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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年调研报告(市级):南开大学
编辑:柴莹  2014-07-03 小字号

     妇联组织在女大学生就业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报告

  南开大学关信平、冯光娣

  导言:研究背景

  2009年,我国遭遇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给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其中,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是金融危机冲击下劳动力市场中的主要问题之一。中国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扩大高等院校的招生规模,从2003年起高校毕业生逐年增多,导致就业压力持续增长。2007年高校毕业生达到495万人,首次超过社会新增加就业岗位的半数,高校毕业生就业成为了中国就业问题中的主要矛盾之一。到2009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超过611万,创下历史新高。再加上去年毕业尚未就业的54万,使大学生的就业压力非常大。另一方面,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许多企业收缩招聘计划,使大学生的就业形势更加严峻,大学生就业遇到历史上最困难的时期。

  为了缓解大学生的就业压力,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采取了积极的行动。国务院办公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将促进大学生就业作为主要工作,各级政府的各个部门都从自身的业务角度帮助大学生就业。中央政府主管就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其他有关部门一起开展了“大学生就业促进行动”,一方面为大学生就业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另一方面中央和地方政府投入大量资金,采用扩大就业服务,提供公益性岗位和就业见习等方式促进大学生就业。

  针对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我市也采取了积极的行动。首先,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工作要求,在统筹各类人群就业、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和全面推进公平就业的同时,重点突出和扶持高校毕业生。采取了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允许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为零;放宽学籍管理,对在校生自主创业的2年内保留学籍;在企业建立创业实训基地,安排数千名毕业生进行创业实训以提高就业能力;组织企业家带徒授业;提高高校毕业生的贷款额度,并延长期还款期限;搭建创业平台,在各区县建立创意创业园,免费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经营场所。第二,我市通过增加公共服务岗位,拓展大学生就业渠道。全市今年由政府出资分两批共招聘4000多名大学毕业生充实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并要求街道、乡镇和社区、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选聘一定数量高校毕业生从事社会管理和其他公益性工作,并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岗位,同时还选聘部分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第三,我市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就业能力。大力推行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各高校加大教学内容改革力度,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技能培训,对取得中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本科生给予培训成本50%的补贴。扩大大学毕业生就业见习。第四,我市加大援助力度,突出帮扶效果。把帮扶困难毕业生作为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将零就业、单亲、低保等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确定为就业援助重点对象。鼓励劳模企业家与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自愿签订用工协议,以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或创业。

  通过以上措施,我市力争在今年年底使大多数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够实现就业,并且确保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当年实现就业。从总体上看,我市今年在帮扶大学毕业生就业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但是,在当前的形势下,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还将持续一段时间。因此,在未来几年的时间里,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和创业将一直是全国和我市重点工作之一。

  在帮扶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实践中,妇联组织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一方面,在大学生中,女大学生已占有很大的比例,有效地促进女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对解决整个大学生群体的就业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积极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还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就业领域中的性别平等,对女性的平等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为此,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在市妇联的动员和组织下,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在促进我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妇联组织在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工作,天津市妇联和南开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共同开展了此项研究。此项课题是天津市妇联2009年度理论研究重点课题,其目的是总结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在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方面的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从理论上研究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的规律,以及妇联组织在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方向、原则和措施。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课题组经过文献资料分析、对大学生的问卷调查、以及在我市部分妇联组织、女企业家和女大学生创业者中的调研,深入地了解和分析了各类有关问题,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妇联组织在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方面的行动建议。 

        第一部分天津市女大学生就业现状及影响就业的因素

——问卷调查数据及访谈情况简要分析

  为了了解本市大学生就业和创业的基本情况,课题组于2009年6月下旬在天津市几所大学里对本科应届毕业班的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本次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800份,收回有效问卷737份。其中,调查的学生涉及南开大学163份、天津中医药大学186份、天津工程师范学院205份。利用天津市政府公开招聘公益岗位机会,向接受公益岗位培训的应届毕业生发放问卷,其中,宝坻区90份,蓟县93份。

  南开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和天津中医药大学是天津地方大学。南开大学是综合性大学,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是以工程和师范专业为主的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是以中医学为主的大学。在调查对象的选择上具有代表性。问卷主要涉及四个方面,一是了解被调查对象的个人情况,重点研究性别、生源地、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情况和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和参加社团活动对就业的影响。二是了解被调查对象在求职和就业过程中的情况,重点研究大学生的就业率、求职时间、求职方式、薪酬水平、签订劳动合同和享受社会保障等问题。三是了解大学生自主创业情况,重点研究大学生的创业意愿、创业类型、创业资金来源、创业技能等问题。四是了解影响女大学生创业和就业的因素,重点研究创业技能、社会环境和个人因素等对创业和就业的影响。

  在对问卷进行汇总分析的基础上,课题组于2009年10月27日举办了多方参加的研讨会,与会人员包括市、区和街道各级妇联组织的工作人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处负责人,女大学生创业导师和女大学生创业者代表等。研讨会的主题围绕影响女大学生就业的主要因素,各级政府部门的就业政策以及这些政策的具体作用,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级妇联组织在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工作中做的具体工作等内容。与会者对重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研讨,各抒己见,为课题组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

  本部分是根据本次问卷调查的数据和汇总研讨会信息,对本市大学毕业生今年就业的一般情况作一简要分析。

        一、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及其性别差异

  (一) 本市大学生毕业时就业情况概括

  根据问卷调查的数据分析,在2009年6月下旬临近毕业时,被调查的大学应届毕业生中已获得就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1.如果把找到正式工作和临时工作都视同就业,并且不考虑性别因素,被调查大学毕业生的综合就业率“(有正式工作的人数+有临时工作的人数)/被调查对象总数”为76%,就业情况相对比较乐观。统计显示,已有正式工作的173人,占被调查对象总数的32.9%;有临时工作的227人,占被调查对象总数的43.2%;还没有工作的126人,占被调查对象总数的24%。

  2.加入性别因素后,男性综合就业率为74.4%,女性综合就业率为76.8%,女性略高于男性。

  3.男性就业质量好于女性。一方面,在被调查对象中有正式工作的,男性占比为34.8%,女性占比为32%,男性高于女性2.8%;另一方面,在被调查对象中有临时工作的,男性占比为39.6%,女性占比为44.8,男性低于女性5.2%。从长期来看,由于临时工作具有不确定性,且工资、报酬相对较低(统计显示,男性被调查对象的平均工资为1527.99元,女性被调查对象的平均工资为1290.56元),所以男性的就业质量好于女性。

  4.男性、女性有临时工作的占比均高于正式工作,说明临时工作是当前就业的主要形式,长期就业压力较大。而且女性临时就业率高于男性,表明女性就业不稳定性高于男性。

  (二) 本市与外地毕业生就业状况差异

  统计显示,天津市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好于外地生源毕业生。在被调查对象中,天津市毕业生263人,外地毕业生246人。在调查时天津籍毕业生的综合就业率高达85.5%;而外地籍毕业生的综合就业率仅为64.7%,两者相差20.8%。其中,天津市毕业生中有临时工作的占比为53.6%,外地毕业生为29.7%,两者相差23.9%。在调查时天津籍毕业生中还没有工作的只占14.4%;而外地籍毕业生中还没有工作却高达35.4%。

