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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三八红旗手表彰决定—津妇发【2021】32号
编辑:社服中心网信部  2022-11-18 小字号

关于授予李红等5名同志天津市三八红旗手的决定

  在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上,天津体育健儿勇往直前,奋力拼搏,在竞技体育赛场取得了18金、10银、16铜的优异成绩,为天津城市添彩,为天津人民争光,点亮了“运动之都”“排球之城”的天津城市名片。其中我市女运动员、女教练员在赛场上顽强拼搏,在多个项目上实现突破,取得优异成绩,充分展现了天津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经市体育局推荐,市妇联决定授予李红、左菊、袁心玥、龙晓清、蔡海花等5名同志天津市三八红旗手。董洁、邵雅琦、王珊珊、李晶晶、王蔷、徐一璠、陈馨彤、孟子旋、于鋆炜、姚迪、王艺竹、王宁、李盈莹、陈博雅、王媛媛、韩玥、杨艺、梅笑寒等18名同志因已获得过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故不再重复授予。

  希望受到表彰表彰的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市妇联号召全市广大妇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勿忘昨天的苦难辉煌,无愧今天的使命担当,不负明天的伟大梦想,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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