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  >  妇女权益  >  女子学堂
 
女子学堂:将我的余生托付给你——什么是意定监护?
编辑:社服中心网信部  2021-12-28 小字号

  天津吉贤律师事务所 李邠彧、王晶

  问:我们社区里有个老大爷,无儿无女,老伴儿也已经去世了,平时由侄女照看,他想从法律上确定一下,由侄女来照顾自己的晚年生活,请问他该怎么办?

  答:建议大爷和侄女最好签订一份意定监护协议,再对这份意定监护协议做个公证。

  问:什么是意定监护?

  答:民法典第三十三条规定,老年人可以和自己信得过的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事先进行协商,以书面的形式确定由这个人或者是组织担任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理自己的财产权利等,这就是意定监护。

  问:意定监护和法定监护,哪个监护是优先的呢?

  答:意定监护是为了弥补法定监护固有的缺陷才进行这样的规定,所以意定监护优于法定监护。

  问:意定监护协议和遗嘱有什么区别呢?

  答:遗嘱解决的是身后事,在人去世之后,对于财产如何进行分配。意定监护协议,主要是解决人在失能的情况下,监护和财产分配的问题。人在清醒的时候,遗嘱是起不上什么作用的,解决燃眉之急的是意定监护协议。

  意定监护协议最大程度的体现了老年人自己的意愿,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老年人自己的意愿进行安排,从而对自己的人生做出最好的、妥善的安排,如果再进行公证,可以最大限度的提升这份协议的有效性。

  民法典中关于意定监护的规定为老年人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我们建议老年人,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字及视频来源:天津市妇联权益部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14号 邮编:300042
津ICP备050010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