  天津籍与外地籍毕业生就业差距可能的原因是,天津市毕业生较多的社会关系提供了较多的就业机会;而外地毕业生主要依赖自我求职和学校推荐,就业机会受限。由于天津市是直辖市、东部发达地区和沿海城市的区位优势使多数外地毕业生愿意留在天津市就业。然而,较为匮乏的社会关系成为外地毕业生求职的瓶颈,所以外地毕业生的总体就业率低于天津市毕业生。

  此外,天津市女性毕业生的求职方式中,“根据就业信息自己联系用人单位”的占55%;“利用人际关系联系用人单位”的占14.1%;两者之和为59.1%。外地女性毕业生求职方式中,“根据就业信息自己联系用人单位”的占35.7%;“利用人际关系联系用人单位”的占7.1%;两者之和为42.8%。其次,天津市女性毕业生依靠“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求职的占比为1.4%;外地女性毕业生依靠“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占比2.9%。两者相差1.5%。这些数据说明天津市女性毕业生依靠个人自身资源得到工作的比例高于外地毕业生;外地女性毕业生在个人资源有限的前提下,被动地等待用人单位选择或学校推荐,就业的渠道相对更狭窄一些,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外地女性大学生就业困难。不仅如此,有些女性大学生为了谋求一个职业,不得不接受用人单位的苛刻条件,导致就业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三)大学毕业生就业的特点

  1. 一般性特点

  根据我们调查的统计结果,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特点如下:第一,大学生有创业勇气的非常少;第二,各类企业仍然是大学生就业的主要领域,总比例达到35.5%(私营企业的20.8%+国有企业的6%+集体企业的3.4%+外商投资企业的4.2%+乡镇企业的1.1%);第三,大学生青睐的国家机关容纳就业的比例不高,竞争激烈;第四,大学生在就业方向上仍然倾向于稳定型单位,因此在事业单位就业的比例比较高,而在乡镇企业就业的比例则非常低。

  统计显示,按照单位性质排名,第一是在私营企业就业,占20.8%;第二,是在事业单位就业,占14.1%;第三,是在国有企业,占6%;第四,是在外商投资企业就业,占4.2%;第五,是在集体企业就业,占3.4%;第六,是在国家机关就业,占2.9%;第七,是个人创业,占1.4%;第八,是在乡镇企业,占1.1%。

  2. 女大学生就业的特点

  调查发现,女性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呈现复杂性:第一,在企业就业的比例相对高,而在国家机关就业的比例相对较低。这恰恰说明,虽然女性倾向于较为稳定和高收入的工作,但是实际上事与愿违。第二,由于在高稳定性的国家机关就业的难度过大,在高风险的企业就业不合乎心愿,因此,更多地选择在事业单位就业。第三,在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就业相对高于在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就业,而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经营的规范性较差,女性就业时面临侵权的可能性就较多。第四,女大学生创业意愿比较低,创业是她们就业的最后选择,也是最无奈的选择。

  调查统计显示,按照女性的就业单位性质排名,由高到低分别是:私营企业21.8%,事业单位15.9%,外商投资企业5.6%,国有企业4.2%,集体企业3.3%,国家机关2.7%,乡镇企业1.5%,个人创业1%。通过比较发现,女性就业单位比例高于平均值的有:私营企业、乡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事业单位;其中,私营企业和事业单位高出平均值较多。女性就业单位低于平均值的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国家机关、个人创业;其中,差距较为悬殊的是国家机关。

二、影响女大学生就业的因素

  影响女大学生就业的因素是多样化的,其中,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即女性个人的就业观和心理状况等;既有微观因素也有宏观因素,如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和政府的教育政策;既有短期因素也有长期因素,如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大学生扩招、高校体制造成的大学毕业生供求失衡;既有影响所有大学毕业生的因素也有影响女性毕业生的因素,如女性特有的生理、心理特征造成的就业分割等。本文重点分析对女大学生就业影响较为突出的五方面因素:个人因素、用人单位、教育体制、外部环境和创业环境。

  (一) 个人因素

  1.生理。女性特有的“三期”,特别是女性在生育期内,劳动能力受限;女性的体能不适宜从事重体力劳动和户外工作;女性也不适宜出差、出国等长途旅行。

  2.心理。女性性格细腻,较为始于从事服务业;女性情感脆弱,在遭受挫折后容易陷入自卑且难以自拔。另有一些女性,因为品貌出众,自认为是天之骄子,不愿意从事所谓“收入低、工作环境差、需要辛苦付出的”工作。此外,女性有较强的依赖感,往往在家庭和工作中容易选择家庭的安逸和舒适,缺乏开拓精神。

  统计显示,女性被调查者对创业辛苦的感受更加深刻,一方面说明创业过程艰苦的客观事实;另一方面,因为被调查对象均为“刚刚毕业的大学生”,还没有亲身经历过创业过程,对创业辛苦的反应完全来自于想象和间接体验,所以女性在心里上畏惧创业艰辛,很可能成为阻碍女大学生创业的重要因素。

  3.女性意识。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女性把自己定位于家庭,心甘情愿地作为父亲、丈夫和孩子的附庸。很多女性包括女大学生,总是首先考虑自己的行为、能力如何去适应家庭生活的需要,而不是如何去适应工作的需要。致使包括女大学生在内的女性群体缺乏主体意识,不注重工作能力、特别是动手能力的培养,难以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近年来,“八零后”、“九零后”毕业生们,缺乏独立生活和独立思维的能力,“等、靠、要”意识严重,与很多就业岗位擦肩而过。此外,统计分析还显示,被调查大学生普遍缺乏创业技能,女性毕业生因为缺乏就业创业技能而导致就业困难的程度高于男性。

  4.就业意识。首先,绝大多数女大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方法得当。但是,不能否认,女大学生学习能力强,动手能力差,科研能力不足。有些女大学生在校期间,过于注重课业学习,不积极参加校内外活动,接触社会少,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差,管理经验不足。再者,在工作求稳的心态下,使其不能接受“先就业、再择业”的就业观念,把就业领域局限于行政单位、高校、外企等收入稳定、就业环境体面的工作。但是,这些恰恰是竞争最为激烈的工作,无疑加大了就业的困难。第三,性格上的保守、内向和优柔寡断,致使女大学生在求职前就抱有不如男生的心态,如果在求职过程中遭遇挫折,自卑感进一步加重,更加畏缩不前,处于茫然不知所终的境地。

  (二) 用人单位方面的因素

  1. 金融危机的影响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由于外贸出口下降,我国制造业受到一定冲击,生产规模的减小,导致企业人力资源的需求减少,工程技术专业、管理专业大学生就业率低的统计结果恰好吻合这种现实。在制造业面临困境的同时,我国的资本市场、金融市场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这些领域的用人需求也呈现颓势,由此导致经济专业毕业生就业困难。不仅如此,某些并未受到金融危机直接影响的行业,借助就业形势严峻的背景,抬高招聘门槛,人为压低工资报酬和福利水平,致使劳动力市场的准入门槛整体提升,加重了大学生就业的难度,客观上也导致了大量损害求职者权益的现象。

  2. 性别歧视的影响

  除了一些传统上不适宜女性的工作外,很多用人单位、雇主受传统意识禁锢,对女大学生持有偏见,如:有些雇主和老板认为,女大学生在社交和应酬中有很多不便;另有一些雇主和老板(也包括女企业家)认为女大学生的生理特征不适宜加班和出差;还有一些人认为,女性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雇员中女性比例太大会增加不和谐因素。为此,用人单位在招聘中提高女大学生应聘门槛,如:“两年内不得结婚,三年内不得生育”等等,人为加大了女大学生就业的难度。

