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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年调研报告(市级):天津师范大学性别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编辑:柴莹  2014-07-03 小字号

  在天津“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的调查:经验·困难·建议

  天津师范大学性别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关于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的调查研究”课题组

  总述:

  为了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组织”的指示,积极响应全国妇联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的倡议,不断扩大妇联的工作基础。2009年4月,天津市妇联面向全市各高校、研究机构招标立项,开展关于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的调研项目,天津师范大学性别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中标,得以与天津市妇联组联部合作开展调研。

  本课题组由天津市妇联组联部同志与天津师范大学性别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杜芳琴教授及其研究生郑彩华、田广、曹阳和郭俊丽组成。

  2009年9月到11月共三个月的时间,课题组重点对天津市三类组织机构及人员走访、阅档和深入访谈,主要包括民政部门、区妇联和相关的“两新”组织。调研的妇联包括和平区、南开区和河西区妇联,通过焦点小组和个人访谈的方式,了解各区妇联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的情况,包括已开展的活动、困难、经验等。走访的民政部门包括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的社团处、民办非企业管理处以及南开区民政局,通过访谈、查阅数据库、档案资料等方法,详细了解各部门登记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的数量、类型、成立时间、挂靠单位以及成立妇女组织的可能性。通过民政和妇联的窗口,在对全市“两新”组织摸底的基础上,课题组还在各区妇联的协助下,对有代表性的“两新”组织进行了深度访谈。

  本调研报告即是在对调研资料和相关文献资料的分析基础上形成的,课题组希望通过调研报告中的描述分析,初步勾勒出天津市“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的状况、经验和困难,以及两新组织与妇联组织的关系,以期能为天津市妇联在“两新”组织中推广建立妇女组织这一目标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参考性建议。

  一“两新”组织概念的界定及在其中建立妇女组织的必要性

  (一)概念与界定

  “两新”组织是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简称。新经济组织,是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等各类非国有集体独资的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是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统称。“两新”组织中的妇女组织,广义上指所有在“两新”组织中成立的、以妇女为主要成员、以为妇女提供服务为目的并代表妇女利益的各种妇女组织;狭义上特指由妇联指导在“两新”组织中成立的,并接受妇联领导的妇女组织。本调研报告中的组织关系显然是指后者而不是前者,但在服务对象、目的、宗旨上显然包括了前者的内涵。

  • 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的必要性

  1、有利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妇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切实加强妇联工作,增强妇联组织在妇女群众中的渗透力、影响力和凝聚力,是党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任务,对于巩固和加强党的群众基础,实现党广泛联系群众,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广大妇女的积极性,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两新组织”中女性从业人数不断增加,为她们提供有效的服务,把她们团结在党的周围,与党保持密切联系,这是妇联组织重要的工作任务,只有这样,才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妇联组织的影响力,从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永远保持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

  2、有利于维护妇女的权益。据上海妇联妇女研究中心2005年组织的“‘两新’组织中高学历女性的就业、创业与发展”课题调查指出:在“两新”组织中,性别差异明显,“职位上‘男将女兵’,收入上‘男多女少’,职业满意度上‘男高女低’,企业主与董事长分布上‘男多女少’、‘男强女弱’”的现象普遍存在。基于此,如何从维权和增权的角度改变和缩小差距,是妇联组织扩大女性话语权,提升妇女地位,维护妇女权益的重要职责。另外,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是提高妇女凝聚力,实现组织化维权的有效手段。

  3、有利于激发妇女干事创业的热情。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两新”组织发展迅猛,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明显上升。2008年天津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达到396.59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的64.6%,其中女性从业人员超过半数,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就业的重要渠道。[①]新经济组织已经成为天津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天津新社会组织发展势头也同样强劲,截止到2008年,在市及各区县社团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本市民间组织有3785家。[②]同时还存在着大量没有进行登记的社团。在这些组织中,女性负责人和女性员工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维护女性权益,提高“两新”组织妇女群体对妇联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无疑会进一步激发她们干事创业的热情,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4、提高妇女组织化程度,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没有组织的妇女是松散的,难以激发集体的创造力和活力。妇女只有参与组织,才能接受管理、服务、教育、监督。妇女组织的建立有利于提高“两新”组织中的文化和谐、利益和谐、人际和谐,“两新”组织按属地化管理是建立在社区的,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两新”组织也促进了社区的和谐建设、社会的和谐建设。

  二、现状分析

  本课题组沿着两条主线展开调研,一条主线是妇联系统方面。另一条主线是“两新”组织方面,包括已建立妇女组织的“两新”组织和尚未建立妇女组织的“两新”组织。本部分内容分别从两条主线对调研的现状进行描述与分析。

