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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三八红旗手表彰决定—津妇发【2021】27号
编辑:社服中心网信部  2022-11-18 小字号

关于授予朱雪莹、董洁、李晶晶天津市三八

红旗手标兵、授予邵雅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的决定

  在第32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我国体育健儿大力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胸怀祖国、勇于挑战,取得38枚金牌、32枚银牌、18枚铜牌的优异成绩,为祖国和人民赢得殊荣。其中天津女运动员在赛场上顽强拼搏取得优异成绩,充分展现了天津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巾帼风采,极大地鼓舞了700万海河女儿的爱国热情。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经市体育局推荐,天津市妇联决定授予朱雪莹、董洁、李晶晶等3名同志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授予邵雅琦同志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梅笑寒同志因已获得天津市三八红旗手,不再重复授予。

  希望受表彰的女运动员牢记党和人民的嘱托,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市妇联号召全市广大妇女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永远听党话、跟党走,向受到表彰的同志学习,不忘初心、矢志不渝,顽强拼搏、爱岗敬业,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半边天力量。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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