  在我们的调查中,被调查者在回答“性别歧视对就业影响”问题时,认为没有影响的19.3%;其中,男性为30.2%,女性为14%。认为“有影响”的48.7%,其中,男性为33.1%,女性为56.4%。这样的统计结果,既反映了女性对性别歧视的敏感度高于男性,也反映出性别歧视的普遍性。

  在研讨会上,创业导师、女企业家信丽蕊坦陈:女大学生动手能力较弱,沟通能力欠佳;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耐心,对社会的认知不足,难以适应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需要。因此,即使自己身为女性,为了企业的发展,也宁愿聘用男性雇员。

  3. 单位对人力成本的考虑

  一些人认为,女性的劳动力价值低于男性,在同工同酬的制度下,使用女性等于提高了用人成本。现行生育制度下,即使企业参加了生育保险,但是女职工、女雇员在生育期间的其他开支也是由企业负担,加大了企业的用工成本。不仅如此,女性在休产假期间,单位要雇人替代她的岗位,另外增加了用人成本。

  调查中发现,在被问到“单位是否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时,回答“是”的35.3%,其中女性35.1%,男性35.8%;回答“否”的22.2%,其中女性25.6%,男性15.4%;没有回答的42.5%,其中女性39.4%,男性48.8%。统计结果说明,女性更加容易受到权益侵害,用人单位不为应聘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意味着可以减少用工成本,但是日后应聘者的相关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是一种巨大的就业风险;同时,接受用人单位不提供社会保险待遇的工作,无疑说明在就业难的巨大压力下,只能由求职者个人承担就业风险。

  在研讨会上,女企业家均提到女性生育问题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一方面,守法的企业家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加重了企业的开支;另一方面,女职工(雇员)休产假期间的工作必须由她人接替,额外增加了用人成本。因此,很多企业家宁可不用女性雇员,或者在社会保障和福利方面降低条件,以减少对企业的压力。

  (三) 教育体制的因素

  1. 办学目标定位不够合理

  大学的定位要考虑两个主要问题:一个是自身的条件,一个是社会的需要。而社会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的分工。大学定位如果要满足社会的需要,就必须在人才培养方向上明确是培养科研型人才还是培养应用型人才。实际上,在我国有很多大学在定位上摇摆不定,既要提高学术水平,也想要市场,还想要规模。结果是,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既丢了市场也失去了提升教学科研层次的机会。[①]在大学定位模糊的影响下,这些大学的毕业生饱受专业不对口、综合能力不适应社会需要之苦,而结下的最大苦果就是就业困难。

  2. 课程设置不够完善

  大学里育人活动主要就是四种,即教养、教育、训练、熏陶。[②]上述教育活动主要通过课堂教学和各种课外活动来完成。我国大学目前存在的重要问题是,很多专业方向课程或者旨在培养学生就业能力的专业课程组,通常都比较单一,而且分量也偏大。所谓单一,就是同是一个专业的课程组,瞄准的仅仅是一种人才类型;所谓偏大,是说每个课程组或专业主修领域课程门数太多,分量太大。门数多、分量大的结果是,使学生没有时间和余力来选修其他专业课程组,从而妨碍其根据就业的需求来丰富自身的学业素养,妨碍其提高就业竞争力。

  3. 就业教育不足

  就业能力是大学生在校期间通过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知识的学习、积累,对自身潜能的开发而获得的能够实现自己就业目标和理想,满足社会的需要,在社会生活中实现自己价值的本领。它指的不但是求职能力,更是个人长期的职业发展能力。[③]要想提高包括女大学生在内的大学生毕业生就业能力,必须通过有效的职业教育来实现,而当前我国的大学生职业教育主要是由高校自己来担任,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对职业教育的内涵认识不清,教育内容模糊,不能针对实际需要。二是职业教育的形式过于简单,仍然采用学历教育的手段,以课堂讲授为主,不能给学生提供实践的机会。三是职业教育内容单调,范围狭窄。目前,对大学毕业生的职业教育或就业培训,大多集中在应聘环节,例如:如何写求职信、如何面试、如何获得招聘信息等等。而真正提高大学生就业能力的是如何进行个人职业生涯规划、如何解读国家的就业政策、如何发挥自身优势等较为复杂和宏观的问题。然而目前职业教育在这些方面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四是,各种职业教育主要是由高校自己承担,由高校教师担任,缺少社会上专业人士的参与,势必造成职业教育培训“不解渴、走形式”的结果。

  我们在调查中也发现,在“学校帮助对就业的影响”方面,被调查对象的反差较大:男性倾向于认为“没有影响”的达到28.3%,倾向于认为“有影响”的有27.4%;而女性倾向于认为“没有影响”的25.8%,倾向于认为“有影响”的32.3%。女性大学生认为学校帮助对就业有影响的比例高于男性。这个结果,从一个侧面上反映出女性大学生比男性更加依赖学校对就业的支持,与其他调查项目得出的结论基本吻合。此外,调查中还发现,大学生认为“充分的劳务信息”是就业的重要因素,而且女性大学毕业生对就业信息的依赖程度高于男性。再有,缺乏必要的就业技能培训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对就业有明显影响,但是就业培训对女性大学毕业生的影响更加复杂。一方面,女性接受培训的比例高于男性;另一方面,女性的就业机会低于男性。合理的解释是,女大学生为了提高就业能力,必须接受更多的培训,但是,这些培训对实现就业的影响十分有限。

  研讨会上,无论是企业家还是女性创业者都谈到目前的教育体制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差距问题。女大学生创业者张婷特别谈到:创业中深切感受到自己在知识结构方面有所欠缺,在创业技能方面十分匮乏,可以说只是凭着一腔热情投入创业实践的,很多的知识和创业技能是在开始创业以后慢慢积累的。

  (四) 外部环境

  1. 高校扩招

  开始于十年前的高校“扩招”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大学生就业的难度,当遇到今年金融危机的影响时,大学毕业生供给与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之间出现了一定的失衡。但是,仍有很多专家认为,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首要原因是经济因素,其次才是高校的大幅“扩招”。[④] 另一方面,在高校扩招的情况下,专业结构和培养目标的改革没有跟上劳动力市场的需要,尤其是对市场需要的技能型人才培养不够,因此凸显了结构性就业矛盾的特点。

  2. 就业政策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各级政府把就业的重点放在下岗再就业上面,对大学生就业关注不够。虽然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日渐突出,但是迄今为止,已经出台的一些促进大学生就业政策大多着眼于短期,始终没有系统的大学生就业政策。研究表明,大学生就业难是一个长期问题,只能通过系统治理才能解决,而政府应该在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调查发现,同等情况下,女性对政府就业政策的依赖性高于男性,即由于女性就业的微观支持性因素非常有限,女性大学毕业生不得不更多地依赖政府就业政策的支持。

  3. 传统意识

  在中国,“女主内、男主外”,“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贤妻良母、相夫教子是女性的天职”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致使女性创业、成为“女强人”等就业方式成为女性就业的最后选择。在劳动力市场需求有限的前提下,女性创业意识薄弱,无疑加重了就业难度。调查中也发现,传统观念对女性就业的影响高于男性,社会和家长大都反对女大学生自主创业,在影响就业的所有因素中,传统观念对创业的影响程度仅次于性别歧视的影响。

