗位、拓展就业渠道,是促进农村妇女创业就业的关键环节。我们要积极与劳动部门沟通合作,切合农村妇女实际需求,组织开辟就业安置项目,全面推动农村妇女实现充分就业。妇联近几年发展的手工编织业就是广大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的好项目,这项产业具有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污染低等特点,市场需求量大、发展前景广阔、劳动强度不大,便于家庭式生产经营,特别适合农村妇女手工作业。我们要以妇女手工编织业为突破口,建基地、广发动、打特色,实现“兴一个产业、富一方百姓”的目标;要通过妇联引导、中心牵头、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方式,切实加大对手工编织业及企业的宣传力度,将手工编织业发展与招商引资结合起来,引进企业订单,实施项目培训,吸纳更多的农村妇女从事手工编织生产,使它真正成为广大妇女创业就业的摇篮。

  (六)加强就业制度保障

  妇联组织和劳动部门要对农村妇女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随时了解她们的工作生活情况,要加快解决养老保障问题,优先解决农村妇女的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农村妇女的社会保障制度,将农村妇女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将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村妇女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督促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要在农村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建立健全维护农村妇女权益的保障机制。要加强对农村妇女工资支付的监督和保障,在全面监控的基础上,采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对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负责人的处罚力度。要保障农村妇女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依法保障农村妇女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总之,创业就业是妇女发展的永恒主题,是农村妇女获取生存发展资源的重要渠道,也是彰显女性自主地位的有效途径。我们一定要从科学发展与促进和谐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农村富余女劳动力就业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化完善促进妇女就业的优惠政策,加快落实促进农村妇女就业的有效措施,使我县农村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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