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女性
站内搜索
设为首页 | 收藏我们 | 联系我们 | 返回首页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您当前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  >  走进妇联  >  主席信箱
  网民朋友,您好!欢迎进入“天津市妇联主席信箱”栏目并留下您的问题或建议。请仔细阅读以下条款,以帮助您顺利的提交留言。
1、栏目运行流程
  “天津市妇联主席信箱”栏目工作日开放,网民朋友可提交问题或建议。提交成功后,我们将对所有留言逐一进行审核后方予签发。待问题处理完毕后,我们会将处理结果及时在栏目中发布。
2、留言提交
  点击栏目首页中的“天津市妇联主席信箱”按钮,进入留言页面。
  在留言页面中,请务必填写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若不能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留言将做删除处理。
  留言标题:字数应控制在10—25字之间,须简明扼要。
  正文内容: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且叙述清楚,每次留言只能提交一方面的问题或建议。
  上传附件:本栏目支持在线上传附件功能,可上传.jpg、.gif、.jpeg、.png四种格式文件,大小须控制在1M以内。
  用户登录:在本栏目中留言的网民朋友,可自由选择是否进行注册。每一个注册并登录成功的用户,可查看到本人的全部留言;如选择“不注册”,则无法对本人提交过的留言进行汇总浏览。
3、留言审核
  “天津市妇联主席信箱”栏目是天津市妇联和北方网共同策划、联合创建的平台。该平台旨在将服务妇女儿童民生实事的要求落在实处,并进一步激发广大妇女群众对建设美丽天津的参与热情。
  提交成功的所有留言将按照《网民留言审核标准》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留言,本栏目将会删除。网民留言的审核、签发时间为工作日的8:30——17:00。
《网民留言审核标准》
  (1)登记时无姓名、无电话、无邮箱的网民留言;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涉及国家机密的网民留言;
  (3)涉及正在进行或已完成司法程序问题的留言;
  (4)恐吓、威胁、诽谤他人或单位的留言;
  (5)对同一问题恶意连续、重复提交的留言;
  (6)事实不清、语言模糊、问题阐述不明确的留言;
  (7)涉及广告内容的留言;
  (8)不属于本市管辖范围内问题的留言;
  (9)使用侮辱性、歧视性等不文明语言的留言;
  (10)易引起恐慌、网络群体性事件等问题的留言。
首页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14号 邮编:300042