  (五) 女大学生创业意愿和创业环境

  1. 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模式与创业定位

  目前,可供我国大学生选择的基本创业形式有三种:自雇型创业、专业型创业和产品创新型创业。由于这三种模式均有一定的弱点,而较为适合大学生创业的模式是“自雇专业型企业”,该模式兼顾自雇型创业和专业型创业的双重优势,具有投资较低和创业难度较低的优势:投资额度一般是2万元至30万元之间;市场竞争强度在偏高至中等之间;创业难度在偏低至中等之间。这些特点既解决了大学生缺乏创业经验和创业启动资金较少的困难;又能够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个人专业优势,满足社会对专业型创业的需要。因此,自雇专业型创业可作为一般大学生创业选型的定位。但是,对于那些未经过专业训练的创业者来说,自雇型企业也是大学生创业的常见模式。

  调查中发现,大学生创业中有以下特点:第一,由于准入门槛相对较低,需要的技术支持不高,服务业仍然是大学生创业的首选;而对技术依赖较高的制造业、科技企业明显不是大学生创业的重点。第二,女性在选择创业项目时,更加倾向于能够发挥女性特长的商贸服务业、自由职业、咨询业、培训机构等行业。第三,越是大学生创业热情普遍较低的行业,越是女大学生不愿意涉足的行业,如:科技企业、生产制造业、物流企业。可见,技术支持、资金短缺和体力限制等无疑是女大学生创业难以跨越的障碍。

  此外,统计显示,由于女性在创业中面临较多的竞争压力,女性更倾向于“与他人合作”的创业模式。第一,选择“资金合作”模式的多;第二,选择既是技术合作、也包含资金支持的“参与连锁加盟”模式多,因其能够很好地解决女性创业初期的两大难题。

  研讨会上反映的情况,一是,被邀请的成功女大学生创业者均为独资创业;二是,投资项目均有一定的科技含量,例如,一位创业者投资的是“防辐射孕妇装”,另一位创业者投资的是“创意广告”,这两个项目都是科技发明的应用项目;三是,女大学生创业项目均与女性或大学生的身份相关,上述投资项目的消费者,前者针对女性,后者针对大学生;四是,女大学生创业投入的资金较低,完全依靠个人和家庭的支持;五是,经济实体的人力资本投入较低,采取自雇加少量雇员(一般不超过10人)的模式。

  2. 大学生创业的社会支持

  政府在就业促进中的公共责任包括确定经济发展模式、构建社会公平体系、投入财政预算经费、建设服务机构和提供服务内容等方面。然而,目前我国的就业促进工作面临着政府责任缺失的现实问题与制度性矛盾,如:就业预算投入严重不足、就业歧视、职业培训与教育落后等。同时,由于高校在办学定位、专业课程设置、就业培训等方面存在着短板,不能对促进就业发挥显著作用。因此,各类社会组织有机会、有责任担当起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社会责任。遗憾的是,虽然目前一些社会组织能够在资源整合、信息沟通、就业培训、权益维护等方面弥补政府缺位和高校缺乏效率的不足,但是由于缺乏对大学生就业的系统研究和完善的促进就业体系,社会组织在促进就业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例如:促进就业行动缺乏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社会组织提供的就业教育和就业培训层次较低,与社会和大学生的需要不匹配;社会组织自身缺乏持续发展的资源等。总之,社会组织在促进大学生就业领域的发挥的作用与社会预期存在比较大的差距。

  妇联组织在帮助女大学生就业创业方面已经做了不少工作。在课题调研座谈会上,女企业家和女大学生创业者对妇联组织的大力支持给予了充分肯定。女企业家们坦言,妇联组织的一贯支持是自己成功的重要支柱,因此更加乐于担任创业导师,为女性创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回报妇联的无私援助。女大学生创业者张婷也谈到,当初自己有创业意愿的时候,咨询了很多政府部门和机构,但是几乎没有得到任何实际帮助,甚至有些心灰意冷。但是,当她第一次给市妇联的城乡部打电话咨询有关问题时,得到了非常热情的答复,并且妇联的人在资金、项目和创业基地等方面给了她很多具体的指导,使她最终下定创业的决心。并且在企业逐步走入正轨后,妇联组织仍然不断地给予她各种各样的支持。这些事例都说明,妇联组织为女大学生的就业创业提供了帮助,并且产生了积极的后果。

  问卷调查统计显示,大学生对“妇女组织帮助对求职的影响”有以下看法:有19.8%的被访者认为妇联组织的帮助对大学生求职的影响很大或较大,另有40%的人认为妇联帮助的作用一般。这说明妇联组织的帮助在部分大学生中确实已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我们也看到,有39.2%的被访者认为妇联组织的帮助影响作用较小或很小。统计结果还显示,女性与男性对妇联组织帮助作用的反映相差无几。这说明以妇联组织在帮助大学生就业方面的作用确实还不够普遍。

  3. 大学生创业的资金支持

  无论选择哪一种创业模式,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本是必要的生产要素,其中资金既是大学生创业的驱动因素,也是阻碍因素。一方面,只有资金充足,创业者才能把技术和人力资源整合在一起,形成现实生产力。另一方面,如果没有足够的资金,再先进的技术和优秀的人才也只能闲置,创业如同空中楼阁。当前,大学生创业的资金来源有:自我筹集、商业贷款和政策性扶植等三个渠道。首先,由于大学生创业者初出茅庐,没有创业经历,缺乏商业信用,也通常缺乏适当的抵押品,因此获得商业贷款的机会微乎其微。其次,虽然我国各级政府出台了一些促进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其中包括低息贷款、专利发明申请费用减免、创业初期税率优惠等,在一定程度上为大学生就业提供了条件。但是,调查中发现,创业者不仅对各项政府政策知之甚少,而且获得各项优惠政策的难度很大,大多数创业者不能享受政策的好处。

  因此,目前大学生创业主要依靠自筹资金,即通过家庭、朋友获得启动资金。但是,自筹资金最大缺点是资金规模小,期限短,往往限制了创业规模、创业模式和经营项目的选择,往往使那些有技术、有创意的项目因资金不足而搁置。一方面,使创业者的发展之路更加曲折;另一方面,社会分享文明进步的机会被延迟或扼杀。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很多普通人(经济实力一般的人)向创业提供资金,分担了创业的风险,一旦创业失败,无疑会使社会中弱势群体的范围扩大,成为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综上所述,在问卷调查涉及的影响创业的因素中,按照“有影响”排名从高到低,分别是:第一,“创业所需资金”67.4%,其中,女性为66.9%,男性为68.3%;第二,“创业所需要的技术条件”55.9%,其中,女性为60.4%,男性为46.7%;第三,“不知道如何创业”49.6%,其中,女性为52.9%,男性为42.9%;第四,“办理各种手续太麻烦”36.2%,其中,女性为35.1%,男性为38.4%;第五,“自己创业太辛苦”29.8%,其中,女性为32.5%,男性为24.6%;第六,“家长不支持”23.2%,其中,女性为23%,男性为20%。