  通过调研,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的工作还处于摸索阶段。虽然各区在推进这一工作中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建立妇女组织的切入点还是有很大的相似性。

  (一)区妇联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的做法

  1、在新经济组织的联合会中建立妇女组织

  在新经济组织中,各区妇联首先想到的是在工商联中建立妇女委员会。区工商联的妇委会成员大多是加入工商联的女企业家,妇委会主任等职务也由女企业家来兼职。采取这种方式建立妇委会与在企业中独立建立妇女组织相比,因为借助了工商联这一平台,明显要快捷、顺利。

  南开区除了在工商联中建立妇委会外,还在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区科技园管理委员会这两个联合会中也建立了妇女组织。

  2、部门联动、相互借势,成立妇女组织

  这里的借势主要是借工会在“两新”组织中建会之势,即借“工建”促“妇建”。即在建立女职工委员会的“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委会,采取一套人马两个牌子的做法。这种方式

  3、从女“名人”着手,调动她们的能量和积极性成立妇女组织

  这里的“名人”主要指有区/市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工商联会长或副会长等职务的女企业家。她们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技文化素质以及参政议政和协调管理能力。与男性相比,她们对妇联的认同感更强一些,热爱妇女工作,愿意履行社会责任,较为重视在企业内部建立工会、共青团、妇委会之类的组织。因此,吸收“女名人”担任妇女组织中的领导职务,从而引导其所属单位成立妇女组织,已成为一种重要途径。对于新社会组织,妇联也是从“名人”领导着手积极推进妇女组织的建设。

  以上是区妇联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的一些主要方法,妇联工作人员的个人社会关系网在建立妇委会的过程中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依靠这种渠道的,并不占主流。

  (二)从“两新”组织的视角看妇女组织的建立

  1、已成立妇女组织的“两新”组织经验:

  (1)“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形式

  通过对天津市各区县若干“两新”组织的实地调研和访谈,我们进行重点分析的“两新”组织代表包括已建立妇委会的南开区科技园和文怡美容学院,成立女职工委员会的新经济组织——澳川混凝土有限公司和有女职工委员的新社会组织——鹤童养老院。

  总体来说,这四家组织中的妇女组织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已经建立了妇委会的,如南开区科技园和文怡美容学院,一类则是在工会的推动下建立了女工委员会或设立女工委员,如澳川和鹤童。

  (2)经验分享:职务一肩挑

  许多“两新”组织将党、工、青、妇的工作集于一人之身,这样,妇委会主任在开展工作时,会通盘考虑,照顾女职工的需求,策划活动时,注意吸引或组织女职工参加。

  2、开展活动情况

  据南开区科技园妇委会负责人介绍,妇委会活动都是与其他工作联合开展,基本没有单独以妇委会名义开展过活动。大多数活动都以提供服务为主,兼解决困难。

  澳川混凝土有限公司负责人也介绍到,工商联妇委会中的女企业家都很热心妇委会组织的活动。因为通过活动把各企业凝聚在一起,给大家搭建了一个交流合作,联络联谊的平台,女企业家可以通过交流产生一些思想碰撞,在理念、观念上起到互相启发的作用,甚至还互通有无,在企业经营上互相帮助。因此妇委会的工作还是能够得到大多数企业经营者的认可。

  但通过调研,也反映出妇委会工作方式守旧,活动内容缺乏活力的问题。

  3、对建立妇女组织的态度:积极支持与顾虑重重

  对于在“两新”组织中成立妇女组织的态度,新经济组织以赞同为主,新社会组织对成立妇女组织则持观望态度。这是因为,大多数的社团和民非规模较小,且组织结构松散,开展活动时则聚,没有活动就散,成员多为兼职,人事关系及组织关系都在原单位,各类活动也是以参加原单位为主。在走访各区民政局的社团管理局和民非处时,其负责人也谈到,在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的可能性不大。只能是在个别规模比较大,有专门工作人员且有一定影响的社团和民非中进行一些尝试。

  2、未成立妇女组织的“两新”组织情况

  课题组也实地走访了数家尚未成立妇女组织的“两新”组织。这里以天津市川城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兴物业有限公司为例,着重分析它们对在“两新”组织中成立妇女组织的态度以及成立的可能性等。这两家企业均有十年以上的创业历史,企业管理者均为女性。通过访谈了解到,女企业家对组织建设和妇女作用的认识是到位的,需要妇联组织进一步开展工作,施加影响,成立妇女组织也是有希望的。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这一部分分别从妇联系统和“两新”组织两个角度谈建立妇女组织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各区妇联建立妇女组织面临的困难,可归纳为“三无”和“一矛盾”。

