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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葆廉洁风气
编辑:儿童部  2016-10-28 小字号

  史宝林同志系青光镇铁锅店村党委副书记,爱人郑金玲系铁锅店村村民。该家庭在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建设活动中,爱国守法,模范遵守模范廉洁家庭行为公约,廉洁奉公,家庭成员有较强的廉洁意识、法律意识及自警意识,崇尚廉洁、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团结邻里、互助街坊,热心公益,积极为受困有难群众捐资献物,在单位中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崇尚科学,努力学习,爱岗敬业,家庭学习氛围浓厚,具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带头移风易俗,婚丧嫁娶,凡事节俭,家风良好。

         一、自主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史宝林同志在深入开展以创建“廉洁家庭”为主要内容的家庭助廉实践活动中,他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反腐倡廉的重要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提高了自身素质,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了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强了自身及家人抵制各种利益诱惑的能力,提高了家庭成员拒腐防变的意识,营造出崇尚廉洁、学习先进、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家庭氛围。

  爱人郑金玲充分认识开认识到“家庭助廉”活动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种有效办法。郑金玲作为村干部家属认识熬不警惕、不廉洁,甚至助纣为虐,最终将会给国家造成损失,也会毁掉自己家庭幸福。她能自觉当好反腐倡廉的宣传员、防微杜渐的监督员和抵御诱惑的守门员,共同努力,严把“权力关”,“金钱关”,“亲情关”,形成“反腐倡廉从我做起”和“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己人”的良好局面。树立良好家风的一个重要举措。从而能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常吹家庭“廉洁风”,常念家庭“廉洁经”,勤算家庭“廉政账”,把好“家门关”,不收不义之财,不拿非分之礼;及时提醒和督促家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洁身自好,营造出一个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的家庭环境,树立了廉洁家庭的良好形象。   

        二、廉洁自律,共守廉洁。

  史宝林同志作为铁锅店村党委副书记,在工作中严于律己,廉洁从政,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处处以身作则,为身边工作人员的树立了好榜样;他时常教导部下要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在家庭中,史宝林同志热爱家庭,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加强对家庭成员进行廉洁家庭宣传教育,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家风,引导家庭成员手拉手,争当助廉的好帮手,共创廉洁好家庭;提醒家庭成员要自我教育,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家庭成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争做助廉的卫士。

  三、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

  史宝林两口子通过言传身教,对孩子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孩子结婚时,主动提出节俭新办,不摆宴席。带头移风易俗,史宝林将家庭助廉教育工作具体化、形象化、实事化,使家庭成员易学、易懂、易用,并内化为自身的行为准则,在活动中相互教育、相互影响、相互激励、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相互提高,努力净化家风,共同营造良好环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作者:北辰区史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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