  统计结果说明,第一,客观因素或外部因素对创业的影响大于主观因素或个人因素,即创业所需的资金、技术、信息和服务(办理手续)的影响程度超过创业辛苦和家长的不支持的影响程度。第二,在影响女大学生创业的因素中,只有“资金”和“办理手续太麻烦”两项指标高于男性,也就是说,这两项指标对女性的影响低于男性。根据资金来源渠道的统计分析得知,女大学生创业的模式主要是“独立运作”,因而资金主要来源于朋辈群体,较多“家长不支持”必然导致资金不足。这恰好说明女大学生创业的难度高于男性。第三,在其他影响创业的因素中,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对女性的影响均大于男性。结论是,在来自女大学生个人的畏难情绪和家长压力的双重影响下,女大学生的创业意识低于男性;在创业所需技术不足、创业信息匮乏、创业服务水平(办理手续太麻烦)等客观因素的制约下,女性的创业实践少于男性。

  概括起来看,目前影响女大学生就业和创业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既有外部的影响因素,同时也有她们自身的一些弱点。妇联组织在帮助女大学生时,应该更有针对性地帮助她们增强自身的能力和意识,并同时帮助她们克服各种外部困难因素的影响。

         第二部分妇女组织在促进女大学生就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妇联组织在促进女大学生就业中的地位

        (一)妇联组织在社会政策行动体系中的地位

  近年来,随着大学生就业难问题不断凸显出来,促进大学生就业已经成为当前社会政策研究的热点。作为社会政策的实施主体,政府对促进大学生就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由于政府在就业指导、就业培训、职业咨询和创业引导等方面的政策制定和工作力度还不够;加上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致使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严峻。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对策之一就是重塑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责任。而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的妇女工作部门,可以具体承担政府在此方面的一些具体职责,在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方面发挥重大作用。简言之,妇联组织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在促进女大学生就业中的地位是承上启下的,一方面接受政府授权,行使一定的政府部门职能;另一方面是引导和扶助民间组织、社会各界、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女大学生就业工作。

  一方面,妇联组织应该成为代表政府实施和推动女大学生就业政策的主体。长期以来,妇联各项工作的核心是配合政府职能转变,实现妇联组织自身职能的转型。政府在促进大学生就业中的责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促进就业方面所应履行的各项职责(义务),也就是政府机构实施的调控、鼓励、支持、扶助、引导、服务、监察等各种与就业有关的公权力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规定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包括劳动部门、教育、民政、医疗卫生、财政、人事、司法等部门,并且按照最新的商务部的“三定”方案,商务部负责境外就业等的职责。虽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妇联在促进就业方面的职责,但作为妇女工作的机构,妇联组织仍然应该积极地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承接政府的部分职能,在帮助政府促进女大学生就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⑤]

  另一方面,妇联组织应致力于推动新型妇女工作体系建设。妇联组织具有组织网络健全、与政府关系密切、人才资源丰富等优势,可以充分发挥这些优势,支持各界民间妇女团体,并把这些民间团体发展为妇联的团体会员,建立起以妇联为核心,不断向外辐射的组织结构,把各界妇女团结在自己的周围,带领妇女群众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二)妇联组织在促进女大学生就业中的主要工作

  1. 宣传的工作

  调查数据显示,虽然近年来各级政府出台了一些专门应对大学生就业的政策,其中有很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大多数大学生对这些政策知之甚少,而且很多的用人单位和其他求职者对有关的就业政策也是一知半解或者一无所知。为此,妇联组织必须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宣传上,利用校园招聘会、大学生就业指导和女企业家联谊等形式面对面地宣传就业政策;利用媒体向社会各界宣传,发动社会力量关注女大学生就业状况,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局面。对大学生宣传的内容包括:国家宏观政策、各地区的政策;就业法律、社会保障、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和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价值观等。对社会各界宣传的内容包括:男女平等、反对就业歧视、互助共济意识、慈善观念等。

  2. 组织的工作

  由于高校的党组织、共青团组织和学校行政机构对在校女大学生工作负有主要责任;因此,妇联组织应主要致力于已经毕业离校的女大学生就业问题。理由是,未就业女大学生离校后的主要去向是回到社区,而妇联组织具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结构,在城乡社区建有广泛的妇联基层组织和专门的妇女工作人员,工作对象面向全体妇女群体,恰好弥补了党组织和共青团在覆盖面上的缺口,填补了学校和用人单位之间在时间上的缺口,可以一对一地开展女大学生就业工作。不仅如此,妇联是准政府部门,具有合法性;妇联是广大妇女的娘家,具有归属感、凝聚力,所以,妇联组织承担女大学生就业的组织管理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3. 协调的工作

  妇联组织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在调动资源方面具有独天独厚的条件,可以说与女大学生就业相关的所有环节都和妇联组织相通,不存在沟通障碍和交往方式上的隔阂。女大学生就业关系到方方面面,第一,涉及的政府部门上有:政府的人事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法律部门;第二,涉及的微观单位有:职业介绍所、职业咨询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等各种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等各类组织形式的用人单位。第三,妇联组织被称为“最大的群众组织”,组织网络遍布各条战线与各个方面,从中央、地方,乃至社区,深深扎根于全社会各个角落。第四,从阶层上看,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官员、大学生、灵活就业者均有妇联的会员。第五,从影响的范围上,沟通祖国大陆、港澳台、海外和国外各界人士。总之,妇联的统战性使其在开展各项工作时,具有协调各种社会资源的有利条件。妇联组织与工会、共青团等传统的人民团体相比更具有开放性和社会性;与其他妇女社会组织相比,妇联组织具有合法性和准政府性,因此妇联组织可以打破行业、地区、阶层限制,渗透到社会的任何一个角落,调动几乎所有社会资源为女大学生就业提供支持。

  4. 维权工作

  维权是妇联传统的和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核心。女大学生就业难的突出问题是社会上广泛存在的性别歧视和就业歧视。解决这些症结的关键是建立和谐的两性关系、树立男女平等的价值观、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增强妇女的能力。但是,几千年来传统观念束缚下,实行男女平等任重道远。因此,改善女大学生就业难和促进就业平等,必须着眼于在改善社会环境的同时,大力抓好维权工作。首先,妇联组织要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历史责任为己任,运用妇联的监督权力和在诉讼中的特殊地位,理直气壮地开展维权工作。二是,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意见表达主体的优势,积极推动立法,促进妇女维权法律体系的健全。例如,围绕《妇女权益保护法》的实施,尽快出台各项实施细则、健全相关法律部门及妇联自身法律部门的机构建设,建立各项监督机制等。[⑥]

  当前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维权工作:一是,通过宣传,强化女大学生自身的维权意识,促使女大学生自己善于发现侵权的行为和不合理的规定,做到主动维权;二是,对已经形成的侵权行为予以抵制,侵权性质严重的报有关执法部门给予处罚;三是,协助法律部门加强妇女就业保护的立法工作;四是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侵害女性就业权利的危害性,使妇女维权成为全社会的行动。

  当前,女大学生和女性就业维权工作的难点是促进用人单位改善“歧视妇女”的观念和行为,而仅仅依靠妇联自身很难有所作为。为此,一方面,妇联组织要依靠各级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另一方面,要通过政府授权取得管理权限,用合法、合理的手段约束用人单位的行为。同时,妇联组织必须促进《就业歧视法》等法规的出台,为女性平等就业创造长期的社会环境。