  1、三无

  *无经验

  各区妇联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的工作,大多是贯彻市妇联的号召,工作尚处于摸索阶段,市妇联乃至全国妇联对此项工作也正处于搜索经验的阶段,还没有形成向各区县广泛推广的做法。这样,对于指导“两新”组织中的妇委会如何开展活动此类延深性指导意见也就没有。

  *无经费

  这是各区妇联在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的困难,也是已建立起来的妇委会难以保持生命力和活力的一个原因。妇联的经费有限,用于妇女组织建设专项经费更没有,妇委会开展工作都需要自筹资金这对开展活动、为妇女组织提供服务等方面都是很大的制约。

  *无力度

  与工会在“两新”组织中建会和共青团在“两新”组织中建团的力度相比,妇联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的工作力度还有待提高。建组织的思维不开阔、投入精力不够是造成组织覆盖面不广的主要原因。

  2、一个矛盾:上级妇联建立妇女组织的愿望与“两新”组织的需求存在矛盾

  妇女组织开展怎样的活动才能既符合企业主的需要又能符合妇女群体的需求,同时还能满足妇联组织的发展要求?妇联和“两新”组织领导者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与认识不尽一致。调研中,妇联的工作人员多认为妇联与妇女组织的关系应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而“两新”组织负责人则期望妇联能够提供促进单位发展、维护单位稳定的服务。

  (二)从“两新”组织的角度谈面临的问题与困难。

  通过调研,未成立妇女组织的“两新”组织反映有如下主要障碍:

  1、缺乏对妇女组织的正确认知:“两新”组织的领导人对于妇女组织的认识是比较传统、模糊甚至是空白的,另外,对妇女组织功能的认识也是比较传统的,他/她们以解决企业难题、寻求相关服务为主要导向。

  2、基层员工不稳定,参与程度低

  “两新”组织的员工问题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妇女组织的建设工作,主要表现在人员的流动性较强,参与率低。两新组织工作人员稳定性差是其单位属性和现阶段劳动力使用的现状造成的,短期内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只能从契合两新组织需求、提高所开展的活动的针对性上入手,吸引员工参加妇联组织活动。

  3、缺乏编制,独立组建困难。“两新”组织对妇女组织的作用认识还不明晰,导致组织提出的需求与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目的不完全统一,成立妇女组织的也是派一名工作人员兼任此工作,这显然不利于发挥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工作浮于表面,开展的活动针对性不强,与其他工作搭车现象较突出。因此,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单独建立妇联组织是有一定困难的,但是妇联提出的赋予其他妇女组织妇联的功能这一点在实际行动中是可行的,可以通过与其他部门一班人马两块牌子、一肩挑等多种方法和模式来推动。在推动过程中,需要注意加强实际的可操作性,这样才能确保下属妇联组织的持续发展。

  四、建议

  在广泛的调研、并对调研资料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调研者通过分析、总结资料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转变理念,服务为先

  以提供服务为主,满足“两新”组织的需求,取得信任之后才能发挥指导性的作用。妇联只有以一种提供服务的姿态为“两新”组织提供方便,让“两新”组织及女性员工真正获益才能赢得好评,取得信任,进而在“两新”组织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在此基础上再发挥指导性作用才容易被“两新”组织所接受。

  而服务的提供要有一定的针对性,这就需要天津市妇联以及各区县妇联投入更多的时间、更大的精力调查天津市到底有多少“两新”组织、都是哪些类型,不同类型组织中的女性有何种不同的需求。妇联应以满足不同的需求为前提,使存在共同需求的妇女能清楚地认识到群体的共同利益,形成群体认同,这样妇联组织妇女就更容易,甚至妇女能为实现群体的共同利益而主动响应妇联的活动,与妇联形成紧密的共同体,进而妇联再发挥指导性作用。

  (二)携手新型组织与传统部门,共同推动工作

  1、妇联可与维护妇女权益的NGO(非政府组织)以及高校中的妇女、性别研究机构合作。随着公民社会的发展,为某个特定群体服务的NGO越来越多,其中也不乏有为女性群体(打工妹、下岗女工等)服务的组织。近年来,随着滨海新区的发展,私营、外资、港澳台资等新经济组织将越来越多,涌入这些组织中的打工妹也将是一个很庞大的群体,妇联应给予这一群体足够的重视,善于发现天津市已有的、为这些打工妹提供各种服务的NGO,甚至帮助、鼓励有意愿、有能力的人成立为打工妹、下岗女工服务的新型组织,并为这些组织的成长、运作和发展创造条件,在此基础上妇联再与这样的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应该说,妇联在这方面存在很广阔的工作空间。

