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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妇女儿童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展播丨屏蔽“青少年模式”当卖点?法院判决赔偿没商量
编辑:权益部  2024-02-06 小字号

        2023年,市委政法委、市妇联联合开展天津市妇女儿童维权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经过初审、复审,最终由专家评审组在候选案例中,评选出“2023年天津市妇女儿童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从今天起,女子学堂将陆续推出部分典型案例,供大家学习,为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相关案件的审理和问题的解决提供典型示范,也为更多妇女依法维权提供指导。今天展播的是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办理的甲数码公司与乙科技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基本案情·

  甲数码公司依法在其运营的“某视频”及“某NOW直播”两个APP中设置了“青少年模式”,通过设置密码限制青少年的使用时段和时长上限,配置了适合未成年人的优质内容,限制了充值、打榜、送礼等社交、消费功能,并设置了“防沉迷”机制。乙科技公司运营的“去广告利器”APP将关闭“青少年模式”弹窗功能作为“会员尊享特权”,并以“限时免费”的方式,吸引用户开启该功能。当用户开启了“去广告利器”APP的上述功能后,再打开甲数码公司运营的“某视频”及“某NOW直播”等APP时,“青少年模式”入口弹窗将被屏蔽,用户无法通过弹窗设置“青少年模式”。甲方以乙方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诉讼。

  立案后,承办人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对“青少年模式”的出台背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检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应针对未成年人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国家网信办等部门近几年内也出台了多项规定和意见,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设置适合未成年人使用的模式,开发未成年人防沉迷等管理系统。二是对案件中涉及的网络技术问题进行多方调研。针对乙科技公司提出的“去广告利器”APP系提供辅助无障碍服务功能的辩解理由,向互联网行业相关技术专家进行咨询。确认无障碍服务是帮助普通用户简化操作的功能,乙科技公司将“青少年模式弹窗自动关闭”功能作为“会员尊享特权”,以“限时免费”的噱头吸引用户购买会员,该行为与便利用户、方便操作的无障碍服务设计的初衷背道而驰,明显属于商业行为。三是对“去广告利器”APP屏蔽“青少年模式”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依法审查。“青少年模式”是甲数码公司践行青少年网络安全保护的主要方式,也是国家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必须设置的功能,“去广告利器”APP对该功能进行了干扰,具有不正当性。

  法院经审理认为,乙科技公司为获取经济利益,采取跳过、屏蔽“青少年模式”弹窗功能的方式,妨碍、破坏甲数码公司网络服务的正常运行,导致“某视频”“某NOW直播”两个APP保护未成年人的功能设计落空,既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行业生态,也违反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关于赔偿数额,考虑到“某视频”及“某NOW直播”受众群体广泛,乙科技公司主观过错较大,“去广告利器”APP被下载次数较多,持续时间较长等因素,法院全额支持了甲数码公司要求乙科技公司赔偿300万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并于2023年4月18日达成执行前和解。

  ·典型意义·

  本案系国内首起屏蔽“青少年模式”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一经宣判,即引起了社会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和“青少年模式”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被人民日报、新华社等近百家媒体报道,并收录于“青少年模式”百度百科词条。

  “青少年模式”作为网络风险的“防火墙”,能在使用时段、使用时长、使用功能和浏览内容等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上网行为进行规范,帮助未成年人减少网络依赖,抵御网络不良信息的侵扰,保障未成年人科学健康用网。因此,网络服务提供者设置的“青少年模式”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今年新颁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的特点,设置未成年人模式,并以醒目便捷的方式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供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本案对屏蔽“青少年模式”的行为坚决予以否定,肯定了“青少年模式”在维护未成年人网络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对于积极推动“青少年模式”的网络服务者进行充分保护和鼓励,有利于引导网络服务提供者自觉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网络义务,承担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清朗网络空间和良好网络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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