  5. 监督工作

  妇联组织是一个重要的意见表达主体,她的一项基本职能就是,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向社会各界宣传妇女,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妇女参加社会协商对话,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有关妇女儿童保障的法律、法规、条例。近年来,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主要人民团体在强化各自社会职能的过程中,加强了社会监督工作。它们的社会监督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按照党的领导的渠道介入政治监督,通过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系统领导反映问题和意见,达到参与和监督的目的;二是,利用组织结构活跃的优势,独立或与其他团体合作开展多种多样的有特色的监督活动。[⑦]实践中,各级妇联组织和工作人员承担着各自的监督职能,基础组织接近群众,最为了解妇女群众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她们负有了解情况、汇总信息和向上级部门反馈的职能;上级妇联部门接近各级政府,负有直接向政府部门反映情况,督促政府部门解决问题,改进措施,推进立法的职能。

        (三)妇联组织在促进女大学生就业中的工作方式

  妇联组织自成立以来,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方法,建立了一支有力的妇联干部队伍。新时期,妇联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开创妇联工作的新局面,拓展了工作领域、优化了工作方法,不断充实干部队伍。实践中,妇联组织注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形成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良传统,近年来妇联组织又根据妇女的特点和时代的需要,不断创造新颖生动、扎实有效的工作方法。[⑧]

  但是,长期以来,妇联组织与政府各部门、其他各类社会组织之间的工作内容既存在重复、交叉,又存在一些空白、漏洞。要想切实做好女大学生就业工作,必须首先做好定位:即要搞清楚哪些是妇联应该干的,而且有实力和精力干的;哪些是妇联本想干却没有能力干的,但其他实权部门在干的;哪些是妇联该干的却没有能力干,而且没有其他实权部门在干的。第一种情况是妇联工作的主体,应该扎扎实实地落实好;第二种情况,妇联应该和其他政府部门搞好合作关系。在这方面,妇联起到的是督促协调作用,发挥维权的职能。第三种情况应该是妇联今后努力的方向,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办事能力,创造条件把事情办好。

  根据女大学生就业的特点,妇联组织的工作方式分为两种情形:一是直接参与,即利用政策优势直接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就业率;二是与各部门、各单位、各领域联合,通过呼吁、协调和监督工作,促使其他领域提高女大学生的就业机会。不仅如此,妇联组织应致力于构建女大学生就业的良好环境,根本性地改善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为实现两性和谐,妇女进步,建设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1. 妇联组织直接参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

  有两种方式,第一,利用妇联组织所属经济实体,创造就业岗位。妇联组织所属的职业介绍所、职业咨询机构、就业培训机构可以吸纳大学毕业生。劳动力市场越发达,对各种就业促进机构的需求越大,这些机构吸纳大学生的能力越强。就业机构的用人结构丰富,涵盖师范专业、人力资源专业、市场营销专业、财务专业、外语专业(面向国际市场)等众多学科,而且这些学科的女生数量较多,大力发展就业服务机构不仅可以提高我国就业服务的总体水平,也可以吸纳大量的女性大学毕业生。第二,妇联组织自身的组织建设也能创造大量就业机会。近年来妇联组织建设的重心是在党政机关、科教文卫系统建立基层组织(妇委会)和强化城乡社区妇联队伍;同时,大力发展各界妇女团体会员联谊会工作。上述机构建设势必需要培养大量的妇女干部或工作人员。2009年天津市大学生公益岗位招聘的人员中,市、区街妇联系统和妇联所辖的女性创业基地“半边天”家园系统安排了200余人,占总数的8%,这就是对促进女大学生就业的切实贡献。

  2. 妇联组织间接参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

  [1]试论社会转型期妇联组织外部相关关系 马艳秋

  1

  间接参与,即通过各级妇联组织协调、监督,以及参与维权方面的工作。一是与促进就业直接相关的方面,如利用妇联联谊会机制,动员女企业家增加女大学生的聘用数量;又如,与高校毕业生工作密切配合,根据高校的需要提供必要的社会支持,如介绍优秀的社会专业人士参与就业培训,为女大学生提供就业实习机会等。二是在法律建设方面,推动就业立法、就业歧视立法、权益保护立法等各类法律与实施细则的出台;推动执法机构建设和法律宣传等。三是推动其他社会组织,特别是妇女民间组织的建设。妇联与各类妇女民间组织的关系是合作与竞争并存的关系。一方面,大家均致力于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利益,反映妇女诉求的宗旨,具有共同的发展目标和服务对象。另一方面,各类民间组织之间具有各自具体的服务对象和利益指向,彼此争夺资源。但是从发展的眼光看,我国民间组织或第三部门的发展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妇联组织自身也存在职能转型的任务,因此,妇联组织应该兼顾自身组织结构扁平化改革,同时加强横向联合,关注民间组织发展,利用自身的优势为妇女组织社会化争取更好、更多、更为宽松的环境,实现妇女组织的科学发展。

        二、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发挥妇联组织在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中的作用

        (一)妇联组织在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在促进女大学生就业的过程中,妇联组织自身存在的问题妨碍了其职能的发挥。

  1. 妇联组织机构建设方面存在缺陷

  组织覆盖面上,妇联组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会员妇委会建设滞后。组织体系上,妇联基层妇联组织,特别是城乡社区妇联干部队伍力量薄弱。具体到女大学生就业方面,妇联组织在高校没有专门的基层组织,大多数高校只有女工委员会,而且各二级学院、系均没有专职妇女工作者;一些高校的学生组织甚至没有女生部。即使在学生会中有女生委员会或女生部,也往往局限于它的业余性和学生身份,很难为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中需要的维权、培训、信息提供等发挥实际作用。正是因为高校中缺少针对女大学生的工作组织,女大学生就业工作不能进行统一的策划、推动和协调,导致女大学生就业难现象愈加突出。

  此外,目前妇联基本上是按照现有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的组织体系设立基层妇联组织机构,这些基层妇联组织一般都是服务于本单位内部的妇女员工和辖区内的妇女群众,而缺乏面向全社会的妇女服务组织。这种组织形式不仅难以服务于高校在校学生,而且也难以服务于离开了高校但还没有就业的女大学毕业生,尤其是那些户籍不在当地的女大学生,使女性大学毕业生在遇到就业创业困难时,常常难以找到合适的“娘家”,难以获得妇联的有效帮助。

  2. 妇联组织工作人员在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方面存在欠缺

  由于妇联工作长时期专注于政治目标,传统的妇联工作对于层出不穷的现代妇女问题往往显得力不从心、举步艰难。传统妇女工作者队伍面临以下问题:一是妇女工作者普遍缺乏社会工作专业训练,专业化水平整体较低。据调查,基层妇联组织中接受过社会工作专业训练的人数微乎其微。二是具有高等学历(特别是社会工作专业学历)的专业社会工作者更是凤毛麟角。具有专业技能的社会工作者不能介入到妇女社会工作中,致使妇女工作不能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发挥最大的工作潜能。三是,妇女社会工作的理论研究不能与妇女社会工作实践有效地结合,实际部门的妇女社会工作缺乏有力的理论指导,影响力妇女工作的进程和质量。

  3. 妇联组织在经济实力方面存在压力

  在获得资金的能力方面,根据有关法律,妇联组织的成员无须履行组织手续,不用缴纳组织经费,致使组织资源相对匮乏,形成了对党和政府的依赖,即运转经费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拨款。在党和政府转变职能过程中,人民团体面临精简,妇联基层机构在人员和资金上都面临被精简的压力,这给妇联组织开展工作和自身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⑨]