  另一方面,妇联还可以与高校中的妇女、性别研究机构合作。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是一项新课题和新任务,只靠妇联的力量来推动还是存在很大困难的。高校中的妇女、性别研究机构掌握系统的理论和调研、研究方法,能够从不同的角度给这一工作的推进提供建议。此外,妇联也可以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建立科研型的妇女组织,并将这些组织作为妇联的谘商机构。

  同时,妇联还可以调动高校中有相关专业背景(如社会工作、社会性别研究)的研究生、本科生的积极性,鼓励这些年轻人(如以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妇女组织的活动,甚至把组织活动的任务交给这些年轻人,妇联从总体上加以指导。

  2、妇联、民政、工商、工会、共青团等多部门联合借势。在与工会合作中,针对工作内容和对象的交叉性,妇联可以以“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建设为载体,把加强团体会员工作作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加强沟通协调,从源头上进一步理顺关系,实现共赢。

  (三)提升筹资能力,完善激励机制

  1、通过行政拨款、企业赞助等方法增加妇联在“两新”组织中建妇女组织这一工作的专项资金。上面的分析中已经提到,资金的短缺是妇联开展这一工作面临的重要困难之一,国家及各级政府应增加对这项工作的专项拨款。当前全国正在进行第三批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实践活动,主要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医院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单位开展。“两新”组织被专门列入这批学习科学发展观的范围内,由此可以看出中央对“两新”组织中党建工作的重视。妇联应借此机会,向有关部门申请专项资金,在“两新”组织中开展妇建工作,以党建促妇建,并以妇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

  妇联自身也要积极地通过联络企业赞助等方式筹措资金。这里最重要的是找到企业和妇联需求的结合点,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机会。

  2、建立并完善对“两新”组织建立妇女组织的激励机制。如返税、给予荣誉奖励。除了物质激励外,妇联还可以对建立妇女组织的“两新”组织相关负责人和成员给予荣誉奖励。

  (四)培育试点。

  经过调研我们发现,即使各区妇联在个别“两新”组织中成立了妇女组织,但后续的联络和交流很少,妇女组织似乎名存实亡,这既不能让成立妇女组织的“两新”组织感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又不能对其它的“两新”组织产生示范作用。因此,各级妇联可以借鉴上面总结出来的切入点,着重在一两个“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以试点的方式,按照一定的程序逐步建立并完善妇女组织。

  而什么样的“两新”组织可以用来做试点?试点中的妇女组织又该采取什么样的运作策略?这些问题都需要广泛的调查和摸底。建议妇联可以再次申请专项课题,以对“两新”组织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和研究。在广泛调查和确立试点的过程中,建议妇联可以将相关的研究机构、社会性别方面的专家与妇联工作人员、“两新”组织代表等组织起来,形成一个专门的集研究、参与式培训、指导等一体的、稳固、持久的团队,大家从不同的视角一起调查、探讨选择什么样的“两新”组织做试点、如何把试点搞成功等等。只有培育了成功的试点,才能起到一个很好的宣传作用,逐渐扩大影响,达到“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效果。

  (五)创新活动形式,扩展受众范围

  妇联指导妇女组织开展的活动不应总以娱乐、联谊为主,因为这样的活动其效果只是短时间存在。妇联应组织开展实实在在的、有针对性的活动。针对不同类型的组织、不同的女性群体、不同的发展阶段等开展不同的活动。妇女是有差异的,处境不同,面临的问题也不同。

  目前妇女组织的服务对象多是女企业家或“两新”组织中其她的中高层女性管理者,广大的基层妇女、一线的女性员工远远没有纳入到妇女组织服务的群体范围中,妇联应逐步扭转这一工作侧重点,为大众群体服务,而不是只为少数人服务。只有这样才符合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妇联要“牢固树立竭诚为妇女服务的观念,尤其要从最困难的群众帮起,从最紧迫的问题入手,一步一个脚印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这一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

  附:

  课题组成员:

  天津市妇联组联部成员

  杜芳琴,天津师范大学性别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教授、主任。

  郑彩华,天津师范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

  曹阳,天津师范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

  田广,天津师范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

  郭俊丽,天津师范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

  报告撰写分工:

  第一部分由田广撰写。

  第二部分由曹阳撰写。

  第三部分由郑彩华和曹阳撰写。

  第四部分通过课题组成员共同探讨,由郑彩华执笔。

  全稿由杜芳琴教授、天津市妇联组联部的领导指导、统筹、修改。

  指导教师与专家:杜芳琴,天津师范大学性别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教授、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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