        (二)促进妇联组织能力建设的建议

  因此,加强妇联组织自身的能力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更好地发挥妇联的职能,进一步提高为女大学生和各界妇女服务水平的关键。必须明确,妇联组织能力建设的核心是配合政府职能转变,实现妇联组织自身职能的转型。今后,应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加强妇联组织机构网络建设

  妇联组织的机构建设包括自身机构建设与促进各类社会妇女组织发展两个方面,旨在构建以基层组织为主体,以其他妇女组织为支撑的纵横交错、社会化、开放化的妇女组织网络,使妇联工作广覆盖,深渗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⑩]

  首先,在建立妇联组织体系方面,主要是做好基层妇联组织建设。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建设,以推进妇委会主任进“两委”为契机,提升妇联组织在广大基层农村妇女中的影响力。二是,扩大城市社区、街道副委会的覆盖面。在城市,以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把传统的居委会妇代会改建为社区妇联,驻区单位和各类新型城市社团的妇委会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建立街道妇委会。三是,不断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会员妇委会建设。

  其次,在促进女大学生就业环节,当前,在加强党中央、中直国家机关,各省级党政机关、地市级机关等层面妇委会建设的同时,重点要抓好高校妇女组织建设。针对高校缺少专任女大学生的工作组织,加速在高校建立妇联的基层组织,承担起女大学生就业的主体责任,使高校女大学生就业工作更有针对性,提高各项工作的效率;使高校就业部门与各级妇联组织的沟通更加顺畅,妇联组织动员的社会资源可以顺利与高校需求对接;通过妇联这个枢纽,可以使其他政府部门、社会各界促进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可获得性大为提高。

  再次,大力发展新型妇女社会组织。在这方面,妇联组织主要是做好引导和扶持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带领广大妇女社会组织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致力于妇女的发展;另一方面,妇联组织通过自身的优势为妇女社会组织争取资源,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共同成长,建立起真正的第三部门网络体系。

  2. 加强妇联组织工作者队伍及其能力建设

  第一,妇联工作者队伍的规模和结构。妇联组织队伍建设的关键是建立一支由妇联干部、妇女志愿者和社会各界热心妇女事业人士共同组成的规模宏大的服务队伍。[11]

  第二,加强基层妇联工作的首要工作是加强基层人员的数量,在精简机构的前提下,调整机构层级之间的编制,在不增加总量的基础上,适当充实一线队伍,保证基层工作的开展。

  第三,推进高校妇联组织建设和女大学生社会组织的建立,设立专职人员或联络员制度。在纵向联系的基础上,加强横向联系,保障女大学生就业工作以及各项高校女大学生工作与妇联日常工作相衔接,以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工作为契机,彻底改善妇联在高校领域的工作长期处于空白的状况。一直以来,妇联一贯重视推动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妇联组织工作,但进展相对缓慢。促进女大学生就业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政府工作的焦点,利用这个机会推进妇联组织机构建设和高校各种女性社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不仅有利于大力推进妇联自身组织机构的改革和发展,也有利于妇联向真正的第三部门转化,是形成多元化、立体化妇女组织体系的重要机遇。

  第四,不断提高妇女干部队伍的工作技能,提高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新时期,妇联的工作内容、工作对象、工作模式和工作思路都有了极大的改变。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工作尤其需要妇联工作人员改变传统思维方式和工作模式,以女大学生的需求为出发点,以瞬息万变的市场为导向,以服务意识为手段,有的放矢的开展女大学生就业工作。

  同时,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工作有利于建立妇联干部队伍良性循环机制。当前形势下,妇联队伍建设给女大学生就业提供一定的就业机会,即将符合妇联工作要求的女大学生吸引进妇联组织,提高妇联组织的整体素质。

  3. 注重妇女干部队伍的观念教育和女性意识培养

  作为妇女利益的代表,妇联组织有义务、有责任督促、协助政府履行性别平等职责;呼吁把性别平等纳入各级政府的决策;努力为妇女创造一个公平发展的制度环境;形成平等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妇女发展战略。妇联在性别平等国策的推行中主要发挥以下作用:一是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二是协助政府制定和落实有关妇女发展的规划。三是研究、宣传和倡导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四是协助政府开展妇女外交与联络工作。五是在家庭和儿童等分管工作中促进社会和谐。[12]

  在工作内容上,妇联组织必须着重性别平等国策的宣传、落实和监督。在宣传方面,妇联组织应利用自身的有利地位,结合大众传媒的力量,使性别平等国策深入人心,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主流意识形态。在落实方面,一方面,通过合理规划,整合社会资源,建立性别预算制度(或称妇女、儿童发展预算),用于为缩小两性发展差异的有关项目。一方面,与各职能部门一起监督预算的执行,制定严格的评估体系,对预算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对完成情况不好的给予必要的警示,要求有关部门和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在监督方面,妇联组织既要争取人大、政府、司法机关等有监督权的机构切实履行监督职能;还要积极争取自身获得合法参与民主监督的权利,独立行使性别国策的监督职能。

  4. 加强妇女社会工作者的培养

  作为妇女工作的中坚力量,妇联组织必须率先做好新时期妇女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迅速在妇女工作人员中普及社会工作的一般知识,逐步树立为妇女服务的专业社会工作思想。二是,要在妇女工作人员中大力开展社会工作教育和训练,使之尽快掌握社会工作的理论、方法和技巧,并创造性地运用到妇女社会工作之中去。三是,要大力开展理论总结和研究工作,加强实践部门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和联系,促进妇女社会工作向专业化和学科化的发展。

  目前,提升妇联组织和各类妇女工作机构人员专业化水平的途径有:一是,利用事业单位改革的契机,在各类机构中推行岗位资格证制度,提高专业社会工作者的比例;二是,鼓励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的人士(尤其是女大学生)充实到各类妇女工作机构中,通过各项优惠政策使这些人乐于从事妇女社会工作。这样一方面迅速提高了妇女社会工作者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同时有效地解决了社会工作专业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三是,加强社会工作培训工作,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到妇女社会中来。天津市政府于2009年招聘了4000多名应届大学毕业生,充实到各级政府和各类社会机构中从事公益工作。由于应聘者具有不同的专业背景,很多人从未接触过社会工作,不具备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技能。为了强化这些人的工作能力,有关部门安排了高水平的社会工作培训,使这些人具备了从事社会工作的工作理念和基本技能。实践证明这是一次成功的实验,随着大学生公益岗位招聘成为一项制度化的就业政策,专业社会工作培训工作势必为促进大学生就业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5. 妇联组织工作方式的转变

  在新时期妇联工作内容繁多,既有行政性工作,也有管理性工作,同时还兼有经营职能。首先,妇联服务妇女的职能必须兼顾“党和国家的需要”与“妇女群众的需要”两个方面。为此,妇联组织应注重创新,一是组织创新,即促进和推动多元化、立体化的组织体系建设;二是机制创新,探索和建立规划实施机制、组织协调机制、项目化运作机制和评价机制。三是,制度创新,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另一方面要重视制度的实施和评估。

  与传统的行政性、机关化工作为主相比,女大学生就业工作需要更加贴近服务对象,运用群众化、社会化的工作方式。首先,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了解女大学生的需要,女大学生面临的各项困难,分析妇联组织在促进女大学生就业方面的优势和缺陷;接下来,向各有关方面反映女大学生的诉求,揭示问题的严重性、紧迫性;从而,结合各项现有政策和女大学生就业的实际,推动新政策的出台,策划更有针对性的促进就业项目和活动,如开发适合女性的工作岗位,举办女大学生就业招聘专场,开展专项职业培训等。最后,以可持续发展的视角,加强妇联各项工作的动态评估和静态评估。

  6. 建立高校妇联组织和面向全社会的妇女服务机构

  为了更好地发挥高校在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方面的作用,应该在高校中设立专门的妇女工作机构。例如,可以在学校设立专门的“女生工作部”或在学生工作部门设立“女生工作办公室”,还可以在学校设立包括女教工和女生在内的统一的妇联组织,并且在这些组织中设立专职的女生工作岗位,承担包括促进女生就业创业在内的女学生服务工作。

  此外,未来更好地发挥妇联服务于妇女群众的作用,应该设立面向社会的“妇女服务中心”等机构,按事业单位编制。可将目前各级妇联组织的社会服务职能和部分人员划归到这一机构,必要时可新招聘部分妇女服务工作人员。这一机构可承担为离开学校后的大学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的任务。此类机构可以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服务网络,按照非营利的方式,在政府支持下和妇联领导下开展服务工作。建立这样的服务机构,一方面可以使妇联组织的政治功能、行政功能与社会服务功能得以分开,使各个方面的功能都能发挥更好,另一方面也可以使为女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服务更加专业化和经常化。

  7. 妇联组织提升经济实力的能力建设

  解决妇联组织经费困难的根本途径是实现妇联组织职能的转化,即实现向真正的“第三部门”的转化。由于“第三部门”即非政府组织具有自主性和自治性,能够有效地扩展发展空间,获得广泛的社会资源,摆脱对政府财政的单纯依赖。

  妇联组织开拓资金渠道的具体方式有:一是通过开展公益性服务获得收益;二是接受社会捐助;三是财政拨款。今后,妇联组织筹集资金的重点应该放在前两个方面,但是实际工作中必须防止过度市场化倾向,把非营利性放在首位。妇联组织创办的各类服务实体(例如,职业介绍所、职业培训机构、法律事务所和创业园区等)均有收益的机会,但是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妇联组织的收益除了用于维护自身发展的必要开支外,必须用于开展各项妇女工作和发展妇女事业中去。

  在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工作中,妇联组织面临任务紧迫和资金紧张的双重压力,但是各级妇联组织不能被动地“等、靠、要”,而是应该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首先,依靠妇联组织的声誉,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大力开展“零投入”的沟通和协调工作,例如:将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咨询培训工作引入校园,针对女大学生就业中的缺乏政策了解、缺乏资金、缺乏就业、创业经验的三大瓶颈,利用妇联组织丰富的社会资源,请社会上的专业人士进行就业、创业辅导,弥补高校就业教育脱离实际的不足;开展招聘专场,请用人单位直接到高校选拔人才;通过就业政策的宣讲,激发女大学生创业的热情,打消某些有创业意愿者的顾虑。同时,积极策划和创办促进大学生就业的项目,以项目找资金,引导各种利益群体对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工作的投入,例如,借助社会保障部门的专项资金合作建立女大学生创业基地和女大学生实习基地;利用妇联广泛的会员资源,建立女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度,吸引成功女企业家对女大学生就业的参与;与高校和各类科研机构合作,向女大学生推介专利产品和创新发明,使有实力的女大学生有的放矢的投入到创业活动中去,一方面有利于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另一方面提高了女大学生创业的成功机会。此外,用足用好“妇联”品牌,通过一系列效率高、口碑好、形象佳的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基地和工作项目,建立起一整套就业服务体系,包括就业意识和就业能力培养、创业项目开发、创业服务等内容,从而使妇联组织的就业、创业工作成为全社会的榜样和焦点,带动政府财政、金融资本、民间资本乃至国外资本源源不断的投入到妇联组织中来。这样的结果,不仅给女大学生就业机制提供了雄厚的制度和财力保障,而且为妇联组织开展其他职能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发挥优势 强化服务 全力扶持女大学生创业就业 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城市


        参考文献

  【1】 《第十届妇联章程》

  【2】王伟廉.专业和课程设置与大学生就业.见:孙长缨主编.当代大学生就业研究. [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114--115

  【3】于永华.高校质量文化建设与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见:孙长缨主编. . 当代大学生就业研究. [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124--125

  【4】武毅英.高校“扩招”与毕业生就业关系的定量分析.见:孙长缨主编.当代大学生就业研究. [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123--124

  【5】黄晴宜.巩固成果开拓创新进一步推进妇联基层组织建立.见:谭林等.中国妇女组织发展的理论与实践. [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12月

  【6】杨湘岚.关于加强法律组织能力建设的思考.见:谭林.中国妇女组织发展的理论与实践. [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12月

  【7】黄敬宝.就业能力与大学生就业--人力资本理论的视角.[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年1月

  【8】朱光磊.当代中国政府过程,第三版. [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年9月

  【9】刘静.试析妇联组织的特性.妇女研究论丛[J].1992年创刊号

  【10】郝斌.对妇联干部传统优势的再思考.妇女研究论丛[J].1992年第3期

  【11】王舒波.深化改革中的妇联维权工作.妇女研究论丛[J].1993年第3期

  【12】丁娟,马焱.妇联承担政府职能的优势与阻力研究.妇女研究论丛[J].2006年12月

  【13】华世勃.人民团体若干问题研究.非营利组织研究[J].2007年第1期

  【14】马艳秋.试论社会转型期妇联组织外部相关关系.现代企业文化[J].2008年第33期

  【15】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城市处.发挥优势强化服务全力扶持女大学生创业就业.中国妇运[J].2009年第9期

  【16】孔静珣.论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机遇和障碍.妇女研究论丛[J].2009年12月

  


     [①] 参见王伟廉:“专业和课程设置与大学生就业“,孙长缨主编《当代大学生就业研究》2008年,第114—115页

  [②]参见王伟廉:“专业和课程设置与大学生就业“,孙长缨主编《当代大学生就业研究》2008年,第114—115页

  [③]参见于永华:“高校质量文化建设与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孙长缨主编《当代大学生就业研究》,2008年,第124—125页

  [④]参见武毅英:“高校“扩招”与毕业生就业关系的定量分析“,孙长樱主编,《当代大学生就业研究》,2008年,第123-124页

  [⑤]参见孔静珣:“论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机遇和障碍”,《妇女研究论丛》,2009年12月

  [⑥]参见丁娟马焱:“妇联承担政府职能的优势与阻力”,《妇女研究论丛》,2006年12月

  [⑦]参见王舒波:“深化改革中的妇联维权工作”, 《妇女研究论丛》,1993年第3期

  [⑧]参见刘静:“试析妇联组织的特性”, 《妇女研究论丛》,1992年创刊号

  [⑨]参见丁娟马焱:“妇联承担政府职能的优势与阻力”, 《妇女研究论丛》,2006年12月

  [⑩]参见丁娟马焱:“妇联承担政府职能的优势与阻力”, 《妇女研究论丛》,2006年12月

  [11]参见黄晴宜:“巩固成果开拓创新进一步推进妇联基层组织建立”,谭琳等,《中国妇女组织发展的理论与实践》,2007年12月

  [12]妇联承担政府职能的优势与阻力丁娟马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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